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許可制度
Ⅰ 進口許可證的英國制度
對於開放國內市場,英國政府持積極態度,但也採取適當的非關稅措施。英國政府在此方面的立場是:在考慮到各種宏觀因素的同時,也要考慮各行業及個人的利益,以確保有關措施的使用並完全反映英國國家的整體利益。
英國的進口許可證主要由貿工部(Department of Trade and lnstry)負責管理,但是,對某些貨物的限制或禁止則由政府的其他部門負責。例如,某些特定葯品的進口就由英國內務部(Home Office)管理;進口瀕臨滅絕的野生動物由環境部(Department of the Environment)負責;一些有關農業、園藝或食品的進口則由農業、漁業及食品部負責。歐盟成員國之間大部分貨物的進口,不需要進口許可證,但是,某些進口則需向有關部門申請許可證。在英國,負責進口許可證的具體部門是貿工部的進口許可證司(Import Licensing Branch ILB)。在多數情況下,進口受到限制的貨物,如已在歐盟內部流通,在進入英國時,則不再需要許可證。
實行進口許可證制度有多種原因,其中一些主要原因如下:
保護英國或歐盟的工業;
執行國際通用原則,以達到穩定市場,鼓勵自由貿易的目的;
用於信息監查目的,例如,通過進口許可證,可了解有關敏感貨物進口的趨勢;
保障國人的健康與安全。
Ⅱ 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驗證管理辦法的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驗證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驗證管理,保證進口商品符合安全、衛生、環保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以下簡稱《商檢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對國家實行進口質量許可制度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民用商品(以下簡稱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入境驗證是指:對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在通關入境時,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檢疫機構)核查其是否取得必需的證明文件,抽取一定比例批次的商品進行標志核查,並按照進口許可制度規定的技術要求進行檢測。
第四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管理全國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管理工作。國家質檢總局設在各地的驗檢疫機構負責所轄地區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工作。
第五條 國家質檢總局根據需要,制定、調整並公布《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入境驗證的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目錄》(以下簡稱《入境驗證商品目錄》)。
對列入《入境驗證商品目錄》的進口商品,由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入境驗證。
第六條 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辦理進口報檢時,應當提供進口許可制度規定的相關證明文件,並配合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入境驗證工作。
第七條 檢驗檢疫機構受理報檢時,應當審查進口質量許可等證明文件。對經查實證明文件符合規定的,簽發《入境貨物通關單》,不符合規定的,不予簽發《入境貨物通關單》。
第八條 屬於法定檢驗檢疫的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檢驗檢疫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檢驗檢疫,同時應當核查產品的相關標志是否真實有效。
第九條 不屬於法定檢驗檢疫的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檢驗檢疫機構可以根據需要,進行抽查檢測。抽查檢測的范圍、具體實施程序,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條 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經檢驗標志不符合規定或者抽查檢測項目不合格的,由檢驗檢疫機構依照《商檢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Ⅲ 進出口配額制度和進出口許可證制度的關系
沒時間很詳細啊。
以出口為例,許可證分為一般許可證和配額許可證。一般許可證直接申請得專到,對於配額屬許可證:
對有些出口產品,是先取得出口配額, 然後出口前憑配額去換到這次要出口的許可證數量,最後到海關報關的時候是許可證, 不是配額。
Ⅳ 進出口貿易管理制度中的「許可證」和國際許可證協議中的「許可證」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2者雖然都是 許可證 但它們的性質不同 不屬於同一個領域
「進出口許可證件」,是指國家對限制進口或出口貨物實施貿易管制而簽發的允許進口或出口的許可證和其他批准證件。
進出口貨物許可證管理制度
進出口許可證管制,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普遍採用的管理進出口秩序的重要行政手段,也是我國對外貿易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內容之一。許可證管制的實際意義在於政府批准何類企業經營進出口業務,以及准許進出口何種貨物。國家對外貿易經濟管理部門簽發的進出口貨物許可證件是國家批准企業、單位或個人進口或出口某種貨物的證明文件。
進出口許可證制度的內涵
(一)進出口許可證制度的涵義
進出口許可證制度是根據國家的法律、政策、對外貿易計劃和國內市場的需要,對進出口經營權、經營范圍、貿易國別、進出口商品品種、數量、技術及其相關產品等實行全面管制、有效監測、規范貨物進出口許可的制度。是以進出口商品許可證管理為主體的國家對外貿易一系列審批制度的總和。
(二)進出口許可證制度的內容
進出口許可證制度包括進出口經營權及經營范圍的審批,國家限制進出口商品的配額管理和許可證管理,進出口商品的分類管理,對外貿易國別政策等內容。
國際許可證協議(International License Contract)的含義
此定義的確切含義是工業產權的使用許可,因此可做以下定義:許可證協議是一方准許另一方使用其所有的或擁有的工業產權或專有技術,被許可方依照合同得到該項使用權並支付使用費的合同。許可證合同的客體主要是技術使用權,具體的講,即專利使用權、商標使用權和專用技術使用權。
國際許可證合同有如下三個特點:
(1) 合同涉及的是使用權,不是所有權。作為該合同標的的技術知識的所有權仍屬於許可證賣方,而且,該使用權在地域范圍和時間上都受到合同的限制。
(2) 一國當事人許可另一國當事人使用其所有的或擁有的工業產權。
(3) 專利商標權的主體處於不同的國家。
國際許可證合同與其他合同的區別
(1) 客體的特殊性
國際許可證合同的客體是專利、商標和專有技術的使用權,它們是無形財產權。
(2) 許可證買方是直接用戶
許可證買方一般都有能力在購證後實施該合同項下技術,因而,買方須具有一定的技術知識及工業實施能力,以便吸收、消化所購買的技術知識,實現出其經濟值。
(3) 許可證合同的買賣雙方具有明顯的合作性質
許可證合同期限長,賣方必須履行義務,擔保所提供的技術在買方工廠里實施後可以或必定達到合同所預定的經濟指標。
許可證合同兼有幾種合同的特點:
(1) 屬於技術轉讓合同。
(2) 專利和商標把所有權與使用權分割開,頗有些租賃合同的特點。
(3) 與高級勞務合同也有相似的地方。
Ⅳ 進出口許可制度的實施主體是誰
(一)含義
進出口許可證指由商務部或者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依法制定並調內整進出口許可容管理目錄,以簽發進出口許可證的形式對該目錄商品實行的行政許可管理。
(二)主管部門及辦理程序
商務部負責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並且呢制定、調整和公布目錄。經過商務部的授權,由給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簡稱:許可證局)來統一管理、指導全國各發證機構的進出口許可證簽發工作。
(三)自動進口許可證
除了需要獲得進出口許可證以外商品屬於一般商品,而國家為了統計等需要對其中的部分商品實施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自動進口許可證就是指列入自動進出口許可證目錄內的只要你申請就一律給予發證,和進出口許可證是不同的,進出口許可證要經過審批才給與簽證的。
進出口許可證內的商品一般都是些國家限制進出口或者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如為了保護環境消耗臭氧層物質要獲得許可證,為了保護國內稀有資源一些礦物,稀金屬等也要獲得出口許可證。而自動進口許可證內的商品則是一些一般商品,沒有限制的,只不過是要去領下證而已,申請就給發的!
Ⅵ 如何看待中國的進出口許可制度
「看來,他也並不像想像中的那麼弱,是真正可怕的妖孽人物。」諸人盯著秦問天,只見他專站在那座雲天戰屬台的邊緣,目光環視下方,眼神冷傲,依舊沒有離開雲天戰台的念頭,依舊要戰。
「誰能去誅他。」只見戰天仙府諸強者中,王座上的周戰看到秦問天冷傲眼神,冰冷開口。
Ⅶ 進口許可程序如何規范
一)一般規則
為防止因不恰當地實施行政程序而導致貿易的扭曲並考慮到發展中國家成員的經濟發展目標及財政和貿易需要各成員應確保為實施進口許可制度而採用的程序符合《進口許可程序協議》和WTO的其它規定。
1、及時公布必要的信息
在向進口許可制度委員會通報的資料中應以各成員政府及貿易商熟悉了解的方式(官方的公報、報刊或其他傳媒)公布進口許可證申請程序的規定以及有關信息,包括關於個人、企業和機構提交這種申請的資格需要接洽的行政機關以及需要申領進口許可證的產品清單。公布的時間應在不遲於上述規定生效之日前21天特殊情況最晚不得遲於生效之日。所公布資料副本亦應提供給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如有成員對所公布資料提出意見,則應對其予以考慮 。
2、簡化申請和展期手續
進口許可證的申請和展期的表格與程序應盡可能簡化。申請者有權索取並獲得為使許可制度正常運行所必需的文件及情況,並有一段合理期(至少21天)供提交許可證申請。申請者應只同與申請有關的一個行政機關打交道;若確有需要,所接洽的行政機關最多不應超過三個。
3、不得因小錯而拒絕批准進口
對於在單證上或程序上出現的顯然不是企圖欺詐或嚴重疏忽而造成的遺漏或差錯,不應給予超出警告程度的處罰。貨物在裝船或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差異只要符合正常商業慣例,就不得以與許可證上的數字有所出入為由而拒絕批准其進口。
4、外匯供應不準歧視
不管是否受制於進口許可證管理的貨物進口者,都應在同等基礎上獲得其支付許可進口貨物所需的外匯。
5、允許安全和保密例外
對於涉及國家安全的事項,可以按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21條安全例外規定處理。如果提供這些保密資料將會妨礙法律的實施和損害公共利益或企業的合法商業利益,協議成員可以不提供保密資料。
(二)自動進口許可制度
1、自動進口許可制度系指在任何情況下對申請一律予以批准簽發的進口許可證制度,不得以對進口貨物產生限製作用的方式加以實施,不得對申請人進行歧視,符合法律要求的任何人均有資格申請並獲得許可證。自動許可的申請在收到後應迅速予以批准,審批時間最長不應超過10個工作日。
2、《進口許可程序協議》並不鼓勵首先使用自動進口許可證,只有在無其他渠道和手段、而且已具備採用自動進口許可的條件下,才可以實施這種許可制度。
(三)非自動進口許可制度
非自動進口許可制度系指不屬於自動許可制度管理的其它進口許可制度。除了進口限制措施本身的影響外,進口許可證制度的實施程序不得對進口產生額外的貿易限制或扭曲的作用,也不得造成更大的行政負擔。
協議對非自動進口許可程序的運作制定了如下具體規定:
1、保證許可證管理的透明度
應其它成員的要求,必須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貿易限制的管理、近期簽發的進口許可證,供應國之間的許可證分配情況以及進口許可證管理產品的進口數量和金額統計。通過進口許可證管理的配額,應在規定的時限內,按照各國政府和貿易商熟悉的方式,公布配額總量(數量或金額)、配額始末日期及其任何變化情況。如果配額是在供應國之間進行分配,應將分配情況立即通知所有與該產品有利益關系的成員。
2、公正及時地實施許可程序
任何符合進口國法律和行政管理要求的任何個人、企業或機構都具有同等資格申請許可證。若未獲批准,申請者可要求告知理由,並有權按國內立法上訴或要求復查。如果申請是按先來先得的原則處理,審批的期限不應超過30天;若是同時處理所有申請,審批的期限不應超過60天。許可證有效期應合理,不應縮短到阻礙貨物進口。如果實行配額管理,不應影響配額的充分使用。
3、符合配額許可證分配的要求
在分配許可證時,應考慮申請者的進口實績和以往所發放的許可證的使用情況,還要考慮對新的進口商合理分配許可證特別要考慮到從發展中國家進口產品的進口商。如果通過許可證來管理全球配額,許可證持有者可自行選擇進口來源。如果配額分配是在產品供應國之間進行許可證上應列明具體國家。
4、對誤差採取補償措施
對因符合正常商業慣例的微小誤差而造成進口貨物的數量、金額或重量超過許可證上規定的水平,可在未來的許可證分配時作出補償性調整。
(四)加強通報和審議職能
Ⅷ 在進口許可證制度下進口商所需外匯必須向國家申請,得到批准後才能向國家購買外匯,由此國家可以進口限制
這么理解其實存在很大的歧義, 進口許可證制度本來就是控制一些國家需要管控內的商品容,本身就是一種監督與限制.
獲得批准後才能購匯是正確的,如果你拿不到進口許可證,而你提前購匯了,那不是白忙了. 任何時候購匯都必須向國家申請,這是我國的外匯管制制度,進口購匯是很簡單,提供進口合同和銀行要求的相關單據想外管局備案後就可以到銀行按程序購匯了.
Ⅸ 什麼是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
這個的制度內容有點多,主要有7個方面:
(1)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3)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4)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5)食品購銷台帳制度;
(6)食品儲存安全管理制度;
(7)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保障食品衛生安全,保護群眾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制定本企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本企業的員工,若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抓好本企業員工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教育從業人員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上班時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澡、勤理發、勤換衣服、勤剪指甲。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的食品時,要做到防塵、防蠅,專櫃加罩,售貨時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作。
三,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工作,並將健康證明材料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備查。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包括: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資格和許可證明),並留有供貨商的相關證照復印件備查。
第三條 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四條對購進的預包裝,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認證認可標志;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准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准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五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一律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六條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七條 檢驗購入的食品是否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污染,如有被污染的食品不得上市銷售。
第八條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八條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工作,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應統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八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准。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並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准,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條:規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設立檢測室,配置檢測設備、專職檢測人員,對蔬菜等重要食品實施售前檢測,加強入市自檢,及時發現質量問題,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
第五條: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櫃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質量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本著「公平、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文明經商、誠信經營,遵守有關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積極參與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項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按照市場准入標准,建立各項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並完善內部管理,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和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索票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保證食品來源合法真實;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准,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對消費者作出如下食品質量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准,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銷售的食品採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認真配合有關部門的日常巡查和市場檢查,自覺學習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建議和顧客咨詢投訴,完善售後服務措施,努力為所有消費者服務。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依照法定條件和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國境內對已經進入銷售領域的食品,發現其質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違法問題,採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整改、銷毀、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場的行為。
第三條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一)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七)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准採用標志、防偽標志等質量標志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於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第四條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
(二)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四)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條對已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應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第六條 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台,退出經營單位。
第七條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食品儲存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庫時,庫管員應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並詳細記錄入庫產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等,並按入庫時間的先後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櫃,並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保持庫房內所需溫度和濕度,防止食品霉變、生蟲。貯存生鮮食品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櫃)和冷凍庫(櫃)。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周圍進行衛生清掃,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台和層架,離牆30厘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分類貯存,並有明顯標識。
食品購銷台帳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的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台帳,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建立銷貨台帳。
第三條進貨台帳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第四條銷貨台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第五條進貨台帳和銷貨台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並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七條消費者有要求的,本經營單位在出售食品時,應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八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應當做好台帳登記工作:
(一)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三)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四)其他需要登記備注的信息。
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1、在經營場所設立相應機構和人員,處理本經營場所發生的消費者食品投訴。提供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銷售憑證(發票、信譽卡),作出特殊承諾的提供書面憑證。
2、確定受理後,對消費者的具體投訴內容和要求進行登記、做好投訴人姓名、住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購買食品的日期、品名、牌號、規格、數量、計量、價格、受損害情況、消費者的要求等相關內容的登記記錄,並由投訴人簽字蓋章,將投訴人提供的憑證和有關材料復印存檔。
3、受理消費者食品投訴後,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負責調查人員首先將企業自身情況調查清楚,結合投訴人意見,分清責任。經營者責任的,按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約定應當給消費者退貨、換貨、賠償的,及時給消費者解決;經營者沒有責任,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
Ⅹ 我國為什麼要限制舊機電產品的進口,從而採取進口許可證管理制度呢期待專業的解答!
1、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25條規定:禁止進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無害化方式利用的固體廢物;對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實行限制進口和自動許可進口分類管理。
2、禁止進口、限制進口和自動許可進口的標准,是根據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以及目前中國對固體廢物處理加工能力技術,進行設定的。
3、廢舊電機之所以屬於限制進口類,首先廢舊電機中可能會包含石棉廢物、廢感光材料、油污、密閉容器,這幾種物質會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目前按法律法規要求,對這幾種物質嚴格限制,限制其重量不得超過進口總重量的萬分之一)。另外還可能會包含諸如此類嚴格禁止進口的物質:放射性廢物、廢棄炸彈炮彈等爆炸性武器彈葯、含多氯聯苯廢物、根據GB 5085鑒別為危險廢物的物質、《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其他廢物。
4、進口許可證管理制度是我國對於限制類進口物質採用的重要管理制度(意思是不光是廢料進口,其他比如像植物油等也採用進口許可證制度)。 之間會採取比較復雜的申請流程,而且廢料進口許可證的有效期為1年,第二年必須重新申請。重新申請的時候會要求利用工廠提供上年度的環境保護報告、廢料利用情況備案表等資料。
綜合說下,固體廢料(包含廢電機)回收利用是大勢所趨,但對再生資源利用的同時更需注重保護環境,建立和完善並執行各項制度。經濟發展固然重要,但我們更應為子孫後代留下更好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