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沙許可證
發布時間: 2020-12-05 21:46:58
海沙開采有海域使用權證還需辦理采礦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是指國家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向采礦企業頒發的,授予采礦企業以采礦權的正式法律文書。
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開辦的國營礦山企業,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在批准前對其開采范圍、綜合利用方案進行復核並簽署意見,在批准後根據批准文件頒發;
特定礦種開采可以由國務院授權的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開辦的國營礦山企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在批准前對其開采范圍、綜合利用方案進行復核並簽署意見,在批准後根據批准文件頒布。
向鄉鎮集體礦山企業頒發采礦許可證的辦法和個體采礦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
(1)海沙許可證擴展閱讀
(一)主管部門的名稱和地址;
(二)擬招標拍賣掛牌的開采礦區的簡要情況;
(三)申請采礦權的資質條件以及取得投標人、競買人資格的要求;
(四)獲取招標拍賣掛牌文件的辦法;
(五)招標拍賣掛牌的時間、地點;
(六)投標或者競價方式;
(七)確定中標人或者競得人的標准和方法;
(八)投標、競買保證金及其繳納方式和處置方式;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主管部門應當依規定對投標人、競買人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資質量條件和資格要求的,應當通知投標人、競買人參加招標拍賣掛牌活動以及繳納投標、競買保證金的時間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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