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許可法
①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從事什麼不需要取得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從事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版取得許可。
《中權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也就是不需要辦許可證,但您經營的項目中還有食品,而食品銷售是依法需要取得許可的。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只針對食品銷售活動有效用,對食用農產品的銷售活動是無效用的。
(1)食品許可法擴展閱讀: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
②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應當依法取得食品()。
從事食品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
《中華人內民共和國食品安全容法》第122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2)食品許可法擴展閱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由衛生局設立的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四、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五、執行食品安全標准。
網路-食品安全制度
③ 新的食品安全法頒布後,個體小作坊型式的食品加工生產經營者如何辦理相關許可證以及營業執照
首先,在質監局辦理食品經營生產許可證,這個是辦理個體營業執照的前置許可,即必須先辦這個證才能在工商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
其次,辦理完許可證再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
小作坊食品加工許可證辦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困難:
1、生產場地:取食品生產許可證對生產場地的選址,工藝流程,要求人流物流要分開防止交叉污染,配備消毒設備,通風系統,採光等都有嚴格要求。
2、生產人員: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核,要求必須要有實驗室,滿足產品出廠檢驗要求。化驗員執證上崗,所以需要企業自己去培訓化驗員.
3、設備設施:取證有明確的生產設備和檢測設備要求.而小作坊對這些設備的投入費用一般都很難承擔.
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准備的材料:
1、有效期內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投資人的資格證明或身份證復印;
4、經備案的企業標准(無國家標准企業採用的企業標准);
5、生產加工場所有關情況、平面圖(標尺寸、面積等主要參數)及其有權使用證明材料(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或租賃合同);
6、周圍環境平面圖;
7、各功能間布局圖復印件(標尺寸、面積等主要參數);
8、設備布局圖;
9、工藝流程圖(附關鍵參數說明);
10、當地環保部門核發的符合要求的證明文件復印件(環境影響批復及驗收報告或環保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11、產品出廠檢驗報告、原始記錄、產品比對實驗報告、委託檢驗協議及報告;
12、產品使用說明書或產品標簽;
13、各項質量安全產管理制度文本及清單;
14、生產設備、檢驗設備清單及有權使用證明(購買憑據、合同或企業自我承諾書);
15、現行有效的國家、地方、行業標准清單及文本;
16、生產過程中所需的各種規程、作業指導書等工藝文件;
17、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食品添加劑等產品供應商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合格檢驗證明或報告;
18、申請書格式文本;
19、各項企業質量安全記錄(與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相對應);
20、其它相關證明文件(如:員工健康證、檢驗員證等)。
(3)食品許可法擴展閱讀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應具備的條件
1、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 體工商業經營;
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應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報告;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1、城鎮待業青年和其他無業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待業證明;
2、退、離休人員應持退、離休證,提前退休憑單位退休證明;
3、辭退職(包括留職停薪)人員,應持有原單位批準的證明;
4、下崗職工,應持有勞動部門的下崗證;
5、農村村民,應持有當地鄉(村)證明。上述人員登記時須持身份證,外地人員還須持有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證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18周歲以上,50周 歲以下)。
(三)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表;
(四)經營場地證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應遞交房產產權證明,產權人把此房作為經營用房的證明;
2、利用自用公房應遞交房管部門的住改非證明;
3、經營場地租用的,應遞交房屋租憑協議和房屋產權證明;
4、經營場地在路邊弄口,應遞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門的佔用道路許可證或批准件;
(五)申請從事國家有關專項規定的行業或品種的生產經營,應提交許可證或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
(六)聘用從業人員的,應提交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從業人員的身份證明;
(七)登記機關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
④ 違法(食品安全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受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⑤ 《食品安全法》對吊銷許可證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經營上述食品;
(2)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3)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其製品;
(4)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5)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6)生產經營添加葯品的食品。
(7)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8)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9)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10)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11)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12)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七)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13)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
(14)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後,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15)生產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16)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17)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未按規定進行標示;
(18)食品生產經營者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19)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者未按規定對采購的食品原料和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進行檢驗;
(20)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或者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12)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
(22)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23)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
(24)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或者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5)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要求銷售食品;
(26)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未按備案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27)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未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標簽等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28)特殊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建立生產質量管理體系並有效運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報告;
(29)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或者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
(30)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31)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製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式控制制要求。
(5)食品許可法擴展閱讀:
吊銷許可證之後,還需要在30日之內到原發證單位辦理。許可證的正常注銷
《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食品經營者在營業執照有效期內被依法注銷、撤銷、吊銷食品流通許可,或者《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應當在注銷、撤銷、吊銷許可或者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辦理注銷登記。 」
注銷流程如下:
1、申請人登錄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報端或省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系統(網上申請),填寫《食品經營許可注銷申請書》並附相關申請材料。
2、申請人向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申請資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符合條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許可的書面決定;不符合條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在說明理由的同時,告之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4、申請人到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葯品監管局窗口領取《准予注銷通知書》或不予注銷決定書。
⑥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取代了什麼許可證
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只是代替舊版食品安全法,舊版食品安全法並作廢,沒有版取代許可權證。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和《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是2015年10月1日新實施的法規,這兩條法規規定了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
⑦ 食品經營提供者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活動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哪條法規。應該受到什麼懲罰
該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准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本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⑧ 新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
食用農產品是指可供食用的各種植物、畜牧、漁業產品及其初級加工產品。范圍包內括
2、水果及容堅果
(1)新鮮水果
(2)通過對新鮮水果(含各類山野果)清洗、脫殼、分類、包裝、儲藏保鮮、乾燥、炒制等加工處理,製成的各類水果、果乾(如荔枝幹、桂圓干、葡萄乾等)、果仁、堅果等。
(3)經冷凍、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