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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收費許可證

發布時間: 2020-12-10 23:52:39

㈠ 行政單位為什麼要收費許可證,依據是什麼

應該是事業單位吧,行政單位是不能夠收費的,沒有收費許可證。

㈡ 我聯社沒有辦理物價收費許可證,我收客戶支票款每份1元,物價局罰我單位40萬元,怎麼辦!

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實行收費許可證和年檢制度。收費許可證的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無收費許可證或不亮證收費的,不使用法定專用收據收費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可處違法所得1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扣或吊銷收費許可證。

**省價格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價格管理體制,加強對市場價格的調控管理,規范價格行為,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進行有關價格活動,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價格,包括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

行政性、事業性收費依照本條例管理。

第四條 經營者定價、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是價格形成和管理的基本形式。對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實行經營者定價;少數重要商品和服務,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

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的項目和標准由國家和省規定。

第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價格調控、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必要的價格調控體系,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和市場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價格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稱物價部門)是價格主管部門,依法行使管理、監督價格職能;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積極配合價格的管理與監督。

第六條 政府對價格管理的基本原則是:促進公開、公平、合法、正當價格競爭;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消費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實行間接調控為主、直接管理為輔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第二章 經營者定價管理

第七條 經營者定價,是經營者在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允許的范圍內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的價格。

第八條 經營者依法享有下列價格權利:

(一)制定、調整屬於經營者定價范圍的價格;

(二)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價格;

(三)對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提出建議;

(四)制定、調整屬於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產品系列中的新產品在政府規定期限內的試銷價格,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對經營者定價許可權內的高新技術產品實行加價;

(六)抵制、檢舉、控告侵犯合法價格權益的行為;

(七)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價格權利。

第九條 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規章;

(二)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如實提供有關定價資料;

(三)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必須執行明碼標價制度;

(四)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應當陳列樣品或者公布質量標准,保證質量與價格相符;

(五)建立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加強內部價格管理;

(六)接受價格監督檢查,如實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必需的帳薄、單據、憑證、文件以及有關資料。

第十條 經營者從事價格活動,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進行價格欺詐、牟取暴利。

第十一條 禁止使用下列不正當價格手段牟取利潤:

(一)謊稱降價;

(二)謊稱優惠價、折扣價、處理價、最低價及以其他虛假價格信息,蒙騙消費者;

(三)在明碼標示的價格之外另行加價;

(四)採取以次充好、短尺少秤、混充等級規格、摻雜使假、降低質量等手段變相提價;

(五)經營者之間或者行業組織串通壟斷價格;

(六)違反公平、自願原則,強迫交易對方接受高價;

(七)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的規定,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

(八)其他不正當價格手段。

第三章 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

第十二條 政府定價,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物價部門、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制定的價格。

政府指導價,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物價部門、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通過規定基價和浮動幅度、差率、利潤率、最高限價和最低保護價等,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

第十三條 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社會一般成本水平、市場供求狀況制定。

第十四條 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有重大影響的少數商品、服務實行政府定價。

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有較大影響的少數商品和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第十五條 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分工管理目錄,由省物價部門擬訂,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省有關部門和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可以對價格分工管理目錄提出調整建議。

第十六條 省、市(地、州)、縣(市、區)物價部門可按分工管理許可權對價格進行調整,但不得越權定價。

市(地、州)、縣(市、區)物價部門調整商品和服務價格,應當按規定報上一級物價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政府制定價格,必須按照定價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序辦理,並以書面形式正式下達。

第十八條 政府定價的主要項目:天然氣等重要能源;化肥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收購和供應的糧食、棉花等重要農產品;重要的生活資料;教育、醫療、公用事業收費等。

政府定價的具體項目,由價格分工管理目錄規定。

第十九條 對少數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者因執行政府定價造成的政策性虧損,政府應當分別情況,給予適當補貼,或者採取其他政策性補償措施。

第二十條 依法具有獨占經營地位的企業的經營性收費,實行收費許可證和收費年檢制度。

第四章 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

第二十一條 行政性收費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職權的單位在管理社會、經濟、技術事務和自然資源的過程中,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或省人民政府的規定實施的收費。

事業性收費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向社會提供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服務時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或省人民政府的規定實施的收費。

第二十二條 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由各級物價部門負責管理和監督。各級財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物價部門做好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二十三條 設置行政性、事業性收費項目,必須以法律、法規、國務院或省人民政府的規定為依據,嚴格履行申報、審批手續。

第二十四條 行政性、事業性收費項目、標准,除國家另有規定的外,由省物價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審批,其中重要的收費項目、標准,由省物價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審核後,報省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家有關部門備案。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製定行政性,事業性收費項目、標准和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准。

第二十五條 省物價部門制定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目錄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六條 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實行收費許可證和年檢制度。收費許可證的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七條 收費單位實施收費必須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專用收據,建立健全財務制度,設立收費專項帳冊。加強收費管理,收費收入必須嚴格按規定范圍開支,不得挪用。

第二十八條 財政、審計部門應加強對行政性、事業性收費收支情況的監督。

第五章 價格調控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根據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財政狀況,以及經營者、消費者的承受能力,確定市場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綜合運用經濟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並採取以下措施予以實現:

(一)實行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責任制度;

(二)建立價格監測報告制度;

(三)建立價格調節基金和風險基金;

(四)建立重要商品的儲備;

(五)建設和發展副食品生產基地;

(六)加強商品批發市場的建設和管理,完善市場網路,發揮國有、集體企業平抑物價穩定市場的作用;

(七)其他措施。

第三十條 計劃、財政等綜合部門和銀行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採取宏觀調控措施,保證市場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的實現,業務主管部門應認真執行價格調控措施,加強對本行業經營者的價格管理、監督工作。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物價部門在價格的調控中應認真履行價格綜合管理職責,掌握價格動態,及時向政府報告價格調控措施落實情況,督促有關部門落實價格調控措施。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加強對各項價格調節基金和風險基金的管理。物價部門應具體做好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管理工作,做到專款專用。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物價部門按規定可以對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提價申報、備案制度。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物價部門應當加強對行業價格管理工作的指導,督促經營者和收費單位健全價格管理制度;加強對價格咨詢、價格信息、價格評估等價格事務工作的管理。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物價部門依法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價格工作,對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的價格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物價部門設立價格監督檢查機構(以下稱價格監督檢查機關),依法行使價格監督檢查和處理價格違法行為的職權。

第三十六條 價格監督檢查機關的分工:

(一)監督檢查本級有關部門、收費單位、經營者的價格活動,處理價格違法行為;

(二)上級價格監督檢查機關有權檢查下級有關部門、收費單位和經營者的價格活動,處理價格違法行為;

(三)上級價格監督檢查機關可以書面委託下級價格監督檢查機關檢查屬自己管轄的收費單位、經營者的價格活動,處理價格違法行為。

第三十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技術監督、行政監察、公安、審計、財政、稅務等部門和金融機構、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助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第三十八條 工會、消費者協會、居民(村民)委員會等,在物價部門指導下開展價格社會監督活動。新聞單位進行價格輿論監督。

第三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抵制、舉報價格違法行為,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價格監督檢查機關應建立價格違法行為舉報制度,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並為舉報者保密。

第四十條 價格監督檢查機關查處價格違法行為時,有權按照規定程序對被檢查者、利害關系人、證明人進行查詢,復制有關的帳冊、單據和其他有關資料。

第四十一條 被檢查者、利害關系人和證明人在接受價格檢查或查詢時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四十二條 價格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秉公執法,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對被檢查者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應予保密。

價格監督檢查人員執行公務必須有兩人以上,並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對不出示證件的,被檢查者有權拒絕檢查。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 對違反本條例第九條(二)項規定,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單位和個人,價格監督檢查機關應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九條(三)項規定,不執行明碼標價制度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據情節,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九條(六)項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接受檢查和提供有關資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根據情節,可處1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一)、(二)、(三)、(四)、(五)、(六)、(八)項規定的,責令改正,可責令限價出售商品,沒收違法所得,並可處1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七)項規定的,責令改正,並可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由有權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因越權定價的所得為違法所得,應予沒收。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擅自立項收費、擴大收費范圍或提高收費標準的,予以警告,通報批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並可暫扣或吊銷收費許可證;對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可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權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調高收費標准提前執行或調低收費標准推遲執行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無收費許可證或不亮證收費的,不使用法定專用收據收費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可處違法所得1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扣或吊銷收費許可證。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不按規定進行提價申報、備案的,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或通報批評。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被檢查者不配合或不接受檢查的,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可處1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四條 對有價格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價格監督檢查機關應責令其將違法所得退還消費者,不能或不宜退還的,根據本條例的規定予以沒收。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從重處罰:

(一)屢查屢犯的;

(二)偽造、塗改帳簿或毀損憑證的;

(三)抗拒、阻礙檢查的。

第五十六條 依照本條例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的罰沒收入,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 被處罰的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上一級價格監督檢查機關申請復議;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既不申請復議或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八條 拒絕、阻礙價格管理和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應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 價格管理和監督檢查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泄露國家價格機密,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價格管理和監督檢查機關及其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㈢ 上海黃浦區衛生許可證辦理行政費用多少

衡陽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宣傳
收費單位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准收費(元)收費對象的性質,按照注
司法系統,律師事務所,行政湘價費(2004)94,1號,在該律師事務所的廣告費,500元的年檢費中每年年檢費;,市,州,縣(市上繳,區)的廣告費用,律師事務所在省司法廳司法局收取的年費; 3級律師事務所的年費收取的縣(市,區)司法局,司法局轉身以上的市州25%的水平律師事務所年度城市所收取的費用扣除廣告費用後,州司法局上繳到省司法廳,25%的廣告費;,律師事務所,年檢,省級司法部是負責公告
1,長沙市轄區(包括省律師事務所)5500律師事務所
2,其他市州3500
3,縣(市)2500
二,登記公告檢察長每人每年收費100律師申請注冊
包括廣告費,基層法律服務的年費,每年由基層法律服務150元年檢費; 2,基層法律服務年檢費廣告費上繳省司法廳;縣(市,區)扣除廣告費用的20%上繳市司法局收取的年費,州司法局,10%上繳省司法廳;基層法律服務,年檢,部省級正義是負責公告;,國家級貧困縣減半收取的費用,省級貧困縣費的70%收費。
一個城市的城市520基層法律服務的狀態座位
兩個縣(市),市400
3,鄉鎮260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每人每年的注冊費,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與公眾一千費100元報名費;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登記費,廣告費一律上繳省司法廳霍爾; 3,由司法局的縣(市,區),扣除廣告費用的20%上繳市,州司法局,10%上繳司法部收取登記費;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登記,省司法廳負責的通告,5個國家級貧困縣,減半收取的費用,省級貧困縣費減半收取,省級貧困縣費的70%收費。
1,城市市260國席位申請登記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兩個縣(市),市230
3,鄉鎮160
500登記,公證員公證的注冊費與廣告費的辦公室的每個
衡陽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宣傳
收費單位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准收費(元)收費對象的性質,按照注
沒有更改已脫鉤公證處六,公證處每年參加年檢的公證處行政湘價費(2004年),94個城市和縣及以下公證處的年費年費被移交給司法部60%的省部,公證處,部省級司法統一公布的年檢。公證在年檢的廣告費,在省級和市級國家直接收取年檢費上繳解決,省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城市和國家,不得另行收取廣告費。
1,長沙,株洲,湘潭,衡陽,益陽,岳陽市,4000
2,其他市州1500
3個縣(市,區公證處800
七,每人每年參加年度注冊公證人市州及以下公證處公證登記費屬於公證登記費60%上繳省司法,公證處,由司法部統一公布的省級部門注冊。注冊的公證費,登記費支付直接負責解決省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城市和國家在全省城市和縣的通知不得收取廣告費。
1,500,辦理涉外公證業務
2,辦理涉台公證業務300
3,國內公證業務200
8,證書費,申請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證書
1,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每套35其中:原價10元,25元一個副本
2,普法證書
3,國外,香港,澳門和台灣的證書(空白涉及每個0.35)
九,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費每節50考試報名,共200元,每人四個科目的原因,包括30元上繳司法部70元上繳省司法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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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單位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准收費(元)收費對象的性質,按照注
10,公證業務費(限於行政機關)的職業生涯湘價費(2004)94
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委託書,家庭關系,婚姻狀況的權力,司法系統,沒有收到10公證人或個人的刑事制裁的單位,如雙方繼承外,財產繼承證明「收費標准」的目的,親屬關系,出生,死亡公證書的要求。繼承相同的屬性外,同時辦理「財產繼承」,「出生」或「死亡」和一個數字來證明,唯一的標准,「繼承」的費用。 2,繼承,遺贈,贈與城外的財產,收入金額收費的問題。困難和復雜的可支配收入的證明,不超過5%。 3,遺贈,贈與,我們的政府,組織,企業,機構,並為每個10元,收於每一件費的財產,由受贈單位承擔。 4,「雇員補償公證費的實際的公證事項。
5,總的經濟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和合同加工費,建設工程承包建設和安裝成本的問題,租賃合同是根據總租賃租金;企業總承包經營合同是在合同期內應支付給利潤總額。 6,各類經濟合同收費,最低5元收取金額的標的承包費在農村地區的合同。超過100萬元的經濟合同公證費,在50-100元提前收到時,可以接受。後頒發證書,統一結算,多退少補。 8,提供各方合同不完善的個性,甚至改寫,你需要一個公證處,根據收費5-20元代書費的復雜性。但簽訂合同公證後,不支付任何託管費用。很難證明,因為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公證人相關的實地調查和收集證據的公證事項,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費用或當地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標准支付各方。 10,保管遺囑或其他文件需要保留多年密切監護不到一年一年的總收入。 11,每一方發出的證書副本,各方需要多個,每個5元的手續費。
證明蓋章證明的真實副本,節本,譯本和原來的比賽。原來的5件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3,證明招標,拍賣,彩票100-150
遺囑,遺贈,證明,證明產權,證明,沒有檔案記錄片10
為了證明法人資格,收養,財產分割,證明產品抽樣和測試的部分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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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單位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准收費(元)收費對象的性質,按照注
司法系統,以證明保證,證明協會的文章,信譽的有關文書50-200機構湘價費(2004)94
7證明商標注冊的項目50
8,證明勞動保險基金,養老金,兒童補助金5
9,證明遺贈支持協議項目10-50
10證明,勞動合同5
11,證據表明,經濟合同,企業合同管理合同
(1)主題總共不到10萬件10-15
(2)在主題的10萬美元的總金額50萬元以下100
(3)共50萬人民幣不到一百萬元的300件問題
(4)主體共有超過一百萬人民幣不到200萬件600
(5)共計人民幣200萬小於300萬1000件問題
(6)在2000年超過3萬元,400萬件的總不滿主題
(7)3000件總額超過400萬元的主題
12,證明股票轉讓住房證書,交易,轉讓價值的3‰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收於10元。
13,證明財產繼承,贈送收入的受益人總數金額
不到1萬1%,收於10元
超過10000元的2%
14證明,強制執行的債務工具‰
衡陽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宣傳
收費單位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准收費(元)收費對象的性質,按照注
司法系統15,外國語言翻譯每千14職業湘價費(2004)94號1,小於千言萬語千言萬語,外語打字和外國語言校對費2-5元每千字。
16,保管遺囑或其它文件,證據保全件5-10
17日,已接受2-5件,其後撤回申請
18,起草,合同項目的文本5-20
19,寫上代表公證事項有關文書3-5
20證明,境外國有資產的個人持股委託協議書和境外國有資產的委託作為個人財產所有權的協議部分100-150

㈣ 規劃用地許可證是否行政事業收費

規劃國土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款一覽表
2007-06-19

序號

收費項目

文件依據

收費標准

收費
對象

徵收時序

收費
部門

一、代政府徵收項目

1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城市規劃法》
鄂價房服[2002]178號
鄂財綜復[2002]95號
鄂價費[2010]98號
武價房[2010]38號

120元/M2(建築面積)

建設單位和城市居民

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

分 局
辦公室

2

礦產資源補償費

國務院[1994]150號令
省政府1995年72號令
《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

產品銷售收入的0.5%-4%

采礦企業

按年度定點收取

分 局
地籍地政科

3

土地出讓金

國務院[1992]55號令
《城鎮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

建設用地單位

簽訂土地合同前

分 局
地籍地政科

二、行政性收費項目

1

土地登記費

鄂價費字〔1992〕130號
計價格〔2001〕1734號
鄂價房服〔2001〕300號

1、單位:0.07-4萬元/宗
個人:13-30元/宗
2、證書工本費:
個人普通證書:5元/證 單位普通證書:10元/證國家特製證書:20元/證 三資企業:20元/證

用地單位和個人

核(換)發土地使用證時

分 局
辦公室

2

采礦權使用費

國務院[1998]241號令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

1000元/KM2/年

采礦企業

按年度定點收取

分 局
地籍地政科

3

采礦權價款

國務院[1998]241號令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

國務院地質礦產部門確認的評估價

采礦企業

辦理勘查、采礦登記、年檢時

分 局
地籍地政科

三、罰沒款項目

1

非法買賣、轉讓土地及違法佔地罰款沒收非法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

有關條款規定

違法單位

行政處罰決定後

分 局
法規科

2

沒收違法建築物、構築屋和其他設施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
《武漢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

有關條款規定

違法單位

行政處罰決定後

分 局
法規科

3

沒收在非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

有關條款規定

違法單位

行政處罰決定後

分 局
法規科

㈤ 物價局怎麼進行收費許可證年檢

根據《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年檢。三年一換證,每年年檢。


收費依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的決定》(中發[1990]16號)的精神,對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了審定,經全國治理「三亂」領導小組同意,現就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企業注冊登記費按《企業注冊登記收費標准及其心入使用范圍的規定》(附件一)執行。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代表政府對企業法人(包括公司)注冊登記公告,不另收公告費。
二、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按《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收費標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附件二)執行。
三、廣告經營單位注冊登記費按《廣告經營單位注冊登記費收費標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附件三)執行。
四、集市貿易市場管理費按《城鄉集貿市場管理費收費標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附件四)執行。
五、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按《個體工商管理費收費標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附件五)執行。
六、經濟合同仲裁費和鑒證費按《經濟合同仲裁費和鑒證費收費標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附件六)執行。
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向當事人發放經濟合同示範文本時,可收取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根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證照收費管理的通知》([1990]價費字228號)中規定的工本費核算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局(委員會)、財政廳(局)制定收費標准。
八、商標注冊收費、汽車交易市場管理費另文下達。
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中央一級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均不得擅自增設新的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准。
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准以本通知為准,凡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一律廢止。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加強收費管理,接受同級物價、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並到指定的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收費票據。
本通知自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日執行。
附件一:企業注冊登記費收費標准有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二: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收費標准有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三:廣告經營單位注冊登記費收費標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四:城鄉集貿市場管理費收費標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五: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收費標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六:經濟合同仲裁費和鑒證費收費標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附件一:

企業注冊登記費收費標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對企業注冊登記費收費標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圍作如下規定:
一、開業注冊登記費標准
(一)企業法人(包括具備法人條件的私營企業,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下同)開業注冊登記收費,注冊資金總額在一千萬元以下(含一千萬元)的,按注冊資金總額的1‰收取;注冊資金總額超過一千萬元(不含一千萬元)的,超過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冊資金總額超過一億元(不含一億元)的,超過的部分不再收取。開業登記收費最低款額為五十元。
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包括不具備法人條件的駐營企業,下同),企業法人設立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開業注冊登記費為三百元。
國家核撥部分經費的事業單位和科技性社會團體從事經營活動或者設立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開業注冊登記費業為一百元。
籌建企業注冊登記費為五十元。
(二)外商投資企業(包括港澳台企業和華僑、港澳台同胞舉辦的合資、合作、獨資企業,下同)開業注冊登記收費,注冊資本總額在一千萬元以下(含一千萬元)的,按注冊資本總額的1‰收取;注冊資本總額超過一千萬元(不含一千萬元)的,超過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冊資本總額超過一億元(不含一億元)的,超過的部分不再收取。開業注冊登記費最低款額為五十元。

㈥ 關於行政事業性收費制度改革的思考有哪些

「收費」做為一種「隱形商品」,同其它商品一樣,在我們的工作、學習、生活中起著重要作用。可以說「收費」這種消費形式無時不有,無時不在;涉及社會的各個部位,牽扯著每一個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國家行政機關、個體私營經濟和我們個人,收費管理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繫到本地區經濟健康發展。因此搞好收費管理工作是我們責無旁貸的重要任務。

滿洲里市的收費管理工作,在上級部門的領導和具體指導下,認真貫徹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以「堅決、穩妥、求實、深化」為指導思想,以「清費、治亂、減負」為中心,結合滿洲里口岸城市這一特點,以強化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規范經營性收費、完善收費管理制度為目的,依據現存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方法。作好如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認識「清費、治亂、減負」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為經濟發展營造寬松的環境。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制止「三亂」的緊迫感。「三亂」問題日趨嚴重,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我國目前正處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加快經濟發展的新時期,在從計劃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換過程中,體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一些問題的政策和是非界限不清;二是有的地區和部門的領導,對加快經濟建設不是實事求是、量力而行,而是濫用行政手段,通亂收費來籌集資金;三是有的單位憑借行政職權、壟斷地位搞創收,以解決本部門、本單位職工福利;四是有的工作人員以收費為名,以權謀私,巧取豪奪,侵吞國家和人民的財富。人們要充分認識「三亂」造成的嚴懲危害,把剎住「三亂」的不正之風提高到懲治腐敗、端正黨風和社會風氣、加強廉政建設、密切黨群關系的高度認識。「三亂」治理工作已成為我們收費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物價部門必須克服消極畏難情緒,採取果斷措施堅決加以治理,否則直接影響經濟建設的進行。

(二)切實加強監督檢查,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把治亂工作做到實處。我們要把對「三亂」的檢查工作經常化、制度化,日常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在檢查過程中要確定范圍,掌握政策,抓住重點,全面開展。要從國家行政機關和重點部門、行業抓起,重點對公安、司法、民政、工商、城建、土地、勞動、人事、鐵路、交通、電力、郵電、金保險部門和行業進行細致檢查,結合檢查要做好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要發動企事業單位和群眾,運用法律、法規、制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達到自覺抵制「三亂」行為的效果。建立「企業交費登記卡」制度,把「企業交費登記卡」發放到企業手裡,責令執收單位必須填寫「企業交費登記卡」,規范收費行為。

(三)規范管理、整章建制。物價部門要加強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壟斷行業經營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做到不審批,不降低,不提高,當好當地政府的參謀,防止地方政府越權出台收費項目和標准。從源頭上制止「三亂」行為的發生。對國家、自治區公布出台的取消、降低收費項目,做到接到通知,馬上查處取降低,對職權范圍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壟斷行業經營性收費審批,要嚴格按有關法規[政策要求,要深入細致的調查評估,並建立「聽證會」制度,確保收費糾紛事件的發生。為規范收費單位的收費行為,增強透明度,執收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要求收費單位實行「五有三上牆制度」(即有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有收費的法規依據,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有財稅部門認可的收費票據;三上牆是收費許可證上牆,規章制度上牆,收費項目標准上牆)定期收費人員進行培訓,收費人員能否依法收費,正確履行職責,是國家收費政策得以正確貫徹的關鍵之一。由於執收人員素質不高,導致企業負擔加重,國家收費政策不能正確貫徹執行的問題不同程度的存在,所以我們提高收費單位的執收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增強他們自覺依法收費意識和法制觀念而進行培訓。

二、必須嚴格遵守和堅持《收費許可證》制度和一年一度的《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制度。

堅持《收費許可證》制度,是一項行之有效的遏制亂收費,有效規范收費行為,促進收費制度改革的科學辦法,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把合理合法收費從一開始就納入正常和規范的收費管理體制中來,重新確認收費文件依據,充分表現出收費的嚴肅性和慎重性,使收費有的放矢,准確無誤,不致於費出多門,無法控制。

執行《收費許可證》,就必須嚴格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中規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在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規范收費單位檔案的同時,嚴格審核申領《收費許可證》手續,一是看收費單位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二是看有無合法有效的收費依據;三是看除主體收費外,還有沒有分點收費;四是看收費主體的收費性質;五是看是否有主管部門的簽章及申領《收費許可證》所必須的法定程序。

年檢《收費許可證》制度是強化收費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堅持一年一度的《收費許可證》年檢審驗制度,可以使我們在收費的有效管理中實現以下工作職能:

(一)能夠及時了解和掌握收費單位一個年度內的收費基本情況,以可及時發現並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能夠及時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下達的關於取消收費項目和降低收費標準的政策。

(三)對現行收費進行有效地監督檢查,發現總是及時處理。

在每年的年檢中,我們都對每個單位一年來的收費情況進行全面的了解,主要實行「三督查,一遍清」,所謂「三督查,一遍清」,是指「三個方面督查,一次清算」,即:財政部門督查收費票據是否合法、有效及使用票數量,資金專儲情況,收費管理督查收費項目、標准文件依據是否合法有效,修整檔案台帳;物價檢查對其票據內容進行核審,對違紀行為當場修正,實現收費管理、財政監督、物價檢查「一遍清」。

以上是我通過日常對物價法規和先進的收費管理理論的學習、總結的幾點工作方法,不妥之處,請指正。

(作者工作單位:滿洲里市物價局)

㈦ 政府部門在沒有收費許可證的情況下違規收取贊助費違反了什麼法律謝謝

違反了《行政法律》,法律從客體與客體的關系看總的有三類:
國家回行政機構制定的維答護日常運轉對違法未犯罪行為制定的《行政法律》
民間團體或個人之間為維護日常運轉對違法未犯罪行為制定的《民事法律》
國家司法機關對公民或集體犯罪行為制定的《刑法》

㈧ 某部門在無事業有償服務收費許可證的情況下收入45000元,如何如何處罰

一、對單位的處罰(處理、處罰)。某部門在無事業有償服務收費許可證的情況下收入45000元,也就是說,該部門我收費許可證擅自收費,應該屬於亂收費行為。對於行政事業性收費違規處理處罰,各省區分別根據本省情況出台了相關法規。
以山東省為例,根據《山東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山東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47號)第十六條的規定。該部門無《收費許可證》擅自收費的行為屬於亂收費行為。其中對無《收費許可證》收費和擅自收費的處罰,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凡符合《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不辦理《收費許可證》而亂收費的,由物價檢查機構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處以收費總額5%至20%的罰款,並責令其在五日內補辦《收費許可證》。逾期不辦的,由物價檢查機構責令其將全部非法收費款退還給交費單位或個人;無法退還的,由物價檢查機構予以沒收。
(二)凡違反《條例》和本辦法而擅自收費的,由物價檢查機構責令其將全部非法收費款退還給交費單位或個人,無法退還的,由物價檢查機構予以沒收,並處以收費總額5%至30%的罰款。對繼續擅自收費的,除按上述規定給予處罰外,對直接責任者由監察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二、對責任人的處罰。國務院《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第九條:違反《收費許可證》規定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三、根據上述法規,對某部門在無事業有償服務收費許可證的情況下收入45000元行為的處罰(可以收,只是沒辦收費許可證):
1.對該部門處以收費總額5%至20%的罰款;
2.責令該部門在五日內補辦《收費許可證》。逾期不辦的,由物價檢查機構責令其將全部非法收費款退還給交費單位或個人;無法退還的,由物價檢查機構予以沒收。
3.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㈨ 浙江省行政事業收費許可證 相當於營業執照嗎

報名復法 .報名時間: 年制 月 日(上午 : - : ,下午 : - : )。 .報名地址:越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區人民路靜寧巷 號 號樓三樓會議室),聯系電話 。 .報名資料: 寸彩照 張,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退休軍人需提供)的原件及復印件。招聘法在報名的基礎上,經基本素質測試、面試、體檢、考核,擇優錄用(在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優先)。基本素質測試合格,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 : 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因報名人數達不到應招名額一定比例時,將對招聘名額進行酌情核減。關於考試的時間可以到華圖網校了解

㈩ 國務院取消149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都有哪些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取消和停止徵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項目見附件)。
各地區和部門出台的收費項目與本通知公布取消和停止徵收的收費項目相類似的,一律予以取消。
二、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取消和停止徵收後,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或核發證照所需要的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其中,財政補助事業單位的經費支出,通過部門預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經費支出,通過安排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項目支出予以撥付。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關部門和單位預算,確保其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轉。
三、有關執收部門和單位應按規定到原核發《收費許可證》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注銷手續,並到原核發財政票據的財政部門辦理票據繳銷手續。2009年1月1日前有關收費資金余額應嚴格按照財政部門原規定渠道全部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
四、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應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認真落實公布取消和停止徵收的收費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也不得以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等方式變相繼續收費。各級財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落實本通知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取消或停止徵收收費項目的,要按規定給予處罰,並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要全面清理本地區出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對不合法、不合理收費項目予以公布取消,並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共92項)
發展改革部門
1、農業化學物質產品行政保護費(已隨職能調整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
2、收費許可證工本費
3、煤炭生產許可證工本費
教育部門
4、義務教育雜費(已於2008年9月1日起停止徵收)
5、義務教育借讀費
6、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學位及文憑認證
7、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報名費和評審費
8、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費
9、學位證書工本費
10、高等學歷文憑工本費
11、外語、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工本費
12、國家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工本費
13、高校保送生綜合能力考試考務費
公安部門
14、邊防檢查證件工本費(登陸證、船員住宿證、登輪證、停留許可證、搭靠外輪許可證、機動車輛出入境查驗卡)
15、暫住證(卡)工本費
16、特種行業許可證工本費
民政部門
17、社會團體登記費
18、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和變更登記費
司法部門
19、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
財政部門
20、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本費
21、珠算證書工本費
22、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工本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23、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工本費
24、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
25、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能力考試合格證書工本費
26、勞動合同鑒證費
27、勞動爭議仲裁費
28、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
29、外國人就業證工本費
30、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工本費
31、人才流動中心收取的協調調出調入爭議費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32、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
33、工程定額測定費
34、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含工業、交通、民用、市政公用等工程和建築構件)
35、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注冊證書工本費
36、注冊土木工程師執業印章工本費
37、人力資源開發中心收取的協調調入調出爭議費
鐵道部門
38、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本費
39、鐵路工程質量監督費
交通運輸部門
40、海員證(含加急)工本費
41、船員適任證書(含海船及內河船舶)工本費
42、船員專業培訓合格證書工本費
43、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書工本費
44、海員服務簿工本費
45、航海專業培養費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46、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工本費
水利部門
47、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
農業部門
48、畜禽及畜禽產品防疫費(不含檢疫費)
49、獸葯生產許可證工本費
50、獸葯經營許可證工本費
51、新飼料添加劑審批費
52、進口飼料添加劑注冊審批費
53、農機服務費
54、人力資源開發中心收取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和培訓費
商務部門
55、進出口貨物許可證工本費
56、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費
57、最終用戶證明書費
58、技術引進合同批准證書費
59、外派勞務(研修生)培訓合格證工本費
衛生部門
60、護士注冊費
61、執業醫師注冊費(含執業醫師證書費)
62、消毒葯械審批費
63、化妝品審批費
64、新資源食品申請審評費
65、衛生許可證工本費
66、出生醫學證明工本費
67、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及考核合格證工本費
68、醫師資格證書工本費
科技部門
69、大型精密儀器協作共用費
中直管理局
70、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本費
中編辦
71、事業單位登記費
海關部門
72、貨物進出口證書工本費
73、單證收費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74、廣告經營單位注冊登記費
75、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
民航部門
76、民航從業人員執照工本費
新聞出版部門
77、出版物條形碼膠片費
78、印刷產品質量委託檢驗費
79、新聞出版崗位培訓費
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80、職業、礦山安全衛生檢驗費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81、醫療器械生產准許證審查費
82、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
83、新資源食品(保健品)申請審評費
旅遊部門
84、導游證IC卡工本費
國管局
85、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本費
國務院南水北調辦
86、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質量監督費
保監會
87、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工本費
88、保險經紀人資格證書工本費
89、保險公估人資格證書工本費
證監會
90、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工本費
國家外國專家局
91、外國專家證書工本費
92、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教材工本費
停止徵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共8項)
水利部門
1、取水許可證費
農業部門
2、種子生產許可證工本費
3、種子經營許可證工本費
林業部門
4、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工本費
5、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工本費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6、葯品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本費
7、葯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工本費
8、制劑許可證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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