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證與銷售許可證
1.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與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有區別嗎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有何區別?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明顯的區別主要有兩個:
1、 適用對象不同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適用對象是期房,因為該證件是證明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產項目未建成時便可銷售的標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適用對象是現房,因為該證件是證明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產項目竣工後便可銷售的標志。
2、 辦理條件不同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辦理條件不同,雖然它們都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書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書,但若要取得預售許可證,則要求開發企業已投入的工程建設資金需達到總金額的25%以上,且已經確定施工具體計劃和竣工時間,建立了商品房預售賬戶。
若要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則要求該房產開發項目已經竣工且驗收合格,此外,該房產的供水、供電、燃氣等配套基礎設施也必須已具備使用條件或者已經確定交付日期。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何辨別真假?
根據規定,房產銷售方若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與購買方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被認定無效。然而,在實際生活中,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書卻捏造假證來銷售房產的情況依舊存在,這時就需要購買者自己學會辨別預售許可證的真假。
首先,你可以向銷售方要求看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原件,看看預售許可證上註明的開發企業名稱是否與實際中的開發商名稱一致,另外,你也需要看看預售許可證上的房產信息是否與實際情況一致,包括房屋抵押狀況、土地用途、房屋棟數等。
其次,你可以登錄當地的房管局網站進行查詢,看看預售許可證書上的證號是否真實。若是實在不放心,那就拿著預售證書前往房管局,讓工作人員幫你查詢。
總之,商品房預售證書很重要,買房前一定要記得查驗「五證」。
2. 銷售許可證和預售證明是一回事嗎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8號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31號 《建設部關於修改<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決定》
第二章銷售條件
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預售許可制度。商品房預售條件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辦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第八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現售前將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符合商品房現售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報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 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由此可見如果的現房只要滿足現房銷售條件即可銷售。並不存在銷售許可證的問題。
預售房必須要有許可證才可銷售,
3.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與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是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商進行現房銷售的標志,否則房地產開發商的銷售行為是無效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商進行期房銷售的標志,否則,房地產開發商的預售行為同樣是無效的。
何為現房?何為期房?二者之間有明確的法律界定:只有已領取房產證和土地證的房子才能稱得上是現房;而房子是否已經蓋好,是否有人已經居住,並不成為衡量是否是現房的標准,這正是購房人在實際買房過程中容易混淆和產生誤解的地方。原因在於購房人完全憑自己的感性認識來分辯事物。相反沒有土地證和房產證的房子即便是已經蓋好,或者已經有人居住,但仍然屬於期房的范疇。在買賣過程中仍然應按期房銷售。
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區別在於各自取得的條件不同,主要表現在:商品房(現房)銷售許可證的取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開發企業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4.已通過竣工驗收;5.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已確定進度和交付日期;6.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買現房的好處在於可以比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現狀,可以盡快取得房地產權利證書等。
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取得要符合下列條件:1.項目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國有土地使用證;4.建設工程開工證;5、已投入的工程建設資金達到總投資的25%以上;6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時間確定。預售的房屋可能在銷售的時期根本看不到房子的框架,房屋有可能還沒出地面,房子未來的狀況、小區的狀況等只能通過樓書來表現,因而預售的房屋不確定的因素較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第二條解釋:「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此條款可以理解為:
1出賣人只要有預售許可證房子就可以賣,其預售行為就是合法的,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是有效的。購房人買了沒有預售許可證的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雖然說買房要看「五證」,但除預售許可證的其它「四證」主要是給發放預售許可證的房產管理部門看的,房地產商缺少其它「四證」並不成為購房人要求退房的充足理由。
2.僅憑房地產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賣房而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不一定會得到法院支持,只有到起訴時,房地產商仍然不能取得預售許可證,購房人請求法院解除合同的請求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具體的實踐操作中,還要特別注意地方法規的規定,比如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中的新規定:「商品房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規定時限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並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之日起,持房屋所有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進行商品房現房銷售。商品房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可自商品房取得竣工備案表之日起四個月內繼續進行商品房預售;但自取得竣工備案表之日起超過四個月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這個規定等於說現在有一種已建好的房子,預售許可證本身沒有過期,但由於取得竣工備案表4個月而沒拿下房產證是不能銷售的。這些具體規定是否與前面所說的高法解釋相沖突和矛盾是值得探討的一個問題。因為預售許可證本身沒有過期就意味著是效的,應適用高法的解釋。而這個地方上的規定又是不能銷售的。
4.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銷售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同於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區別在於各自取得的條件不同,主要表現在:商品房(現房)銷售許可證的取得必須是已通過竣工驗收,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的現房。
商品房預售(期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5. 什麼是銷售許可證,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根據《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國家禁止利用集體土地進行商品版房的開發經營,集體土權地只有轉為國有土地並經徵用,開發商取得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才可用於商品房開發。因此開發商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預售商品房,由於本身不合法,很難取得房地產權證件,預購人應特別注意,不要購買。
6. 銷售許可證和預售許可證有何區別
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是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商進行現房銷售的標志,否則房地產開發商的銷售行為是無效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商進行期房銷售的標志,否則,房地產開發商的預售行為同樣是無效的。
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區別在於各自取得的條件不同,主要表現在:商品房(現房)銷售許可證的取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開發企業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4.已通過竣工驗收;5.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已確定進度和交付日期;6.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買現房的好處在於可以比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現狀,可以盡快取得房地產權利證書等。
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取得要符合下列條件:1.項目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國有土地使用證;4.建設工程開工證;5.已投入的工程建設資金達到總投資的25%以上;6.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時間確定。預售的房屋可能在銷售的時期根本看不到房子的框架,房屋有可能還沒出地面,房子未來的狀況、小區的狀況等只能通過樓書來表現,因而預售的房屋不確定的因素較多。
7.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有什麼不同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最明顯的區別主要有兩個:
1、 適用對象不同版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適權用對象是期房,因為該證件是證明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產項目未建成時便可銷售的標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適用對象是現房,因為該證件是證明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產項目竣工後便可銷售的標志。
2、 辦理條件不同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辦理條件不同,雖然它們都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書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書,但若要取得預售許可證,則要求開發企業已投入的工程建設資金需達到總投資的25%以上,且已經確定施工具體計劃和竣工時間,建立了商品房預售監管賬戶。
若要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則要求該房產開發項目已經竣工且驗收合格,此外,該房產的供水、供電、燃氣等配套基礎設施也必須已具備使用條件或者已經確定交付日期。
8. 房屋銷售許可證和房屋預售許可證之間的區別謝謝
《房屋預售許可證》是開發商尚未拿到銷售許可之前,房屋僅能夠接受預定的時期所持有的證件,沒有預售許可,不可以進行預定,而且這時期預定可退;《房屋銷售許可證》是開發商開發樓盤已經具備銷售條件,包括房屋已封頂等等客觀條件時,所持有的銷售證件,這時買房即可簽訂購房合同,且不可退。
9. 什麼是商品房 預售許可證與銷售許可證的區別
購買商品房時有五證齊全時才比較保險
我們常說的五證是指: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許可證,建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預銷售許可證
預銷售許可證又分為銷售許可證和預售許可證,這兩個證是有區別的
預售許可證和銷售許可證都是房產管理部分簽發的,有了這兩個證其中的一個房產才能銷售,才是合法的,才是有保障的
銷售許可證是指商品房蓋好以後就是現房的時候銷售,房管部門給頒發的
預售許可證是期房,才達到投資的一定比例以後就可以售賣了,這時候房產管理部門給頒發的就是預售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