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外觀設計
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專利法中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和技術水平要求較發明專利低,但實用價值大,在這個意義上,實用新型有時會被人們又稱小發明或小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是指工業品的外觀設計,也就是工業品的式樣。
中國專利法規定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
(1)專利外觀設計擴展閱讀:
專利的的申請途徑:
途徑1:申請人自己申請(將申請文件遞交專利局或地方代辦處,並繳納相關費用);
途徑2: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申請。
一般應該委託專業的代理機構,以避免由於自身對相關法律知識或相關程序了解不足而導致授權率降低或保護范圍不當。
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好處:專利代理機構及其代理人均是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的既懂專業技術、又掌握有關法律知識的專家,通過他們將申請人想要申請專利的一般技術資料撰寫成符合審查要求的技術性、法律性文件,並使該文件具有最佳的保護效果。
通過專利代理可使委託人的申請順利、盡快的獲得通過,真正做到少花錢、多得利,另外,建議選擇那些有保障的專利代理機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發明專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外觀設計專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實用新型專利
❷ 外觀設計專利權中設計要點指什麼
外觀設計專利權與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一樣,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其權利客體無法像有形財產那樣明晰地予以界定。要合理保護外觀設計專利權,必須使公眾能夠以足夠的確定程度知道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在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案件中,要判斷被控侵權產品是否侵犯了外觀設計專利權,首先應當確定權利人的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的確定是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的基礎。
❸ 什麼是外觀設計專利設計要點
設計要點體現在具體的產品中,是對產品本身或者產品的某些視圖、部位或者零部件進行的創新的設計。或者是全新產品外觀設計的獨創,或者是在公知外觀設計及現有外觀設計的基礎上所做出的改進。
❹ 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分類
根據 《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人應當寫明使用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類別,未寫明使用外觀設計的產品所屬類別或者所寫的類別不確切的,由專利局予以補充或者修改。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指南》對外觀設計分類的內容、分類的依據、分類號的確定等作了相應的說明。 外觀設計分類應當以申請人提交的圖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產品為依據。為保證分類的准確性,申請人應當提供產品類別及其所屬領域等信息。記載在請求書中的「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名稱」及簡要說明中寫明的「所屬領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場所」等信息可以對圖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產品的類別起解釋或限定作用,可以作為分類的依據或參考。
在請求書中記載的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名稱與外觀設計圖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產品不一致的情況下,分類審查員應當根據外觀設計圖片或者照片給出分類號,並且對此情形進行標注。
在申請人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給出外觀設計產品的類別的情況下,在確定該產品的類別時一般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但申請人給出的類別不準確或者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審查員可以依職權對該類別進行修改,給出准確的分類號;在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人未給出外觀設計產品的類別的情況下,審查員可以依職權給出產品的分類號;在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審查過程中,由於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名稱修改等原因需修改分類號的,應當由審查員重新進行分類。 在確定一項外觀設計產品的類別時,應當根據產品的用途確定其在外觀設計分類表中的大類和小類。相同用途的產品應當被分入外觀設計分類表中相同的大類和小類。
一項外觀設計產品的類別應當被分到外觀設計分類表中的包含該產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小類;沒有包含該產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小類的,應當被分到包含該產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大類中的雜項類;沒有包含該產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大類的,應當被分到分類表的雜項類。
分類號由大類號和小類號組成。大類號和小類號分別用兩位阿拉伯數字表示;不足兩位數的,在數字1至9之前加0;大類號和小類號之間用破折號連接。例如,電視機的分類號為14-03。此外,對於多類別產品,多個分類號之間用分號分隔。
一單一用途產品的分類
一項外觀設計產品或者成套產品具有單一用途的,給出一個分類號。
二多用途產品的分類
一項外觀設計產品為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用途的產品的組合體時,審查員可以給出與其用途相應的多個分類號(一般為兩個)。以該產品的主要用途所確定的分類號為主分類號,以次要用途確定的分類號為副分類號。一般來說,以體現在產品外觀的主要部分或較大部分的用途為主要用途,以體現在產品外觀的次要部分或較小部分的用途為次要用途。例如,對於帶收音機的鬧鍾,如果產品外觀的主要部分或較大部分的用途為鬧鍾,產品外觀的次要部分或較小部分用途為收音機,則其主分類號為10-01、副分類號為14-01。
三分類補正通知書
申請人未寫明產品的所屬類別,並且沒有在簡要說明中寫明所屬領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場所的,或者簡要說明中所記載的所屬領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場所不確切的,審查員可以發出分類補正通知書,要求申請人對該產品的所屬領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場所作出說明。必要時,還可要求申請人提交該產品的使用狀態參考圖。
申請人應當在收到分類補正通知書後一個月內答復,期滿未答復或答復後仍不符合規定的,審查員依據申請文件給出分類號。
❺ 外觀設計專利如何申請
外觀設計必須是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這種設計必須能用工業方法生產、復制。它既包括主體造型設計,也包括平面造型設計。
1.
申請手續:
(1)向中國專利局提交書面申請文件。包括:
①請求書。
其中外觀設計名稱應按照外觀設計分類表中的產品名稱填寫。外觀設計的產品所屬類別,要按照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填寫大類號和小類號(用阿拉伯數字書寫)。
②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
申請外觀設計應就每件外觀設計提交不同角度、不同側面或者不同狀態的圖片或照片,以清楚完整地顯示保護的對象。一般要求應有六面視圖(主視圖、俯視圖、仰視圖、左視圖、右視圖、後視圖),必要時還應有剖視圖、剖面圖、狀態參考圖、立體圖。
當請求保護色彩的外觀設計時,應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圖片或照片各一份。
③外觀設計簡要說明。
簡要說明是指對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進行的簡要解釋。它不作為外觀設計專利所保護的范圍。
2.向中國專利局提交的必要附件:參見「發明與實用新型的申請手續」一(二)。
3.注意事項:參見「發明與實用新型的申請手續二」。
[1985年1月19日〕國務院批准中國專利局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注意事項
一、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時,應當提交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或照片(必要時可有圖或照片的簡要說明)等文件。
二、申請文件一式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許使用復印件,但申請人或代理機構簽章不得復印。
三、填寫本表必須使用中文。外國人名、地名如無統一中文譯文時應當註明原文。
四、表中的「回」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性項目時使用,若有方格後所述情況,在方格內標上「/」號。
五、本表第①②兩欄由專利局填寫。
六、申請人是單位的,應使用單位全稱。申請人是單位又未委託代理人的,應在該單位指定一名代表作為聯系人,填在第⑤欄「代表姓名」後面;兩個以上單位共同申請的,應協商推選出一個單位作為所有申請人的代表,並在該單位指定一名代表聯系人,分別填在第⑤欄「姓名或名稱」及「代表姓名」後面。申請人委託代理人的,第⑤欄「代表姓名」不必填寫。
七、有多個設計人、申請人時,在本表第④、⑤欄中只填寫一個,其餘的分別填寫在第③、⑤欄中。本表第③欄應由第⑤或第③欄中的申請人或代理機構簽字或蓋章。
八、本表第⑤欄中代理人登記號指代理人在中國專利局的登記號。未向專利局登記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資格。代理機構指定代理人時,不得超過兩入。
九、通迅地址應詳細、准確、符合慣例,以能迅速投遞為准。
十、本表各欄填寫不下時,可另附與本表同樣大小和質量相當的白紙續寫。續寫時,應註明所續欄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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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是否有臨時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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