生產許可證件
① 生產許可證怎樣辦理需要什麼資料
親,如果是食品的話,需要到當地食葯局進行申請,企業工業產品需要到當地質監局進行申請,食品的話,需要如下資料:
1. 本申請人企業名稱已經□預先核准、■登記注冊。附有效期內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3份。
2. 本申請人已組成治理結構。附結構圖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投資人的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復印件3份。
3. 本申請人已獲得必要的生產加工場所。附生產加工場所有關情況、平面圖(標尺寸、面積等主要參數)及其有權使用證明材料各3份。
4. 本申請人生產加工場所周圍環境符合相關規定。附周圍環境平面圖3份。
5. 本申請人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間布局符合相關規定。附各功能間布局圖復印件3份(標尺寸、面積等主要參數)。
6. 本申請人生產加工場所已擁有必要的生產設備設施。附設備設施清單,關鍵設備標有參數(其中委託檢驗的,附委託檢驗合同)3份。
7. 本申請人生產工藝流程符合相關規定。附示意圖復印件3份。
8. 本申請人已擁有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附一覽表3份。
9. 本申請人已制定必要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附制度文件清單及文本各3份(其中擬執行企業標準的,需提供備案的企業標准)。
10. 本申請人按審查細則要求,提供附件相關材料3份(如有時)。
11. 本申請人擁有的以上資源,符合規定條件,能夠適應申請生產的食品品種,單班生產八小時:日產量可以達到 噸 、月產量可以達到 噸 、年產量可以達到 噸 。
本申請人承諾:願意對申請材料內容真實性負責,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申請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② 關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分裝食品所需要的手續
1、這要看你散裝的是什麼食品,有的食品是不允許分裝的,允許分裝的食品要根據國家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申請相應類別的生產許可證。
2、申請許可證的具體要求非常細則復雜,最基本的是符合要求的生產場地、生產人員、設備和檢測設備,還有相應的生產管理制度。
3、車間軟硬體、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齊全以後,就可以加工生產啦。
4、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保健食品生產工藝有原料提取、純化等前處理工序的,需要具備與生產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前處理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生產許可證件擴展閱讀:
第十條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一條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按照以下食品類別提出:
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酒類,蔬菜製品,水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蛋製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糕點,豆製品,蜂產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類別進行調整。
③ 辦理生產許可證
是需要辦理的生產許可證辦理程序 (一) 申請和受理 1.企業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向其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2) 營業執照復印件三份; 3) 生產許可證證書復印件三份(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重新提出申請的企業); 4) 產品實施細則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2.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收到企業申請後,對申請材料符合實施細則要求的,准予受理,並自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5日內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本實施細則要求且可以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行政許可法》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要求的,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發出《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3.實施細則規定由審查部負責組織審查的,省級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5日內將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審查部。 (二)企業實地核查 1. 根據產品實施細則要求,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審查部組織審查。 2. 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制定企業實地核查計劃,提前5日通知企業,由審查部組織審查的,審查部同時將核查計劃抄送所在地省級許可證辦公室。 3.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指派2至4名審查員組成審查組,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企業應當予以配合。 4. 審查組按照產品實施細則的要求,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核查時間一般為1-3天。審查組對企業實地核查結果負責,並實行組長負責制。 5. 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審查的,省級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對企業的實地核查和抽封樣品,並將實地核查結論以書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業; 由審查部組織審查的,審查部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對企業的實地核查和抽封樣品,並將實地核查結論以書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業,同時告知省級許可證辦公室。 6. 企業實地核查不合格的判為企業審查不合格,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書面上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並由國家質檢總局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三)產品抽樣與檢驗 1. 企業實地核查合格的,審查組按照實施細則的要求封存樣品,並告知企業所有承擔該產品生產許可證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名單及聯系方式,由企業自主選擇。 2. 經實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樣檢驗的,告知企業在封存樣品之日起7日內將樣品送達檢驗機構。需要現場檢驗的,由核查人員通知企業自主選擇的檢驗機構進行現場檢驗。 3. 檢驗機構在產品實施細則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檢驗工作,並出具檢驗報告。 4. 企業產品檢驗不合格的判為企業審查不合格,由審查部書面上報國家質檢總局,並由國家質檢總局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四)審定和發證 1. 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負責組織審查的,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對企業的申請書、營業執照、核查記錄、核查報告和產品檢驗報告等材料進行匯總和審核,並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將申報材料報送審查部; 由審查部負責組織審查的,審查部按照有關規定對企業的申請書、營業執照、核查記錄、核查報告和產品檢驗報告等材料進行匯總和審核。 2. 審查部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40日內將申報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 3. 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50日內完成上報材料的審查,並報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4. 國家質檢總局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符合發證條件的,國家質檢總局應當在作出許可決定之日起10內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5. 全國許可證辦公室將獲證企業名單以網路、報刊等方式向社會公布。 (五)集團公司的生產許可 1. 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產基地(以下統稱所屬單位)具有法人資格的,可以單獨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不能以所屬單位名義單獨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 2. 各所屬單位無論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均可以單獨或者聯合與集團公司一起提出辦理生產許可證申請。 3. 所屬單位與集團公司一起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集團公司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凡按規定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組織企業實地核查的,集團公司所在地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可以直接派出審查組,也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分公司所在地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組織核查。集團公司所在地省級許可證辦公室負責按上述規定程序匯總上報有關材料。 4. 其他經濟聯合體及所屬單位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的,參照集團公司辦證程序執行。 (六)委託加工備案程序 1. 委託企業申請備案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當覆蓋申請委託加工備案的產品; (2) 申請委託加工備案產品涉及產業政策的,應符合產業政策有關要求; (3) 已簽訂了有效委託加工合同並公證,且委託加工合同必須明確委託企業負責全部產品銷售。 2. 受委託企業申請備案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當覆蓋申請委託加工備案產品; (2) 已獲得生產許可證; (3) 已簽訂了有效委託加工合同並公證,且委託加工合同必須明確委託企業負責全部產品銷售。 3. 委託企業和被委託企業分別向其所在地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提出備案申請,並分別提交以下備案申請材料: (1)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委託加工備案申請書》一式二份; (2) 委託企業和被委託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 被委託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4) 公證的委託加工合同復印件。 4.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應當自收到委託加工備案申請之日起5日內,進行必要的核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備案。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備案並說明理由。
④ 哪些產品需要辦理工業生產許可證辦理工業生產許可證需要哪些材料
對生產下列重要工業產品的企業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
(一)乳製品、肉製品、飲料、米、面、食用油、酒類等直接關系人體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電熱毯、壓力鍋、燃氣熱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
(三)稅控收款機、防偽驗鈔儀、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等關系金融安全和通信量安全的產品;
(四)安全網、安全帽、建築扣件等保障勞動安全的產品;
(五)電力鐵塔、橋梁支座、鐵路工業產品、水工金屬結構、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等影響生產安全、公共安全的產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要求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其他產品。
許可條件: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營業執照;
(二)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
(四)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六)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許可數量: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的企業均可獲得許可。
所需材料
企業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向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2)營業執照復印件三份;
(3)生產許可證證書復印件三份(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重新提出申請的企業);
(4)產品實施細則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來源:中國政府網
⑤ 如何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書
必須是企業名義,個人無法申請。
受理單位一般是本地市的質量技術監督局。
如何辦理生產許可證,辦理流程,主要申辦程序如下:
1 有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驗檢疫手段(可通過咨詢公司獲取幫助);
3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如生產廠房的土地證——如沒有土地證需所在鄉鎮辦理證明建設用地的手續等(可通過咨詢公司進行建立和整改);
4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5 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6 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7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8、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9. 在本省質監局網站上下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以及所申報產品所屬單元的《審查細則》,如果不知如何下載或者不了解自己產品應該所屬的分類,請咨詢當地質監局。河南省內的企業可以向我咨詢,我的用戶名即是我的聯系方式。河南省質監局的申請書一般已經分好了申報單元,並且是EXCEL格式。
10.根據《審查細則》上的要求,針對自己的廠房、設備、文件資料是否齊全,產品是否有檢測報告等要求進行檢查、整改、完善。
11.填寫《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上報質量技術監督局。
12.提交材料(生產許可證申請需要准備的材料)主要包括:(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2)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一式三份(3)換證企業還需提供原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一式三份(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式三份;不需辦理代碼證書的,提供企業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三份(5)生產場所布局圖一式三份(6)工藝流程圖(標注有關鍵設備和參數)(7)企業質量管理文件一式三份(8)產品標准。如果產品沒有國家標准,需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企業標准備案一式三份(9)申請表中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資料。
13.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封面應當加蓋企業公章,復印的印章無效。
14.質監局收到申請材料後,經審驗,材料符合受理標准,通知企業《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申請費用2200(同時申請兩個含兩個以上的每加一個加440元,但會大大增加申請通過的難度)
15.質量技術監督局指派2至4名審查員組成審查組,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審核時間為企業應當予以配合。(一般提前五日通知企業)
16.現場審核不合格,企業應迅速整改,兩個月後方可重新申請。如審核合格進入下一步。
17.封存樣品,7日內由企業交付檢驗機構,完成檢驗後出具檢驗報告。(費用因產品種類不同不盡相同,國家收費標准)
18.根據審核提出的整改項進行整改,並對申報材料進行進一步的修改完善。
19.質監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匯總,審核,申報企業等待發證。
20.整個工作最快在60日內完成,但是由於企業需要進行整改等工作,一般在3個月左右。
⑥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
已經取消,依據是今年的國家質檢總局的公告
⑦ 化肥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需要什麼樣的營業執照,必須是是生產嗎有參照的文件嗎
已經是企業了,就是已經有營業執照了,不存在還需要什麼營業執照的問題,只要具有生產資質即可,也就是經營范圍內有相應的化肥生產項目,這個化肥生產是需要許可證的,下面就以復混肥料為例說明許可證的申請。
化肥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復混肥料產品部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復混肥料產品生產許可的受理、審查、批准、發證以及生產許可證後續監督和管理工作。
省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復混肥料產品生產許可省級發證的日常工作。
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復混肥料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監督檢查工作。
復混肥料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檢驗工作由指定的檢驗機構承擔,檢驗機構名單及檢驗產品范圍。根據工作需要,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對承擔生產許可證檢驗工作的檢驗機構進行動態調整。
企業申請生產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有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覆蓋申報的產品;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手段;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申請和受理
企業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其所在地省級或受省級委託的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中「產品類別」欄填寫化肥,「產品名稱」欄填寫復混肥料,「產品單元」欄按表1的產品單元欄填寫,「產品品種、規格型號」欄按表1的產品規格欄填寫。
集團公司與其所屬單位一起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的,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單位應分別提交填寫完整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覆蓋申報的產品;
生產許可證復印件(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重新提出申請的企業);
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達標證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批復或排放污染物許可證復印件。(摻混肥料除外)
對於採用非典型工藝的企業,提交工藝流程及說明。
法律、行政法規及行業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省級或受省級委託的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收到企業申請後,對申請材料符合實施細則要求的,准予受理,並自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5日內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本實施細則要求且可以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要求的,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發出《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自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作出生產許可受理決定之日起,企業可以試生產申請取證產品。企業試生產的產品,必須經承擔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依據本實施細則規定批批(以一天或兩天的產量為一批,最大批量為1000t)檢驗合格,並在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標明「試製品」後,方可銷售。對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企業從作出不予許可決定之日起不得繼續試生產該產品。
企業實地核查
省級或受省級委託的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制定核查計劃,提前5日通知企業。
被核查企業所在地的市級或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必須委派1名觀察員參加,觀察員應當由行政人員擔任。
審查組由2至4名審查員組成,審查組成員不得全部來自同一單位,應當由不同單位人員共同組成。
審查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復混肥料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辦法》進行實地核查,並做好記錄。核查時間一般為1-3天。審查組對企業實地核查結果負責,並實行組長負責制。
審查組在實地核查結束時將《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報告》和《企業實地核查不符合項匯總表》復印件一份交企業,一份交觀察員,由觀察員報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企業實地核查合格的,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督促企業按照《企業實地核查不符合項匯總表》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
省級或受省級委託的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對企業的實地核查。
企業應當積極配合實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絕實地核查的實地核查工作終止。
企業實地核查不合格的判為企業審查不合格,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企業實地核查不合格的,企業審查工作終止。
產品抽樣與檢驗
企業實地核查合格的,審查組根據《復混肥料產品生產許可證抽樣規則》抽封樣品,填寫《復混肥料產品生產許可證抽樣單》一式四份,並告知企業所有承擔該產品生產許可證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名單及聯系方式,由企業自主選擇。
經實地核查合格,應當告知企業在封存樣品之日起7日內將樣品送達檢驗機構。檢驗機構不得將檢驗任務分包、轉包。
檢驗機構應當在收到企業樣品之日起30日內完成檢驗工作,並出具檢驗報告。產品檢驗時間不計入本實施細則規定的許可期限。
企業實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進行產品抽樣和檢驗。
實地核查合格的,企業應當積極配合產品抽樣和檢驗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絕產品抽樣和檢驗的實地核查工作終止。
企業產品檢驗不合格的判為企業審查不合格,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審定與發證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對提交的申請材料、現場核查文書、抽樣單、產品檢驗報告等材料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符合發證條件的,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在作出許可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企業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行政許可有關規定聽取行政相對人的陳述和申辯,聽取申請人的意見。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自作出批准決定之日起20日內,負責在網路等媒體上公告其審批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信息,並將信息通報有關部門。
⑧ 食品生產許可證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0號)中第一章第二條十這樣規定的,國家對生產下列重要工業產品的企業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一)乳製品、肉製品、飲料、米、面、食用油、酒類等直接關系人體健康的加工食品;(二)電熱毯、壓力鍋、燃氣熱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三)稅控收款機、防偽驗鈔儀、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等關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質量安全的產品;(四)安全網、安全帽、建築扣件等保障勞動安全的產品;(五)電力鐵塔、橋梁支座、鐵路工業產品、水工金屬結構、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等影響生產安全、公共安全的產品;(六)法律、行政法規要求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其他產品。食品是工業生產中比較特殊的一類,直接關系人體健康。
⑨ 申辦食品包裝生產許可證(QS)流程及所需資料
親,所需資料如下:如果是二次包裝的話,相當於分裝,這兩種產品室不允許分裝的! 1. 本申請人企業名稱已經□預先核准、■登記注冊。附有效期內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3份。 2. 本申請人已組成治理結構。附結構圖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投資人的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復印件3份。 3. 本申請人已獲得必要的生產加工場所。附生產加工場所有關情況、平面圖(標尺寸、面積等主要參數)及其有權使用證明材料各3份。 4. 本申請人生產加工場所周圍環境符合相關規定。附周圍環境平面圖3份。 5. 本申請人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間布局符合相關規定。附各功能間布局圖復印件3份(標尺寸、面積等主要參數)。 6. 本申請人生產加工場所已擁有必要的生產設備設施。附設備設施清單,關鍵設備標有參數(其中委託檢驗的,附委託檢驗合同)3份。 7. 本申請人生產工藝流程符合相關規定。附示意圖復印件3份。 8. 本申請人已擁有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附一覽表3份。 9. 本申請人已制定必要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附制度文件清單及文本各3份(其中擬執行企業標準的,需提供備案的企業標准)。 10. 本申請人按審查細則要求,提供附件相關材料3份(如有時)。 11. 本申請人擁有的以上資源,符合規定條件,能夠適應申請生產的食品品種,單班生產八小時:日產量可以達到 噸 、月產量可以達到 噸 、年產量可以達到 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