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發明人
我國的專利法明文規定了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而發明專利就是其中最主要的一種。很多人都會想要為自己的發明創造申請獲得一個專利,希望最終可以取得一個發明專利權,那到底發明專利申請可以有幾個發明人呢?下面請看八戒知識產權小編給大家的解釋。發明專利申請可以有幾個發明人?發明專利申請可以有幾個發明人?專利申請對申請人數量、發明人數量是沒有限制的。第一發明人的位置最重要,第二、第三有一些意義,後面的就只剩下名義上參加過項目的意義了。申請人的數量會影響申請費的多少,一個人申請,申請費減免85%,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個人,是減免70%。專利發明人的認定發明人或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了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性工作的人,例如試驗員、描圖員、機械加工人員等,均不是發明人或設計人。其中,發明人是指發明的完成人;設計人是指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完成人。1、發明人或設計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單位、集體或課題組。發明創造是智力勞動的結果。發明創造活動是一種事實行為,不受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因此,無論從事發明創造的人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只要他完成了發明創造,就應認定為發明人或設計人。2、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包括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和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兩類。非職專利權務發明創造,是指既不是執行本單位的任務,也沒有主要利用單位提供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對於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對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3、如果一項非職務發明創造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發明人、設計人共同完成的,則完成發明創造的人稱之為共同發明人或共同設計人。共同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取得的專利權歸全體共有人共同所有。關於發明專利申請可以有幾個發明人?這一問題小編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發明專利申請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㈡ 發明專利可以寫幾個發明人
在現實社會中,我國對專利做出規定,具體專利包括發明創造,實用新型以及外觀設計三種。而專利一般是要經過申請獲得國家的認可後,才會受到保護。那麼,申請專利最多可以幾個發明人呢?我們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申請專利可以有幾個發明人一、申請專利可以有幾個發明人專利申請對申請人數量、發明人數量是沒有限制的。第一發明人的位置最重要,第二、第三有一些意義,後面的就只剩下名義上參加過項目的意義。申請人的數量會影響申請費的多少,一個人申請,申請費減免85%,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個人,是減免70%。二、專利發明人與專利權人的概念在談及專利權人與發明人享有的權利區別之前我們必須先了解發明人的概念。專利制度中所稱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僅僅代表該人對於本專利做出了實質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三、發明人只能是個人不能是單位專利發明人只擁有名譽權並非財產權,只能變更不能轉讓;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可以是個人和單位,財產權可以轉讓;專利沒授權前的申請人叫專利申請人,授權後叫專利權人,有申請權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才是專利權人,才擁有專利權。四、如何區別專利權人與發明人享有的權利職務發明人與非職務發明人的身份決定了專利權人與發明人享有的權利。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權利歸單位,單位作為專利權人有權佔有、使用、處分其專利,而發明人(或設計人)不具備這些權利。非職務發明人,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都屬於本人,只有本人佔有,使用和處分該專利的權利,也可以出售專利又可以轉讓專利技術使用權或位元組實施專利獲得經濟利益。也許有人會問到,若專利發明人離開公司,那他能帶走專利嗎?公司是不是應該支付相應的費用呢?專利法明確:發明人享有署名權和獲得必要報酬的權利,但無權佔有,使用和處分專利,不能擅自轉讓專利獲取利益。因此,發明人有權利獲得獎金等物質鼓勵,而不得帶走專利,否則屬於侵權。五、專利權人需要負擔哪些義務我們都知道,權利與義務是相鋪相成的,既然專利權人擁有權利,那也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專利權人應在獲得專利權後,需按時繳納專利年費。每年應按時繳納專利年費,以確保專利權的有效性,逾期不繳納專利年費,專利權就會喪失,發明成果將不再受專利法的保護,任何人都可隨意使用。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申請專利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我國對專利的發明人、申請人是沒有數量限制。因此,在申請專利的時候可以有很多個發明人,此時相關申請費用減免就比較少。
㈢ 專利第一發明人有什麼作用申請專利分第幾發明人的嗎
專利第一發明人有什麼作用?申請專利分第幾發明人的嗎?很多專利人不大了解,申請一個專利之後還需分什麼專利第一發明人,還有什麼專利第二發明人的呢?之所以有這樣的區分是因為專利申請有時候後睡涉及做個人一起申一件專利的情況,因此專利很有必要實施專利發明人的順序排列方式,既然由此規定,相信大家還會問,那麼多個發明人的權利分配是不是不同的呢?關聯文章《專利發明人》專利第一發明人有什麼作用專利由多個人申請的一般是這些專利人都為專利的研發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因此對於將專利人名字寫到專利證書里邊的專利人都是提供應有的技術支持,不過也有沒有參與技術支持的情況這主要還是需要看專利人的集體意見了。在這里和大家講下,專利申請只要是在專利證書寫有名字的都是實打實的專利人。專利人嚴格來講沒有什麼發明人先後之分,發明的人的先後之分只不過是形式上的體現而已,所有專利人都擁有專利的同等權利;只不過有大多數人比較容易傾向的方面,那就是可能有一些項目、或者是從事一些工作,需要有一些要求,例如需要的是專利人屬於第一或者是第二發明人,像評職稱時候就有這個特殊的要求。假如專利不是為了評職稱或者是擁有評定某個項目或者做事情一些門檻的話就可以不用看專利是否是第一發明人或者是第二發明人了。如果你覺得專利發明專利的順序有對自身發展的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實還可以通過其他途徑得到專利第一發明人的方式,通過買專利,而且需要買的是授權未交費的專利,而非下證專利哦。
㈣ 專利發明人,申請人,專利權人,三者有什麼區別
專利發明人是來指專利法所稱自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專利申請人是指對某項發明創造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享有專利申請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者說,專利申請權人就是有資格就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專利沒授權前的申請人叫專利申請人。
專利權人與專利申請權人具有一致性:專利申請權是產生專利權的基礎,專利申請權人提出的專利申請獲得批准後,該專利申請權人就成為專利權人。
㈤ 專利發明人與申請人
職務專利中申請人填單位名稱,發明人填甲、乙。第二三申請人不填。專利權屬單位所有,甲、乙不享有專利權,只有榮譽權,可以獲得單位給予的獎勵和報酬。
如果第二申請人為甲,第三申請人為乙,則為共同申請人,甲、乙與單位共同享有專利權,從專利獲得的效益是可以與單位共同分享。
㈥ 發明人和專利權人有什麼不同
很多人都會認為發明人就是專利權人,這種情況是存在的,發明人與專利權人是同一個人;但是還有一種情況是發明人與專利權人不是同一個人,只有專利權人有才資格進行專利交易,發明人不是專利權人的情況下,發明人是沒有資格進行專利交易的。今天法律快車小編就帶您一起了解下發明人和專利權人有什麼不同。發明人和專利權人有什麼不同一、發明人和專利權人有什麼不同(1)發明人即完成發明創造的人,對發明創造的構思及構思的具體化提出了創造性見解;發明人是個人不能是組織;(2)專利申請人是就一項發明創造向專利局申請專利的人,一般情況下發明人即專利申請人,但是二者不同一,如職務發明;可以是個人或組織;(3)專利權人是享有專利權的人,不同於專利申請人,一項發明創造由專利申請人進行專利權申請,若獲得批准,申請人取得專利權,是專利權人,若不被批准,則不享有專利權。另外,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均可單獨轉讓。二、發明人變更1、因發明人更改姓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2、因漏填或者錯填發明人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由全體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和變更前全體發明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證明文件。3、因發明人資格糾紛提出變更請求的,可以參照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轉移該如何處理的內容。4、因更改中文譯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發明人聲明。
㈦ 專利權人和發明人有何區別
專利權人和發明人區別:
一、解釋:
1、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統稱。即專利申請被批准時,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2、發明人:專利法規定,在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中,對發明創造具體實質性特點做出貢獻的人稱為發明人。發明人為自然人。
二、權利:
1、專利權人的權利:包含專利人身權和專利財產權兩個方面。
(1)、專利人身權:指專利發明人、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該專利的發明或設計人,即署名權,署名權不因專利財產權的轉讓而消失。
(2)、專利財產權主要包含以下三個方面:1)、獨占權。指只有專利權人才有實施其發明創造的製造、使用、銷售,對該專利獲得享有獨占的權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均不得不經許可,不支付報酬使用、製造、銷售專利產品。2)、許可權。指專利權人有條件地允許他人使用其專利技術。具體地講,專利權人(稱「許可方」)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允許他人(稱「被許可方」)在一定條件下使用其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術的權利。3)、轉讓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可以出賣、贈與、抵押,也可以作價投資入股,繼承轉讓是由於法定原因而發生的轉讓,當專利權人(自然人)死亡後,專利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給有繼承權的人。
2、發明人的權利:署名權,發明人可以請求專利局不公布其姓名。
㈧ 怎麼查詢專利發明人(除第一權利人)
1、網路搜索國家知識產權局,找到其官網後點擊打開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