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許可證
❶ 辦屠宰場(廠)的環境保護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資料
1、在市城區申請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應向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有關資料;在縣城區申請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廠(場);
2、應當向縣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有關資料;在鄉(鎮)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場點,須經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後向縣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有關資料。
3、有關資料應包括
環保部門出具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畜牧獸醫部門出具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核意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批復;出資人身份證明材料;工作人員有關證明資料;設備設施的有關證明材料。
(1)屠宰許可證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由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取締,沒收生豬、生豬產品、屠宰工具和設備以及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貨值金額難以確定的,對單位並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生豬定點屠宰證書或者生豬定點屠宰標志牌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出借、轉讓生豬定點屠宰證書或者生豬定點屠宰標志牌的,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取消其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資格;有違法所得的,由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
❷ 屠宰場排污許可證在哪辦理
在環保局辦理的啊,
採納哦謝謝
❸ 長春市《畜禽屠宰許可證》審批-二級以上生豬定點屠宰證書辦理條件是什麼
一、在長春市辦理「《畜禽屠宰許可證》審批
二級以上生豬定點屠宰證書」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肉品品質檢驗員上崗證》(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詳實准確 。)
2.一般情況需提供: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3.一般情況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4.一般情況需提供:環保部門審批意見(批復或批文)(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5.一般情況需提供:建設(規劃)用地許可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詳實准確 。)
6.一般情況需提供:填寫真實、完整的《生豬屠宰許可證申請書》、廠區平面圖(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詳實准確 。)
7.一般情況需提供:屠宰技術人員健康證(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12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註: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凈月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凈月區生態大街6666號 網點電話:0431-8521353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高新區雙創中心 網點電話:0431-825327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延安大街1149號 網點電話:0431-85090718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二道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二道區惠工路與廣德街交匯處惠工路799號 網點電話:0431-8917796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南關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南關區家苑路399號南關交警隊東側 網點電話:0431-896827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寬城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富城路228號 網點電話:0431-89991639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蓮花山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蓮花山度假區泉眼鎮霧九路一號 網點電話:0431-81336520 辦公時間: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汽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汽開區東風大街7766號汽開區管委會 網點電話:0431-8150123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綠園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665號 網點電話:0431-896250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雙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雙陽區鼎鹿廣場南側 網點電話:0431-8428575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九台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政府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吉林大路6188號 網點電話:0431-8996018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❹ 辦屠宰場需要哪些證件
辦屠宰場所需要的證件及條件可以參考《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條例規定辦屠宰場需要定點屠宰證書或者生豬定點屠宰標志牌。具體分析如下:
一、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八條,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與屠宰規模相適應、水質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水源條件;
2、有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待宰間、屠宰間、急宰間以及生豬屠宰設備和運載工具;
3、有依法取得健康證明的屠宰技術人員;
4、有經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質檢驗人員;
5、有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檢驗設備、消毒設施以及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污染防治設施;
6、有病害生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設施;
7、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二、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六條,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根據設置規劃,組織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查,經徵求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確定,並頒發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生豬定點屠宰標志牌。
三、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但是,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在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可以設置僅限於向本地市場供應生豬產品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4)屠宰許可證擴展閱讀: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1、第一條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2、第二條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但是,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在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可以設置僅限於向本地市場供應生豬產品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3、第三條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生豬屠宰的行業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豬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生豬屠宰活動的相關管理工作。
4、第四條國家根據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規模、生產和技術條件以及質量安全管理狀況,推行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制度,鼓勵、引導、扶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改善生產和技術條件,加強質量安全管理,提高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資料來源:網路: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❺ 辦理禽類屠宰加工廠需要的行政審批手續
根據《家畜定點屠宰管理規定》第九條,設立屠宰廠(場)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交通便利,水源充足,水質符合國家飲用水標准,周圍環境無有害污染源,遠離居民區,公共場所和水源保護 區域
2)屠宰加工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屠宰過程符合衛生要求,不允許交叉污染;
3)設有屠宰牲畜,隔離病畜的設施,屠宰室,內臟整理室,緊急屠宰室,無害化處理死者動物和污水處理設施。
4)地裙和牆裙採用無毒材料製成,不透水,易於清洗消毒;
5)配備麻,電,屠宰,吊,照明設備,特種集裝箱和車輛;
6)配備檢驗設備,檢驗工具,消毒設施和消毒葯品;
7)配備了經過省級商品流通管理部門檢驗合格,持有「屠宰檢驗合格證」的適合屠宰規模的檢驗人員,以及訓練有素的合格屠宰合格人員。
(5)屠宰許可證擴展閱讀
根據《家畜定點屠宰管理規定》第十二條,屠宰廠(場)屠宰加工家畜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憑農牧部門出具的產地檢疫證明收購、屠宰;
(二)符合屠宰加工工藝流程要求和衛生管理規定;
(三)按《肉品衛生檢驗試行規程》的規定進行同步檢驗;
(四)屠宰後的畜產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准;
(五)對檢出的病、死家畜,按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六)家畜宰前宰後都不得注水、灌水、摻雜使假;
(七)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出廠(場)。
屠宰供應少數民族畜產品的屠宰廠(場),除遵守前款規定外,還要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另外,雞、鴨、狗、兔、羊等動物宰殺場所必須符合農業部第15號令《動物條件審核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屠宰場(廠、點)動物防疫條件和衛生防疫部門的相關要求。
❻ 怎麼填寫畜禽屠宰許可證
相 關 說 明
辦理程序 1、事項咨詢。申請設立畜禽屠宰廠(場)應到當地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或政務大廳,對畜禽屠宰許可程序、法定條件和標准以及需要辦理相關證件等進行咨詢。
2、事項告知。各市(州)、縣(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應將有關《畜禽屠宰許可證》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報告書》等進行公示。對申請人的咨詢應當說明、解釋,提供准確、可靠的信息,並一次性提供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報告書》
3、事項辦理。申請人根據法定許可條件和標准要求,建設畜禽屠宰廠(場),並辦理《肉品品質檢驗人員證》、《屠宰技術人員證》以及建設(規劃)、牧業、衛生、環保等部門的相關證件
4、許可申請。申請人於畜禽屠宰廠(場)建設完工後,按照規定內容填寫《畜禽屠宰許可證申請報告書》,向所在地市(州)、縣(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能夠證明其符合設立條件的材料。
5、審查與決定。各市(州)、縣(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於材料齊全,符合法定許可條件或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受理許可申請,並進行實地踏查驗收。對於符合法定許可條件和標準的,做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發放《畜禽屠宰許可證》。對於不符合法定許可條件和標準的,告知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所需材料 1、填寫真實、完整的《畜禽屠宰廠申請報告書》;
2、《肉品品質檢驗人員證》復印件;
3、《畜禽屠宰技術人員證》復印件;
3、環保、建設(規劃)、牧業、衛生等部門的證件復印件。
執行標准 1、生豬屠宰廠(場)符合《省條例》和《豬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范》的法定許可條件和標准要求。
2、生豬以外屠宰廠(場)符合《省條例》和《吉林省牛驢羊犬屠宰廠設置規定》、《吉林省禽屠宰廠設置規定》的要求。
填表要求 1、申請審批表應使用黑色或蘭色鋼筆正楷如實填寫、字跡要工整。
2、申請表及所附材料一式三份:企業留存一份,市(州)、縣(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一份。省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你需要填寫的是申請書吧
申請書應該很好填啊 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問給你證的人了
❼ A類、B類生豬定點屠宰資格證的區別
一、發放對象不同:
1、A證為定點屠宰廠(場),
2、B證為小型屠宰場。
二、銷售范圍不同:
1、取得A證的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其產品可以銷往全國各地,
2、取得B證的小型定點屠宰場其產品僅限於本鄉鎮以下的市場銷售。
三、出具證明不同:
1、對A類屠宰企業,相應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可以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A)》或《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B)》。
2、對B類屠宰企業,相應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只能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B)》。
(7)屠宰許可證擴展閱讀
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第八條: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屠宰規模相適應、水質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水源條件;
(二)有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待宰間、屠宰間、急宰間以及生豬屠宰設備和運載工具;
(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證明的屠宰技術人員;
(四)有經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質檢驗人員;
(五)有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檢驗設備、消毒設施以及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污染防治設施;
(六)有病害生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設施;
(七)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第九條:生豬屠宰的檢疫及其監督,依照動物防疫法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生豬屠宰的衛生檢驗及其監督,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的生豬,應當依法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合格,並附有檢疫證明。
第十一條: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生豬,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
第十二條: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應當如實記錄其屠宰的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❽ 鄉鎮屠宰場許可證,應該由哪個部門頒發。
申請人應當持生豬屠宰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進行生豬屠宰。
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制定本條例。條例中對屠宰地點、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進行了限制和說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實行定點屠宰的其他動物的屠宰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參照本條例制定。
《國務院關於修改的決定》,明確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制度。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發現其生產的生豬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或者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報告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召回已銷售的生豬產品,並對召回的生豬產品做無害化處理或者銷毀。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完善了生豬定點屠宰制度。將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修改為生豬屠宰產業發展規劃。要求省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產業發展規劃包括發展目標、政策措施、定點屠宰廠(場)設置等內容。增加規定生豬定點屠宰證書的記載內容,以及生豬定點屠宰證書變更程序等。明確生豬定點屠宰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以及有效期屆滿申請延續的時限和程序。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完善了生豬進廠(場)查驗登記和生豬產品出廠(場)記錄制度。明確生豬進廠(場)、生豬產品出廠(場)查驗的內容以及相關記錄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范了委託屠宰與屠宰行為。要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接受委託屠宰的,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屠宰協議。規定屠宰生豬要遵守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和肉品品質檢驗規程。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完善了監督管理。建立生豬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制度。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生豬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生豬屠宰廠(場)的質量安全管理狀況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組織開展監督檢查。要求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加強執法。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加大了處罰力度。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注水、出廠(場)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等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增加規定被取消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資格的,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生豬屠宰生產活動。
(8)屠宰許可證擴展閱讀:
第一條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但是,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在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可以設置僅限於向本地市場供應生豬產品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三條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生豬屠宰的行業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豬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生豬屠宰活動的相關管理工作。
第四條國家根據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規模、生產和技術條件以及質量安全管理狀況,推行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制度,鼓勵、引導、扶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改善生產和技術條件,加強質量安全管理,提高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❾ 牛的屠宰許可證和檢疫證要怎麼辦
屠宰場設立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報省級備案,並向社會公布。 選址,建築,生產工藝需要符合相關規定。具體可以問下當地(商貿或農業主管部門)
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法向屠宰場(廠、點)派駐(出)官方獸醫實施檢疫。屠宰場(廠、點)應當提供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官方獸醫駐場檢疫室和檢疫操作台等設施。出場(廠、點)的動物產品應當經官方獸醫檢疫合格,加施檢疫標志,並附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