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授權執法
㈠ 委託與授權執法有什麼區別
授權執法與委託執法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它們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在法律根據、法定方式和法律後果三個方面。
1、法律根據不同:
授權執法必須以法律、法規的明文授權為依據。授權使原來並無執法主體資格的組織取得主體資格或使其原有的職權范圍擴大,職權內容增加,這一切則必須有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方可。
而委託執法雖也必須依法進行,不過這種「依法」不僅范圍包括法律法規,還包括規章,而且還不如授權執法那樣嚴格,只要在行政主管部門的法定許可權范圍內,不違背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即可實施委託。
2、法定方式
授權執法必須符合法定的方式,其方式一般由法律、法規直接授予。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設立的水土保持機構,可以行使《水土保持法》和本條例規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土保持工作的職權」。
而委託執法的方式則是行政主管部門以比較具體的委託決定來進行的。委託事項、范圍、職權內容、委託時間、委託人和被委託人之間的關系等,都將在委託決定中以書面形式載明,且受託組織接受委託後不能再轉委託。
3、法律後果
授權執法的法律後果使被授權的組織取得了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成為法定的行政執法主體,使該組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執法權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後果。
而委託執法則不會發生職權及職責的轉移,被委託組織不可能因此而取得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只能以委託機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名義行使執法權,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對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行政主管部門對被委託的組織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㈡ 行政主體中,法律授權的組織有哪些
授權的企業組織有以下幾種
一、授權的事業單位或者企業,如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頒發屬於教育部相關法規授權),國家電網(電力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維護權),銀行(貨幣管理權:沒收假幣、更換破損貨幣);,鐵路運輸企業,郵政企業,電信企業等公用事業企業。
二、或者社會團體,如行業協會。授權的自治組織,如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可以成為行政主體,這里的法規指的是國務院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包括規章。
(2)行政授權執法擴展閱讀:
一、授權的內設機構,原則上內設機構沒有行政職權,但有些內設機構經過法律法規特別授權而享有了一定的行政職權,考試中常見的有專利評審委員會,它是知識產權局的內設機構,商標評審委員會是工商局的內設機構,公安部下屬的公安消防局,公安交管局以及公安邊防局是公安部的內設機構。
二、授權的議事協調機構
除了以上的六類,其他的國務院辦公機構、辦事機構、未經授權的內設機構、未經授權的議事協調機構,這是中央機關與機構,地方機關與機構也分為六類:
a.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包括縣級到省級人民政府。
b.縣以上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特設機構,這里與中央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特設機構是一樣的,基本上中央有什麼部門,地方也有什麼部門,這里要注意的是定語,必須是縣級以上,鄉鎮人民政府是沒有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特設機構的,鄉鎮人民政府沒有工作部門。
c.各種派出機關,具有準政府的地位,包括省級人民政府派出的地區行政公署,縣級人民政府派出的區公所及縣級政府或市轄區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辦事處。
d.中央機關或機構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
e.授權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包括派出所,公安所,稅務所,
f.一定條件下的綜合執法機構,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和組建的綜合執法機構
三、除以上六類之外,其他的地方政府辦公機構、辦事機構、未經授權的內設機構、派出機構以及未經授權的議事協調機構都不具有行政主體的資格。第三大類是非政府組織和個人,非政府組織經過授權可以成為行政主體,包括四類:
a.授權的企業組織,如鐵路運輸企業,郵政企業,電信企業等公用事業企業。
b.授權的事業單位。
c.授權的社會團體,如行業協會。
d.授權的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
以上四類組織可以根據授權獲得行政主體資格,這里必須是授權,僅僅委託不產生主體資格的取得。
㈢ 行政處罰權,被授權給什麼性質的主體可以委託給什麼性質的主體實施
可以授權給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委託給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
《行政處罰法》第十七條【授權組織的處罰許可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九條【受託組織的條件】受委託組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
(二)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
(三)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
(3)行政授權執法擴展閱讀:
被授權的主體只有在法律和法規(國務院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授權後才能取得行政主體資格,獨立行使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職權,並獨立承擔復議或是訴訟的主體責任。即授權的上位規范只是法律和法規,被授權的主體沒有權利再委託其他組織進行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的對象是實施了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行政處罰的性質是一種以懲戒違法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體行政行為。
參考資料:網路-《行政處罰法》
㈣ 經過授權的城市行政管理執法部門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嗎
任何單位都沒有以個人名義進行處行政處罰的決定的權利,這是他代表。政府實施了,沒有效的管理。如果他是以個人的名義自己的名義,或者是本部名的名。嗯嗯。
㈤ 現實中,有沒有行政執法權被委託和授權出去的區別於行政處罰的授權和委託。我問的是行政執法權。
行政執法權包括行政處罰權。行政法上所稱的授權一般指法律、法規的授版權,委託則是指一行政機關權委託其他行政機關或者事業單位行使行政執法權。最主要的就是行政處罰權,當然,還有行政許可權等。我理解你提問中的授權和委託應該指的都是委託,或者叫法定委託,即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將行政處罰權委託給其他符合條件的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行使。但實踐中,仍有沒有法律依據而行政機關卻進行了委託,我們一般稱之為一般委託,但這樣的委託在學理上存在著極大的爭議。
㈥ 委託執法和授權執法有什麼區別
委託執法是指環境行政機關設立的環境監理機構根據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機關委託,實施環境現場監督檢查,並依照法定程序執行或運用環境法律法規,從而直接強制地影
響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授權執法是指法律、法規將某些行政處罰權授予非行政機關的組織行使。一般來說,行政權只能由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來行使,行政處罰法也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作為一項原則加以規定。但是,由於社會關系的復雜化和行政管理的加強,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數量的增加仍趕不上行政管理的需要,同時,行政管理的專業性、技術性也日益增強,單靠行政機關難以滿足行政管理的現實需要。客觀上需要一些社會組織承擔某些行政管理職能。因此,行政處罰法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經過授權,非行政機關的組織就取得了執法的資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處罰權,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地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由於授權是將行政處罰權授予非行政機關的組織行使,該組織取得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作出行政決定。因此,授權必須慎重。行政處罰法將授許可權定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層面,將規章排除在外,就是出於慎重的考慮的結果。
㈦ 非行政機關的組織經規章授權可以行使行政執法權(×)這道題怎麼解釋
《行來政許可法》
第二十自三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法定授權范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被授權的組織適用本法有關行政機關的規定。
依據上述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是非行政機關組織,在法定授權范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可以實施行政許可。
㈧ 參公事業單位未獲得上級部門行政執法權授權委託的問題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是人社局下屬的二級局,現在性質屬於機關事業單位,專參照公務員管理。負責全縣事屬業單位的登記與事業單位營業執照年檢工作,沒有執法權,也談不上委託執法和授權執法。
事業單位改革後,該部門會由參公性質變為公務員性質,隸屬單位仍然是人社局。
㈨ 區分行政授權與行政委託,對於執法實踐的意義
行政授權抄被授權人具有獨立的法律襲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做出行政行為,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中作為一方當事人)。
行政委託被委託人只是委託機關的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行為,只能以委託機關的名義實施,且行為後果由委託機關承擔。
區別的最重的價值在於責任承擔的不同。
㈩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行政執法活動嗎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是我國行政主體之一,可以以自己名義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