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經營制
A. 我是一製造廠家,現想授權別人代理銷售我們的產品,如果授權的內容不在對方營業執照范圍內,可以嗎
被授權方增加經營范圍就可以了。
我國《公司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也就是說,企業有自主經營權,可以按照經營情況改變經營范圍,只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即可。
委託授權行為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即只要被代理人作出授權的意思表示,代理人就享有了代理權。如果代理人不願意接受代理權,可以辭去委託(即放棄代理權)。同時,正因為委託授權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授權一家超越經營范圍的公司並不違法。
(1)授權經營制擴展閱讀:
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
第八條企業變更經營范圍應當自企業作出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其中,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經營范圍應當自作出變更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企業變更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經營項目,或者其批准文件、證件發生變更的,應當自審批機關批准之日起30日內憑批准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企業變更經營范圍涉及後置許可經營項目,其批准文件、證件記載的經營項目用語與原登記表述不一致或者發生變更的,可以憑批准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B. 下屬於契約式的國際市場進入方式的有A合資企業B許可經營C特許經營D合同製造E管理合同
契約式的國際市場進入方式主要包括:(1)許可經營,許可方與國外被許可方簽訂許可協議,授權對方使用本企業的專利權、版權、商標權以及產品或工藝方面的專有技術等從事生產和銷售,然後向對方收取許可費用;(2)特許專營,在該協議下,許可人不僅把自己的無形財產(通常是商標)銷售給被許可人,而且還要求被許可人遵守嚴格的經營規則。(3)技術協議,指企業同外方簽訂協議,向對方提供為發展技術或解決技術難題而進行的各種技術咨詢、技術培訓等服務活動。其他契約式進入方式還包括管理合同、交鑰匙工程、國際分包合同等。
C. 請問哪裡可以下載到工商局監制的《法人授權委託書》呢我需要用來領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緊急.....
你直接到工商局辦證廳去領表格就好了,在登記表裡附有所需一整套資料。我剛剛辦理。
D. 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應該怎麼做
企業應從優化清單、分類開展等方面進行。一是優化出資人代表機構履職方式。,通過實行清單管理、強化章程約束、發揮董事作用、創新監管方式,加快轉變履職方式,依據股權關系對國家出資企業開展授權放權。二是分類開展授權放權。出資人代表機構對不同類型企業給予不同范圍、不同程度的授權放權。分先後地向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授權放權。對其他商業類和公益類企業,要充分落實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對其中已完成公司制改制、董事會建設較規范的企業,要逐步落實董事會職權。三是加強企業行權能力建設。通過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資本運作能力,確保各項授權放權接得住、行得穩。四是完善監督監管體系。通過搭建實時在線的國資監管平台,整合監督資源,嚴格責任追究,實現對國有資本的全面有效監管。國內在這方面做得比較好的,應該是中大咨詢,他們官網有挺多這方面的參考案例的。
E. 企業怎麼進行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
授權是分階段、分層次、分類授權,是授經營權,而不是所有權。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要堅持黨的領導。確保國有企業更好地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重大決策部署;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堅持權責明晰分類授權,做到權責對等、動態調整;堅持放管結合完善機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改革的全過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精細嚴謹、穩妥推進的工作要求,確保改革規范有序進行。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制改革,以授權經營體制為主的國企改革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作為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的專業平台,加快改組組建步伐。國內在這方面做得比較好的,應該是中大咨詢,他們官網有挺多這方面的參考案例的。
F. 商標侵權及偽制「商標注冊證」及「銷售授權書」從事網上經營行為!
本身偽制「商標注冊證」及「銷售授權書」,就已經是犯法的事情了,維權應該是不難啊
1.選擇直接告上法庭
2,上315網站去投訴,他們的工作人員效率還是瞞高的
3.建議取消經銷商的代理權!
G. 全民所有制企業以授權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如何理解
要結合上下文來理解。
H. 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授權經營企業改制怎麼辦
1、國家以出資方式處置《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規定,在國有企業改制中,根據國家產業政策,須由國家控股的關系國計民生、國民經濟命脈的關鍵領域和基礎性行業企業或大型骨幹企業,改造或改組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組建企業集團的,涉及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可以採取國家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處置。國家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是指國家以一定年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作為出資投入改組後的新設企業,該土地使用權由新設企業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關於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規定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形成的國家股股權,按照國有資產投資主體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委託有資格的國有股權持股單位統一持有。2、以出讓或租賃方式處置根據《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在國有企業改制中應當採取出讓或者租賃方式處置劃撥土地使用權的適用情形是:國有企業改造或者改組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國有企業在改制中組建企業集團;國有企業改組為股份合作制;國有企業採用租賃經營方式;非國有企業兼並國有企業。以出讓方式處置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應當交納土地出讓金。改制企業選擇租賃方式處置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應當按照所屬關系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賃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租金。土地租賃合同經出租方同意後可以轉讓,改變原合同規定的使用條件,應當重新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簽訂土地租賃合同和轉讓土地租賃合同應當土地登記和變更登記手續。租賃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權實現時,土地租賃合同同時轉讓。3、以保留原劃撥方式處置根據《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在國有企業改制中可以採取保留原劃撥方式處置土地使用權的適用情形是:(1)繼續作為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公益事業用地和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發生改變的,但改造或改組為公司制企業的除外;(2)國有企業兼並國有企業或非國有企業以及國有企業合並,兼並或合並後的企業是國有工業生產企業的;(3)在國有企業兼並、合並中,被兼並的國有企業或國有企業合並中的一方屬於瀕臨破產的企業;(4)國有企業改造或改組為國有獨資公司的。其中第(2)、(3)、(4)項保留劃撥用地方式的期限不超過五年。
I. 為什麼要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
要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本履行出資人職責。這樣的制度設計,實質上是在政府和市場之間設立了一個「界面」和「隔離帶」,這個「界面」和「隔離帶」就是指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指令主要通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這個平台,按照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以「市場化」的方式層層傳導,規避政府對市場的直接干預,真正實現政企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