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沙收購許可
㈠ 誰知道現在廢銅的回收價是多少錢一斤電纜里邊的銅線!!
現在的銅價遠華銅業最新低氧銅桿報價及回收廢銅價格每天更新。廊坊遠華銅業,今日銅桿報價63400,收好料,次料不收,光亮63700元,0.985折桿。有料提前聯系,收齊即停,收日,美銅米。
廊坊遠華線纜集團下屬廊坊遠華銅業有限公司現有員工210人,高級工程師9人,工程技術人員20人,各類專業人員86人。廠區佔地面積48000平方米,建築面積31000平方米,年生產能力5億元。 廊坊遠華銅業生產設備先進,製造工藝精良,檢測手段完備,技術力量雄厚。本公司生產的電工圓銅桿,8mm以下的紫銅棒,銅絲,鍍錫銅絲,無氧銅桿、低氧銅桿、光亮銅桿、T2銅、Φ3mm及以下無氧銅絲、低氧銅絲、鍍錫銅絲、各種型號絲、毛細絲、合股絲,80餘人的銷售及服務人員組成的產品銷售服務網遍布全國20多個省市. 遠華銅業長期回收廢銅並更新最新廢銅報價-廢銅的價格。長期公司憑借雄厚經濟實力,恪守誠信為本的原則,得了眾多客戶的信賴,並在業界獲得好的口碑。建立了穩固的合作關系,隨著業務的不斷發展和壯大,合作夥伴的范圍也在不斷擴大。
本公司是一家規模較大、資金雄厚的回收企業。地處廊坊大城靠近北京,天津地區,交通便利。公司本著「公平公正、誠實守信、互惠互利、薄利多銷」的經營理念,以及良好的經營信譽,業務遍及深圳各區,與山東,天津,北京,河北等地的多家企業有長期的合作關系,隨著業務的發展和壯大,合作夥伴已逐步向全國范圍擴大。
長期現金收購范圍:廢金屬
回收:廢銅,黃銅,紫銅,紅銅,光亮銅,黑特,紫雜銅,1#銅,1號銅,電機銅,電機絲,燒線,2#銅,粗絲,纜粗,牛糞銅,銅排,銅板,鍍錫銅,鍍白銅,銅米,磷銅,馬達銅,電解銅,漆包線,電線銅,電纜銅,銅線,銅渣,銅塊,銅粉,銅帶,銅沙,銅合金,銅邊角料,散熱器管,冰箱管,空調管等
㈡ 有一個偷沙的給了我一萬塊錢,但我不知道他是偷我有罪嗎
這個是贓款,也要沒收的吧,你如果知情,那麼你也玩唄拘留的。至少我一個親戚就是這樣的,別人偷的電線,銅去他那裡賣,他是廢品收購的,結果查出來了,他也出事了
㈢ 蛇眉銅魚怎麼拍賣會有一個,吳邪有一個
只是個游戲傳說。
以下為藏品交易與拍賣常識:請仔細閱讀,避免上當受騙
藏友問某某公司是否正規?是不是騙子?可靠嗎?
任何單位都是法制注冊營業的,至於服務質量,收費的標准,得自己去考察衡量,一定謹慎避免高收費,不成交造成的傷害。
特別是誇口說保證能成交的公司,十有八九騙費用的公司。
法律規定正規單位不能收購倒賣古董,其次個別單位以現金收購古董為名,讓藏家先鑒定,真品就現金收購,其實他們沒有買家,忽悠藏家交完鑒定費後,藏品一鑒定,故意告訴你的東西是假的。
注意:
1.個別藏家故意散布某公司的負面消息,其目的是,阻止別人去參加,自己參加的藏品好賣出去,這種聰明是一種低級錯誤。一個公司藏品徵集數量少,買家自然少,成交率更低。
2.國內保利,嘉德,其次外資企業佳士得,蘇富比,目前不對外徵集藏品,也未設任何辦事處,個別拍賣業務員說我能幫你送進去,這是騙人的。
3. 還有一種騙子叫家族式騙子,散布各種「正規拍賣公司的負面消息」,
讓那些糊塗藏家打消去正規大公司的念頭,最後急著出手藏品被他們牽著鼻子進入他們設的詐騙陷阱,騙到你財物兩空,直到你失去信心為止。
散布這些負面消息的人員大部分是那些騙子公司的業務員弄得小號,讓本來就亂糟糟的國內市場更亂,真假難辨好在其中漁利。
4拍賣公司業務員拉皮條,拉不到業務也互相詆毀其他公司,導致國內似乎沒有一家好單位。
就覺得保利嘉德好,但人家不對外徵集,再好也對大家沒用。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一: 行業劃分
古董拍賣,鑒定,交易目前大部分單位集中的上海,北京、青島。藏家參與前一定多比較,多了解,避免上當受騙,祝您發財。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二: 關於拍賣資質與文物拍賣資質
「文物」是國家備案發掘的藏品叫文物,或者從文物商店購買的藏品,叫文物。
老百姓手裡的藏品屬於民間收藏藝術品,不屬於文物。老百姓的手裡的藏品,可以自由開古玩店,擺地攤等自由參與買賣交易。
有些藏家問你單位有文物拍賣資質沒?這屬於知識稀少的提問,只要你的藏品來源不是從文物商店購買的,國內98%的拍賣公司,藝術品經營公司都可以給你拍賣,交易。
文物拍賣資質,國家指定交易法院沒收資產,處理古董的公司,老百姓手裡的藏品與文物沒關系。屬於自由買賣,無需任何資質。
2015年國家為了鼓勵文化市場發展,取締各類資質的阻礙,只要在工商注冊的任何單位都可以經營收藏藝術品業務。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三: 瘋狂的混亂鑒定
關於當前混亂的古董鑒定,一件古董拿去分別給八位專家看,能出四種不同的結果,每位專家各有各的觀點,所以不要去糾結,藏品投放市場,有人買,這才是真理,很多專家都是靠收鑒定證書費騙人的。
還有機器檢測都是人為操作,騙收鑒定費的。很多藏家給自己的藏品買了一堆鑒定證書,到頭來一樣沒人要。
鑒於瘋狂的混亂鑒定市場,買家都是自己相信自己的眼光去購買藏品,作為藏家只要把藏品能投放到一個靠譜的單位,就等於成功了一大半,無需購買哪些沒用的證書。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四: 拍賣的風險
拍賣有風險,建議大家謹慎參與,頂級品牌單位近些年的真實付款成交率不到50%,行情整體不樂觀。
有藏品大家盡量找古玩城老闆去推銷賣掉,或者擺地攤處理掉,「拍賣」屬於有錢人的風險投資,不適合普通老百姓參與。
特別是天天給你打電話的公司,並不是你的藏品值錢,主要為收你的圖錄費,鑒定費、出關費、什麼保證金等一個個陷阱等著你,
國內正規單位,誰跟你啰嗦,誰給你打電話?個別收入低,經濟困難的藏家,醒醒吧,幾百萬、幾千萬沒那麼好做夢。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五: 正確判斷
藏友問某某公司是否正規?是不是騙子?可靠嗎?
任何單位都是法制注冊營業的,至於服務質量,收費的標准,得自己去考察衡量,一定謹慎避免高收費,不成交造成的傷害。
特別是誇口說保證能成交的公司,十有八九騙費用的公司。
法律規定正規單位不能收購,倒賣古董,其次個別單位以現金收購古董為名,讓藏家先鑒定,真品就現金收購,其實他們沒有買家,忽悠藏家交鑒定費後,藏品一鑒定,故意告訴你的東西是假的。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六: 畸形發財心態
因為很多知識匱乏、家庭困難,無知的農民朋友在巨額估價的誘惑下,估價2000萬的藏品,先交5--20萬的服務費,他們想著只要我湊夠20萬,等於2000萬就到手了,所以有抵押房產的,變賣生產工具牲畜牛羊的,東湊西借的,把20萬交給拍賣公司後,然後把工作辭了,田地也荒了,忙著去預定寶馬名車,算計准備去買別墅,朝三暮四等錢換媳婦的都有。盲目參與導致家破人亡的事跡時有發生。
很簡單的問題,很多藏家分析時就出問題了,試想一下,假如你委託四件東西最少能成交一件,你立刻就是百萬富翁,如果那麼容易發財的話,乾脆把房子賣掉委託上100件東西,最少成交兩件,得到500萬也很劃算,對不?
今年大拍,十副齊白石的畫,只成交了2副,那也是騙子嗎,古董拍賣想成交就得多參與。
保利,嘉德為什麼不收低端藏家的東西,因為成交了大家高興,失敗了大家說騙子,
所以藏家繳費了,有些東西不容易成交,導致藏家很郁悶,下結論為騙是不合理的。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七: 比較實力
正規單位【像正規的保利嘉德,都是近千平米的辦公室,藏品放在辦公室與藝術大廳買家隨到隨看】除此之外,行業內95%的小拍賣單位,租個實際使用面積60平米的小辦公室,藏品簽訂委託合同後,把近千件藏品堆放在潮濕的地下室里,不見天日存放大半年,然後等到拍賣的幾天才拿出藏品,小酒店花五六千元租個場地,著急上火的預展一兩天走個形式,等於完成拍賣活動,這種方式幾乎沒有賣東西的任何希望。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八: 什麼是靠譜拍賣
目前90%的拍賣公司,,電話頻繁忽悠沒腦子的老百姓參加,徵集上1000件後,就開始准備拍賣會,拍賣會的整個過程,就是去酒店租兩天場地,把1000件藏品展示一下,等於在預展,看看酒店裡住宿的客人有沒有要的。
兩天的預展現場,如果你仔細觀察的話,前去觀賞藏品的人,除了幾十個委託人在預展現場來回瞎出溜,幾乎沒有任何買家到場觀看,兩天預展結束。
第三天開始拍賣,拍賣會場在座的95%是藏家委託人,也就是賣東西的人,為了掩飾藏家,這類拍賣公司話費100元僱傭一些無業遊民,老弱病殘來充當買家,舉牌子。
我參加過七次拍賣,時常看見一些拍賣公司的買家大老闆,拍賣到中午吃飯時,現場搶牛奶,搶麵包。
狼狽不堪,拍賣結束暗中一打聽,屬於雇來的失業低保戶。
稍有思想的老百姓就能看出門道,其次一個小拍賣公司,不去招商,租個80平米的辦公室,那來的買家,憑什麼給你能賣出去東西,說實話還不如你自己去擺地攤的效果好。
靠譜的拍賣,就是觀察這個公司的實際營業方式,具體給藏家做了那些可以看得到的真實服務,看不到的服務就是假的不靠譜的。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九: 看服務與行情
【引用資料-----青島華錦拍賣,公爵拍賣】:
拍賣公司是一個服務行業,要做的優秀首先做好服務,滿足各類藏家的需求,
第一:對於高端藏家:我們做高端星級服務
第二:對於經濟困難擺地攤層次的低端藏家,
【我們提供不成交不收取任何費用的中檔次服務】
讓藏家輕松愉快參與,讓藝術走進生活,正確引導收藏市場。
引用資料:中國嘉德拍賣
不好的現象需要抵制,改變風氣大家應該互相學習、探討、研究。收藏愛好者應該把自己水平提高,進一步深化收藏文化,進入文化領域,而不是簡單的收藏,收藏不能狹隘地只為經濟利益,而是為了愛好、傳承我們國家的文化,幾年以後它給你帶來的經濟利益只是個附加值而已。文博系統的混亂也造成了市場的混亂,收藏的混亂。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十: 合理的估價
藏品想成交,一定估價要合適,價格符合市場行情,在哪裡都有機會交易。
【引用資料---青島大前門集團拍賣】:
關於藏品估價:通俗點說,你家有個漂亮閨女,嫁個普通人老百姓比較隨便,嫁個村長,一個村裡就一個村長,這個可以有機會,嫁給縣長、也是可以奢望的,,,哪嫁給市長、你覺得好嫁嗎?-------很多思想不成熟的藏家,在藏品的估價要求上,理想根本不是把閨女嫁給省長那麼簡單,把一件低端藏品要求拍賣百萬、千萬、無疑是把閨女必須要嫁給國家主席。
保利拍賣: 藏品的市值是藏品自身創造的,炒作的時代即將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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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目前有2000家拍賣單位,其中98%的單位都是收費的,當前不成交不收取任何費用的單位目前有
北京保利拍賣、 (不普通藏家徵集)
北京嘉德拍賣、 (不普通藏家徵集)
北京瀚海拍賣、 (不普通藏家徵集)
上海榮寶齋拍賣
上海老城隍廟
上海朵雲軒
青島華錦拍賣,
青島公爵拍賣,
青島中藝拍賣
青島典藏拍賣
山東銀座拍賣
青島麒麟閣拍賣
以上單位藏品不成交,沒有前後期費用,不收你一分錢費用,按時拿走即可。
其次登陸拍賣新聞網,首頁有12家記者親自采訪驗證的正規不收費拍賣公司,
注意:錯版幣的鑒定,主要和同年份的錢幣對比圖案,差別越大,錯版就越嚴重,價值越高,無需找專家。
㈣ 請問一下阜沙收廢銅在什麼地方
如果是小規模的銅,你可以找廢品收貨站進行出售
大量出售需要政府的批准
㈤ 河北唐山廢銅紫銅黃銅紅銅電纜線回收價格多少錢一斤
看你具來體是哪種銅發,以下是源今日廢銅報價
銅線:46.7
一手銅塊,銅瓦:46.3
工模殼:43.8
紅銅沙:43.2
磷銅:48
65青銅:37.9
62青銅:37.1
鍍白磷:44.3
鍍白青銅:34
黃毛絲(銅):36.5
洋白銅:32
59無鍍黃銅:30
59有鍍黃銅:29.5
59國標黃銅渣:28.9
鐵針電子腳:3000-4000
銅管、銅紙跟銅線差:1200-1700
合金銅跟銅線差:3000-3300
鍍白紅銅板、銅針、鍍白線跟銅線差:1200-2500
漆包線跟銅線差:4200
馬達銅跟銅線差:5000-7500
㈥ 金融中的案例雍正皇帝 為什麼康熙錢鑄造比例是半銅半鉛會引起如此大的弊政
雍正朝貨幣制度改革的背景、內容和意義
王德泰 強文學
《中國錢幣》年第4期
雍正皇帝即位後,大刀闊斧地進行了一系列政治經濟改革。其中,鑄幣制度的改革是其經濟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對於當時的鑄幣制度改革,有人撰文認為,雍正皇帝即位後,「仍然按照康熙在位時的金屬成分比例,即銅五鉛五鑄錢。但不久,戶部雲貴主事孫嘉淦上了一個條陳,力主改變新銅錢的金屬成分比例,主張變銅五鉛五為銅四鉛六」,「最後雍正皇帝採納了孫嘉淦的建議,變銅五鉛五為銅四鉛六。」①這一提法與歷史事實不符。縱觀雍正帝的貨幣制度改革,其改革的內容較為豐富,包括減輕錢文鑄重、降低鑄錢原料中銅鉛價格、用滇銅、黔鉛代替洋銅、倭鉛等等。改變金屬成分比例僅是其幣制改革的內容之一。但是,雍正皇帝在幣制改革中絕沒有將新鑄銅錢的金屬成分比例由銅五鉛五變為銅四鉛六。為了說明這一點,本文對雍正朝鑄幣制度改革的背景、主要內容和意義做簡要論述,不妥之處,敬請方家批評正之。
一、鑄幣制度改革的背景
銅錢制度是清代幣制的主要內容。清代幣制因循明代,實行銀錢並行的貨幣制度。為了便於流通,白銀需要鑄成不同重量的銀錠,各地官私銀爐均可以自由鑄造,政府不加干涉。銅錢作為政府法定鑄幣,則嚴格控制生產和流通過程,私鑄、私毀按律治罪。在日常經濟往來中,大數用銀,小數用錢,作為一般商品的等價物,二者在商品交換中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為了規范貨幣市場秩序,清政府以銀權錢,明確規定「每錢一千,值銀一兩」,且「永為定例」。但是,這一「定例」從制定之日起,就基本上沒有嚴格執行過。在價值規律的作用和供求關系的影響下,商品貨幣流通領域的銀錢比價,總是離開清政府的「定例」而上下波動,有時波動的幅度較大。在清代前期(1840年前)的近二百年間,銀錢比價波動常常成為困擾清朝政治經濟生活的嚴重問題而備受朝廷重視。為穩定銀錢比價,清政府總是圍繞銅錢的鑄造進行幣制改革。從這個意義講,銅錢制度是清代貨幣制度的主要內容。銅錢是中國的「國幣」。②
銅錢是銅鉛錫合金製品。清朝初年,鑄造銅錢的主要原料是銅和鉛(實際上是鋅,但清政府保存的大量相關文獻資料中都稱鉛,以下仍沿用這一習慣稱謂)。為了防止私毀銅錢,乾隆朝時加入了少量錫鑄造青錢。銅錢價值含量的高低主要來自鑄錢原材料的成本。清初鑄錢剛開始時,鑄錢規模尚小,主要以舊錢舊銅器皿為鑄錢原料。當時,銅隨地可得,銅價低廉。如順治十一年(1654),寶泉局鑄錢「用過錢雜等銅二百二十萬斤,內除耗銅不計價值外,各價不等,計共值銀十四萬二千三百六十五兩。」③由此可計算出每百斤價銀六兩五錢。而雲南是銅料主要生產基地,雖說當時銅廠關閉,但廢銅較為充裕,相對其它地區銅價更低。順治十六年(1659),雲南省鑄局用銅每百斤價銀二兩二錢,鉛每百斤價銀四兩七錢。④低銅價必然造成銅錢的低成本。在順治朝,寶泉局鑄錢千文含工本銀基本保持在0.7~0.8兩上下,江寧省鑄錢千文含工本銀在0.6錢左右,雲南省鑄錢千文含工本銀約在0.7兩。⑤
但收買舊錢舊銅器皿畢竟不能成為各鑄錢局長期穩定的原料來源。早在順治末康熙初年時,收買舊錢舊銅器皿作為鼓鑄原料的缺陷就充分顯現。為解決鑄錢用銅鉛問題,清政府打破海禁,特別准許官商、民商攜帶中國貨物,遠涉重洋,到日本售貨易銅,帶回國內以供鼓鑄。此後,國內鑄錢主要以洋銅(即日本銅)為原料。但洋銅價格高昂,且不斷上漲,官商所購洋銅最高銷售價銀每百斤十四兩五錢,民商所購洋銅的最高銷售價銀每百斤十七兩五錢,高出國內舊錢舊銅器皿價格數倍。鑄錢原料價格的不斷上漲,造成鑄錢成本的不斷增加。以康熙九年(1670)廣東省鑄錢為例,「廣東省鑄出新錢七十二萬一千文,(按銅錢千文值銀一兩計算),值銀七百二十一兩,遵照部例銷算,(銅價以每斤六分五厘計算)止應開銷鑄本銀五百九十三兩。」改用洋銅為鑄錢原料後,按照「地方時價工本計算,實用過鑄本一千四十三兩。」鑄錢千文含工本銀約為1.45兩,「局官實包賠鑄本銀四百五十兩,」⑥鑄局虧損嚴重。其他各省局鑄錢成本的情況當與廣東類似。
鑄錢成本增加,致使商品貨幣流通市場銅錢價格因鑄本增加而昂貴。康熙二十三年(1684)吏部左侍郎陳廷敬奏稱:「今日民間不便者,莫甚於錢價昂貴,定製每錢千文值銀一兩,今每銀一兩僅得錢八九百文。」⑦在清政府看來,穩定銀錢比價最有效的辦法是降低鑄錢成本,而降低鑄錢成本最直接的方法莫過於改變銅、鉛的配鑄比例和降低錢文鑄重。在清代前期,曾實行過銅七鉛三、銅六鉛四、銅五成四鉛四成六、銅鉛各半等不同的配鑄比例。而且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各鑄局之間,在銅鉛配鑄比例上又有差別。在鑄錢原料中,銅價較鉛價高出許多。商品市場貿易中銅的價銀最高時每百斤達二十餘兩,最低也接近二十兩。而倭鉛價銀最高為康熙朝,每百斤接近十兩。一般來說,銅錢中含銅量越高,成本越高,含銅量越低,成本越低。總的趨勢是,清政府在鑄錢用銅價格不斷上漲的情況下,常常通過減少鑄錢中用銅、擴大用鉛比例的辦法,以降低鑄錢成本。與此同時,清政府為減少鑄錢成本又不斷減少錢文鑄重。雍正朝以前,清政府曾鑄造過每文重一錢、一錢二分、一錢二分五厘、一錢四分等不同重量的銅錢。
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政府將銅錢每文鑄重由一錢四分改為鑄重一錢,變銅七鉛三為銅六鉛四配鑄。大幅度減輕錢文鑄重和減少鑄錢用銅的比例,極大地降低了鑄錢成本。但是,在價值規律的作用下,商品貨幣流通領域內銅錢價格很快又由貴變賤。如康熙二十九年,山東「以八錢銀計為一千錢」。⑧三十九年,湖南、湖北「錢易雍滯,價值過賤。」⑨四十四年,北京「以白銀十萬兩,可換新鑄大制錢十四萬吊。」⑩四十五年直隸地方白銀「一兩可兌換寶泉錢一千七百文左右」。山東地方白銀「一兩可兌換寶泉錢一千七百文。」江寧白銀「一兩可兌換寶泉錢一千一百文」。⑾京城「錢價甚賤,以致民怨」。⑿
銅錢價格低賤不僅造成了商品貨幣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嚴重影響了人們正常的經濟生活和社會安定,而且導致自「鑄小錢以來,私鑄錢不能停止」的嚴重後果。迫於壓力,清政府於康熙四十一年(1702)決定,「更定製錢每文重一錢四分。」⒀銅錢鑄重又回到順治末年的水平上。
恢復銅錢鑄重一錢四分,又大大增加了鑄錢成本。江南鑄錢二十串,需銀二十四兩一錢;浙江鑄錢二十串,需銀二十五兩五錢。⒁每串成本在十二兩至十三兩之間。進入雍正朝以後,「寶泉寶源二局每年額鑄六十萬二千六百八十七串四百文,每串需工本銀一兩四錢三厘七毫五絲,以錢一串抵銀一兩外計,每串虧折銀四兩三厘七毫五絲,每年共計虧折銀二十九萬八千七百三十七兩零」,⒂虧損非常嚴重。與此適應,商品貨幣流通領域銅錢價格繼續又開始「昂貴」。康熙六十一年(1721),戶部議言:「向市價一兩易錢八百八十文,今每銀一兩易錢七百八十文」⒃。
可以看出,為穩定商品貨幣市場的銅錢價格,順治、康熙兩朝對鑄錢制度不斷進行改革,但無論是改變銅鉛配鑄比例(事實上,康熙皇帝在位時,從來沒有在鑄錢制度中將銅的金屬比例降至六成以下,也就是說,從未按照銅五鉛五的金屬比例鑄錢),還是增減銅錢鑄重,這些改革措施都因鑄錢用銅的缺乏和銅價的高漲而失去意義。降低鑄錢成本,商品市場的銅錢價格立即大幅下降,造成商品貨幣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提高鑄錢成本,銅錢價格很快增昂,但各鑄錢局虧損嚴重,鑄錢事業面臨嚴重危機。清代鑄錢事業處於兩難抉擇之中。銀錢比價波動成為困擾當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一大難題。雍正皇帝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對鑄幣制度進行全面改革的。
二、鑄幣制度改革的內容
雍正即位後,即著手對鑄幣制度進行改革。
雍正五年,「定以銅鉛各半配鑄制錢。」《清朝文獻通考》對這一制度的實行作了這樣的解釋,「是年,寶泉、寶源二局照例配鑄,其雲南各局及嗣後所開之貴州局、四川局,以銅質高低不一,加之沙水異益,仍以銅六鉛四相配,至乾隆五年改鑄青錢,始照京局一例配鑄。」⒄即除雲南、貴州、四川省以外,全國其他各局普遍以銅鉛對半配鑄。嘉慶、道光時期成書的貨幣史資料《銅政便覽》,對雲南省各局銅鉛比例作了這樣的記載:「雍正五年,仍以銅六鉛四配鑄,……乾隆六年十二月,改為四色配鑄,每百斤用銅五十斤,白鉛四十三斤八兩,黑鉛三斤八兩,錫三斤。」⒅說明雲南各鑄錢局最終是在乾隆六年實行銅鉛對半配鑄。這一記載與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內閣題本》關於貴州省局實行銅鉛對半配鑄的時間完全一致。「黔省改鑄貴錢,前因各匠役初行試鑄,未能體驗火候,以致對配鼓鑄每多折耗,今選擇諳煉匠役,督同親試,細察火色,照依京局對配之例,學習試鑄。近日各爐鑄出錢文,雖未能盡免折耗,然亦能大概完好,定於乾隆六年十二月初一日,即依京局銅鉛配對鼓鑄,以免虛糜。」⒆此後,無論京局還是各省局,從制度上來說,都以銅鉛對半配鑄,並一直保持到乾隆末年。
如乾隆五十七年,寶陝局「共用紅銅二十八萬六千二百七十二斤八兩,白鉛二十七萬二千八百九十二斤十二兩,……白鉛一千九百二十八斤十三兩,點錫一千八百五十三斤二兩,點錫九千五百九十七斤十二兩三錢」。⒇乾隆五十八年,寶武局「共用銅鉛錫七十萬一千九百斤」,其中用銅和鉛錫分別為350950斤。[21]說明陝西和湖南當時都是銅鉛對半配鑄。
當然,人們在歷史資料中還會經常看到這樣的記載,寶泉、寶源局等許多鑄錢局,乾隆五十年以後,用銅的數量超過用鉛數量。如乾隆五十八年,戶部寶泉局鑄錢「用十成銅一十萬二千八百五十七斤二兩二錢八分六厘,八成滇銅四百六萬五千一百二十一斤九兩四分一厘,六成廢印銅二百九十斤一十兩。白鉛四十九萬九千二百八十五斤一十一兩四錢二分九厘,高錫一十五萬三千六百二十六斤五兩九錢七分八厘,又附鼓鑄淘洗銅五千八百五十斤。通共用銅鉛錫七百七十三萬一千一百二十四斤一十一兩六錢四厘。」[22]其中約用銅4174119斤,用鉛錫約為3557005斤,銅鉛配鑄比例是54%比46%。乾隆五十三年,工部寶源局鑄錢用銅1939885斤,用鉛1660113斤,[23]銅鉛配鑄比例是54%比46%。乾隆五十九年,寶浙局鑄錢用銅494141斤,用鉛392031斤,[24]銅鉛配鑄比例是56%比44%。以上三局銅鉛配鑄比例中,用銅多於用鉛,是不是意味著清政府在制度上改變了鑄錢中銅鉛的比例?不是的!這些鑄錢局用銅多於用鉛,是因為使用了相當數量的「八成」、「六成」「低銅」的緣故。按照規定,「八成」「六成」「低銅」要摺合成「十成」銅。這樣,單從絕對數量上來看,銅的比例自然加大了。
如果說清政府後來對鑄錢制度中銅鉛配鑄比例作過調整的話,那隻是在乾隆五十九年以後,寶泉局「以銅六成鉛四成,配搭鼓鑄」。而嘉慶元年,寶泉局又改為以「銅五十二斤,白鉛四十一斤八兩,黑鉛六斤八兩,三色配鑄。」[25]此後,鑄錢中銅鉛配鑄比例時有改變,但因嘉慶朝以後銅錢價格日益低賤,清政府總是力圖通過鑄錢中增加銅的比例,提高銅錢的價值,以扭轉商品貨幣市場銅錢價格低賤的局面。
根據以上考察看出,雍正皇帝進行幣制改革時,將銅六鉛四改為銅五鉛五配鑄,後來各朝都按這一比例鑄錢。至少在鴉片戰爭以前,各鑄錢局從未將銅的比例降至五成以下。銅鉛對半配鑄,這是鑄錢用銅的底線,用銅低於五成,鑄出銅錢擲地即碎,無法流通。所以,關於雍正皇帝即位後「變銅五鉛五為銅四鉛六」鑄錢的說法是沒有事實根據的,是錯誤的結論。
雍正皇帝鑄幣改革的另一中心內容是降低錢文鑄重。雍正皇帝即位後,通過對順治、康熙兩朝鑄錢制度利弊的深刻反思,認為「鼓鑄錢文,專為便民利用,銅重則滋銷毀,本輕則多私鑄,原宜隨時更定,籌劃變通,斯可以平錢價而杜諸弊。」把改革銅錢鑄重作為穩定銅錢價格和杜絕銅錢流弊的重要手段。他指出,「順治元年每文重一錢,二年重一錢二分,十四年加至一錢四分,康熙二十三年因銷毀弊多,改重一錢,嗣因私鑄競起,於四十一年又仍復一錢四分之制,後銅價逐漸加增,以致工本愈重」。[26]而銷毀銅錢,「奸民不需重本,便可隨時熔化,驪緝殊難,非若私鑄,必須有力之人,兼設有爐座器具,易於查拿者可比。」他認識到,錢文鑄重一錢太輕,一錢四分過重,若照「順治二年例,每文鑄重一錢二分,在銷毀者無利,而在私鑄者亦難,似屬權衡得中,可以行之久遠。」[27]力圖做到錢文鑄重適中,不偏不倚,使銷毀者無利,私鑄者亦難。這是對順治、康熙兩朝鑄錢制度的總結,注意到了幣制改革既要有利於貨幣的長期穩定,便捷流通;又要杜絕私毀、私鑄銅錢。於是,規定各錢局按銅錢每文重一錢二分鑄造。此後,錢文鑄重一錢二分成為定製。
雍正皇帝幣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內容是以滇銅、黔鉛為鑄錢的主要原料。康熙朝時期,無論京局、省局都以洋銅為鑄錢原料。洋銅主要來自日本,價格高昂。且商辦洋銅日益困難,拖欠嚴重,影響著清代鑄錢事業的發展。在這種情況下,雲南總督鄂爾泰奏報朝廷,滇省銅礦「自增開湯丹等廠以來,采銅有效,」「礦產增盛,除供本省鼓鑄一百萬斤外,核算雍正五年分銅斤可餘二百數十萬斤,但銅多本少,不敷官買,請動支鹽務贏余銀兩,收銅轉運至江南等省,收買還項。」雍正皇帝同意了鄂爾泰的請求,決定「將滇省余銅令該督動鹽務銀六萬兩收買,委員以一百餘萬斤運至漢口,以供湖北、湖南采辦之用,一百餘萬斤運至鎮江以供江蘇采辦之用。」「滇銅每百斤價銀九兩二錢,加以運至漢口、鎮江,水腳需十三兩以外,較之原額亦稍有節省。」[28]隨後雲南銅礦開采興旺,礦銅數量大增,乾隆初年年產已接近1000萬斤。乾隆四年,京城戶工二局鼓鑄用銅400萬斤,後逐漸擴大到630餘萬斤,盡歸雲南辦運。各省鑄錢亦大部分採用滇銅。滇銅替代洋銅成為各鑄錢局的主要原料。長期以來困擾清政府的鑄錢用銅問題完全得到解決。
另外,雍正朝以前,鑄錢多用倭鉛(日本鉛)。倭鉛價格較貴。「京局改定對配以來,每年增辦鉛至三百六十六萬斤,向由商人承辦,每斤給價銀六分二厘五毫,水腳銀三分。」鉛價、水腳共計每百斤九兩二錢五分。雍正朝時,「貴州之蓮花、殊砂等廠,所產白鉛歲不下四五百萬斤,各廠定價每百斤一兩三錢。」較之倭鉛價格極低。於是,雍正皇帝下令「貴州巡撫委員照額收買,分解戶工二局,每百斤給水腳銀三兩。」[29]鉛價、水腳每百斤共計四兩三錢,極大地降低了鑄錢用鉛價格。
為保證鑄幣制度改革措施的順利實施,雍正皇帝還頒布法令,嚴禁民間使用黃銅器皿。雍正帝認為:「制錢千錢,重八斤一十二兩,除去倭鉛,獨紅銅可得四斤六兩,所造紅銅器皿,每一斤買銀四錢有零,是千錢值銀一兩,而千錢值紅銅造成器皿之銀一兩七錢有餘,幾獲倍利。」[30]「錢文乃民間日用所必需,鼓鑄日增而錢不見多,必奸民圖利,有毀錢造器皿之事,若不禁止銅器,則錢價究不能平」。在雍正皇帝看來,要防止私毀銅錢,必須禁止使用銅器皿。並發出上諭,「嗣後除三品以上官,准用銅器,余俱不得用黃銅器皿,定限三年,令將所有,悉行報出,當官給價收買。」接著又嚴黃銅器皿使用禁令,規定「從前曾以三品以上許用黃銅,今猶覺濫用者多,以後為一品官之家器皿許用黃銅。余者遍行禁止。有匿藏私用者,蓋以違禁論。」[31]隨著雲南銅礦的開采興旺,這一禁令在乾隆元年才被解除。
另外,嚴令打擊私鑄和使用私錢,並定各級官吏失察之罪。同時還將寶泉、寶源局及各省局鑄錢卯數、數量以及物料和工匠工資支付數額等的核定權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
總之,雍正皇帝對貨幣制度的改革,涉及的內容很多,然其中心內容是圍繞降低鑄錢中用銅比例和錢文重量來進行。通過這次改革,清朝鑄錢制度基本穩定,除乾隆元年,為防止私毀銅錢,銅鉛比例中加錫鑄造青錢外,其制度的基本內容長期保持不變。
三、鑄幣制度改革的意義
雍正朝貨幣制度改革的意義主要表現在:
1.規范了鑄幣制度,便利了貨幣的流通。雍正皇帝通過對順治、康熙朝鑄幣制度調整頻繁造成的銅錢大小、輕重、價值不一的混亂局面的深刻反思,對銅錢的重量、銅鉛的配鑄比例、鼓鑄用銅鉛的價格、各局鑄錢的卯數、物料以及爐匠工錢的支付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尤其改革銅錢鑄重為一錢二分,重量適中,成為定製,規范了鑄錢制度,結束了不同重量的銅錢並存於商品市場造成的交換繁難的局面,便利了貨幣的流通,有利於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2.降低了鑄錢成本,給清政府帶來大量鑄息銀兩。雍正時期,滇銅、黔鉛開采興旺,產量大大增加。與此同時,清政府高度壟斷了銅鉛的生產、收購以及銷售的全過程,將所產滇銅、黔鉛悉數用於鑄錢,取代洋銅、倭鉛成為鑄錢的主要原料。通過壟斷經營,極大地壓低銅鉛收購價格,殘酷壓榨掠奪礦民、礦商,大幅度降低了鑄錢成本,從而使長期以來虧損嚴重的京局和各省局鑄錢盈利,部分鑄錢局鑄息率極高。京城戶工二局鑄錢千文含工本銀約0.8~0.9兩,雲南鑄錢局就地取材,銅價、腳費相對較低,鑄錢千文含工本銀在0.7兩左右,[32]鑄息率更高。如乾隆六年,雲南省局「共鑄錢一十二萬九千四百八十串,除歸還銅鉛本腳外,計獲息銀三萬一千餘兩。」嘉慶六年「共鑄錢十萬一千九十餘串」,除歸還銅鉛本腳外,「共獲鑄息銀二萬一千六百九十兩。」[33]從乾隆至嘉慶朝,雲南省局鑄息率長期保持在20%~30%左右,年獲取息銀最多達十萬兩以上。[34]其他鑄局獲取息銀數量略低於雲南,如乾隆五十六年,湖北寶武局共鑄錢86286.623串,息銀15474.415串,[35]鑄息率為22%。
這還不是各鑄錢局最後得到的鑄息銀兩。各鑄局常常利用乾隆朝商品貨幣市場銅錢價格高昂,將所鑄錢文拿到商品貨幣市場易換銀兩,以追求鑄錢的最大利潤。如乾隆十年,由於「京師錢價昂貴」,清政府決定將寶泉、寶源二局所鑄錢文「七十三萬八千六百三十串,增給錢局,發市易銀。」[36]乾隆十九年,湖北寶武局「共鑄錢九萬八千三百四十八串六百二十三文」,「共發賣錢八萬六千九百二十串一百文。」出售銅錢的價格一般是「每串照市價酌減三分」,也就是以低於市場三分的價格出售。清政府對出售銅錢價銀有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說,乾隆中期以前,銅錢一千「易平銀一兩二錢三分」,「折庫平銀一兩一錢六分八厘五毫」。[37]乾隆末年銅錢一千「易庫平銀一兩三分五厘五毫」。[38]通過發賣銅錢,各鑄錢局極大限度地增加了鑄息銀兩。僅湖北寶武局於乾隆十九年一次性出易銅錢增加庫平銀約10000兩。摺合成「平銀」則獲息銀數量更多。各錢局大量鑄息銀兩的產生,既是雍正皇帝幣制改革帶來的結果,又是清政府壓低銅、鉛收購價格,對礦民、礦商壓榨掠奪的曲折反映,充分暴露了清政府追求鑄錢高額利潤的實質。
3.促使清代鑄錢事業大規模發展。康熙後期,由於鑄錢嚴重虧損,清政府不得不經常令各鑄錢局停鑄減卯。雍正朝貨幣制度改革後,降低了鑄錢成本,各局通過鑄錢能夠獲得大量鑄息銀兩,加之乾隆朝錢價高昂,極大地鼓舞了各鑄錢局的鑄錢熱情。於是,不僅停鑄各省局恢復鼓鑄,而且無論京局、省局都加卯鼓鑄,不斷擴大鑄錢規模。京局從雍正朝每年鑄錢64萬串,增加到乾隆時期每年鑄錢100餘萬串,最多時達到123萬余串。[39]各省鑄錢中,雲南鑄錢數量最多。因雲南地近銅礦,運輸方便,銅價便宜,鑄錢成本低廉,曾先後出現十一局鑄錢,長時間保持在六局同時鼓鑄,鑄錢最多時年達40萬串。[40]清代大規模鑄錢一直保持到嘉慶時期。全國鑄錢最多時年達220餘萬串,便利了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
4.給士兵、官吏、工匠等不同階層人們
的生活帶來影響。雍正朝貨幣改革以後,鑄錢成本大大降低,各鑄局鑄錢千文含工本銀普遍低於一兩。按理來說,受價值規律的作用,商品貨幣市場的銀錢比價,銅錢千文兌換白銀應當低於一兩。換句話說,白銀一兩兌換銅錢應當超過千文。但自雍正皇帝貨幣制度改革後直至整個乾隆朝,商品貨幣市場的銀錢比價,白銀一兩兌換銅錢長期保持在七八百文之間,乾隆末年仍然保持在九百餘文。錢值和商品市場的錢價相悖。形成這一問題的原因這里不作贅述。但商品市場銅錢格價的長期高昂,給士兵、官吏、工匠等不同階層人們的生活帶來積極影響。
按照清政府規定,各鑄錢局生產的銅錢,主要以兵餉、官俸搭放的形式進入流通領域。搭放比例一般是銀七成,錢三成。搭放的具體辦法,以清政府制定的「定例」,即白銀一兩值銅錢一千發放。另外,按照規定,鑄錢工匠的工資也以「定例」規定的比例支付銅錢。在商品貨幣市場銅錢價格高昂的情況下,按照「定例」來發放兵餉、官俸以及支付鑄錢工匠工資,增加了兵餉、官俸以及工匠工資的附加值,這對於改善廣大士兵和官吏及鑄錢工匠的生活狀況有一定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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