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局的許可證
㈠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到哪個部門辦理
在當地安監局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㈡ 怎樣到安監局辦理鞭炮許可證那些
一、賣鞭炮分為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或批發許可。
(一)批發企業申請領取批發許可證時,應當向安監局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1、批發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企業名稱工商預核准文件復製件;
3、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備案登記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4、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倉庫保管員、守護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製件;
5、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庫區外部安全距離實測圖和庫區倉儲設施平面布置圖;
6、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至少包括本辦法第六條第三項、第四項、第八項、第九項和第七條規定條件的符合性評價內容;
7、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證明材料;
8、從事黑火葯、引火線批發的企業自有專用運輸車輛以及駕駛員、押運員的相關資質(資格)證書復製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二)零售經營者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所在地縣級安全監管局制定的零售經營布點規劃;
2、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培訓合格,銷售人員經過安全知識教育;
3、春節期間零售點、城市長期零售點實行專店銷售。鄉村長期零售點在淡季實行專櫃銷售時,安排專人銷售,專櫃相對獨立,並與其他櫃台保持一定的距離,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4、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築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5、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若是企業生產煙花爆竹: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統稱初審機關)提出安全審查申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1、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2、工商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工商預先核准文件(復製件);
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證明材料;
4、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的書面文件;
5、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復製件);
6、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目錄清單;
7、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名單和安全資格證(復製件);
8、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復製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9、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證明材料;
10、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的證明材料;
11、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
如果需要更多的資料,請關注國家安監總局54、65號令,或到縣級以上安監局進行咨詢。希望你滿意!
㈢ 現在到安監局辦理煙花爆竹許可證可以嗎
第三章 零售許可證的申請和頒發
第十六條 零售經營者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所在地縣級安全監管局制定的零售經營布點規劃;
(二)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培訓合格,銷售人員經過安全知識教育;
(三)春節期間零售點、城市長期零售點實行專店銷售。鄉村長期零售點在淡季實行專櫃銷售時,安排專人銷售,專櫃相對獨立,並與其他櫃台保持一定的距離,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四)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築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五)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七條 零售經營者申請領取零售許可證時,應當向所在地發證機關提交申請書、零售點及其周圍安全條件說明和發證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條 發證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對申請材料和零售場所的安全條件進行現場核查。負責現場核查的人員應當提出書面核查意見。
第十九條 發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頒發或者不予頒發零售許可證的決定,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決定不予頒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條 零售許可證上載明的儲存限量由發證機關根據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結合零售點及其周圍安全條件確定。
第二十一條 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限由發證機關確定,最長不超過2年。零售許可證有效期滿後擬繼續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活動,或者在有效期內變更零售點名稱、主要負責人、零售場所和許可范圍的,應當重新申請取得零售許可證。[
㈣ 高壓入網許可證現在不能年審 是取消了還是到安監局換證
根據國務院2017年9月29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回(國發〔2017〕46號)答,「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核發」將被取消。
那麼取消之後有什麼替代措施?
《決定》規定:取消審批後,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1.由安全監管部門考核發放「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將能源部門的相關管理要求納入,明確規定考試、發證、收費標准、監管措施,並予以公布。
2.安全監管部門承擔監管責任,對持證人員培訓考核、監督管理。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完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責任追溯、違規行為查處、吊銷證件等制度。
㈤ 危險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去那個部門怎麼辦理
是去安監局辦理,就是安全技術監督局,只要資料准備齊全就OK。政府一般都是支持的
㈥ 電工進網許可證安監局承認嗎
電工進網許可證是通過電力部門考核取得的,安監局應該要承認。
㈦ 辦理采礦許可證安監部門出具什麼手續
采礦許可證的辦理
一、條件(標准):
礦產儲量為零星分散的
二、申報材料:專
采礦權經市國土資源局依屬法通過公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後,查礦山採用協議出讓,采礦權人需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1、采礦許可證辦證申請書
2、村、鎮審核並簽署意見
3、地勘報告(1:1000礦區范圍地形地質圖)(省國土資源評估中心審批)。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經泉州市國土局審批)。
4、工商預登記
5、礦長安全資格證
6、爆破證
7、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復
8、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批復
9、採石場安全現狀綜合評價報告
10、涉及樹木、河道采砂應有林業局、水利局等相關證書或意見
11、采礦許可證
12、工商營業執照
13、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前置條件
1、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必須經安監局審查批准
2、環保部門的批復
3、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復
4、礦長安全資格證
5、爆破證
6、涉及樹木、河道采砂應有林業局、水利局等相關證書或意見
㈧ 建設局和安監局申報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什麼不同
安監局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是針對工礦商貿企業的,也就是生產型企業!
建設部的內安全容生產許可證是針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因為在我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是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也就是建設部,建設局,建委(各地叫法不一樣)來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也是由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
如果你是施工型企業,擁有施工資質證書的企業,均要到當地建設局申請許可證,去安監局不會受理的
㈨ 安監局發的高壓特種作業操作證和電監局發的高壓進網許可證各有什麼作用
安監部門發的高壓特種作業操作證,這個證件是證明持證人經過安全培訓,可以進行內電工作容業,如果出現事故不按無證上崗處理,只按操作不當或是違反操作規程,可以減輕因特種作業事故帶來的處罰和處理的輕重。如果無該證件而上崗。一經發現可以封停特種設備,責令該人員去培訓取證,可以同時處1-3萬元罰款。
電監局發的高壓進網許可證,可以在國家電網內進行作業。擁有此證後,就代表你已經成為一名真正的電工了,負責的范圍在「用電設備以前」,如:發電站-->變電站(輸電站)-->廠內(社區)變電站-->變壓器-->開關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