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使用
1. 商標具體有哪些應用
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3條以列舉的方式規定了商標使用的形式,主要包括:
1、在商品、商品包裝或容器上使用商標
在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使用商標,是指採用直接貼附、刻印、烙印或者編織等方式將商標附著在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所謂包裝,是指為識別商品以及方便攜帶、儲運而在商品上使用的輔助物,容器也屬於包裝的一種。雖未直接顯現於商品之上,但以載有商標的卡片、標簽等與商品連接起來,也屬於此類使用。
在侵害商標權的案件中,如果商標只是附帶地出現在被告的商品之上,則不足以構成在商品上使用商標。
2、陳列、展覽時使用商標
雖然商標在物理上不能貼附於商品之上,但如果以一定的方式使之與商品相聯系,足以使一般公眾認為該商標起到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就已構成商標使用。例如,在陳列、展覽商品時使用商標,以特定商標表示出售商品的場所或櫃台,但所售商品並非使用該商標的正品或者所售商品的商標與該商標不符。此種商標使用的目的在於借用他人商標推銷自己的產品,但並不將商標直接貼附於商品之上。英國有學者稱此類使用為借用標記,並認為只有當被告在標記和商品之間形成聯系的過程中發揮了直接和積極的作用時,才構成借用標記。如果聯系是偶然的或者附帶的,則不足以構成借用標記。
3、在交易文書或者廣告宣傳中使用
在交易文書等商業文件和廣告宣傳中使用商標構成商標使用。所謂交易文書包括在合同書、商業信箋、信封、發票、價目表等。所謂廣告,是指通過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生產或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務的一種形式,廣告媒介包 括報刊、招貼等書面材料,也包括廣播、電視、網路等視聽資料。
在廣告中使用他人商標推銷自己的產品屬侵害商標權,但在以幫助消費者識別和選擇商品為目的的比較廣告中使用他人商標是否構成對商標權的侵害?所謂比較廣告,是指將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在價格、質量、使用期限等方面與他人商品或者服務相比較的廣告,廣告中通常用他人的商標指代商品或者服務。英國1938年商標法禁止比較廣告,其理論基礎在於比較廣告屬於利用他人商譽的「搭便車」行為。但有觀點認為比較廣告有利於消費者增長知識、做出消費選擇和促進公平競爭,因此應當允許比較廣告。這一觀點在1994年《英國商標法》第10條(6)中得到了體現,這一條款被稱為英國「土生土長」的條款。
根據該條款的規定,(商標權人)不得禁止他人以識別注冊商標所有人或者許可人的商品或者服務為目的而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行為。但是,此種使用必須符合誠實的工商業習慣,如果缺乏正當理由並且會不公平地利用或者損害該注冊商標的顯著性或聲譽,仍構成對商標權的侵害。但也有觀點認為,任何比較廣告都難以符合誠實的工商業習慣,因為廣告人不可避免地選擇一些對自己有利的內容進行宣傳。
2. 商標的使用規范要求是什麼
您好,如何規范使用商標
一注冊商標的使用規范
二是商標使用的主體須合法二是使用的商標須合法;
三是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范圍須合法。
缺少任何一個要件,都構成商標不規范使用行為。 四是未注冊商標
主要指的是實際使用的商標須合法,即不得違反商標法規定的禁用條款,也不得使用與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否則構成不規范使用行為。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望採納,謝謝
3. 商標使用時需要注意什麼
(一)注冊商標應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上核准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使用。
(二)商標注冊人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
(三)商標注冊人超過《商標注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使用其注冊商標,並標明注冊標志的,是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
(四)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五)商標注冊人有使用注冊商標的義務。如果注冊商標自核准之日起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該商標將可能被依法撤銷。
(六)商標注冊人應防止其注冊商標成為通用名稱。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七)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向商標局備案並報送備案材料,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八)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九)以注冊商標權出質的,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簽訂書面質權合同,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質權登記申請,由商標局公告。
4. 商標的使用規范有哪些
你好,
1.注冊商標的使用規范
一是商標使用的主體須合法;
二是使用的商標須合法;
三是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范圍須合法。
缺少任何一個要件,都構成商標不規范使用行為。
2.未注冊商標的使用規范
主要指的是實際使用的商標須合法,既不得違反商標法規定的禁用條款,也不得使用與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否則構成不規范使用行為。
商標不規范使用行為的本質
商標不規范使用違背公平競爭的准則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違背《商標法》保護商標專用權的宗旨。商標不規范使用行為既包括一般不規范使用行為,也包括嚴重不規范使用行為即商標侵權行為。
注冊商標不規范使用的類型
(一)使用商標的主體不合法
主要表現:
1.企業進行分立、合並、轉制或更名等形態變化時,其商標權主體已經相應發生變化,卻沒有辦理商標轉讓或更名的行為,即商標權主體「當變不變」;
2.企業形態沒有發生變化,卻自行改變了商標注冊人的名義的行為,即商標權主體「不當變而變」;
3.自行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 並以他人名義進行使用的行為;;
4.商標許可使用不當的行為。
(二)使用的商標不合法
主要表現:
1.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顏色或其組合但仍然加註注冊商標標記的行為;
2.商標注冊有效期滿,原注冊人沒有申請續展仍然繼續使用井加註注冊商標標記的行為;
3廣告宣傳中商標使用不當。如在廣告語中,使用他人的商標抬高自己商標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標貶抑他人商標的行為;
4.純視覺意義的注冊商標(如熊貓圖形商標)在實際使用中混淆純聽覺的意義注冊商標(如熊貓文字商標)的行為,或者純聽覺意義的注冊商標{如熊描圖形商標)在實際使用中混淆純視覺意義的注冊商標並造成消費者誤認的行為;
5.組合商標使用不規范的行為。組合商標使用是商標注冊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注冊商標的行為。
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5. 商標應該如何規范使用
注冊商標的使用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可以稱作規范使用:
1、商標實際使用人和商標注冊人應當保持一致,或者是後者的被許可人;
2、商標標識應當與商標注冊證上的標識保持一致;
3、商標的使用范圍僅限於被核準的商品或者服務范圍。
其實商標的使用也是有講究的:注冊好的商標要及時的使用,如果沒有及時使用,並且經過3年都沒有使用的,那麼這枚商標就會被「撤三」。
6. 商標使用的方式有哪些
1、在商業經營環節中,商標的使用商品的製造直至商品銷售有關的所有環節,既包括原材料的提供標識的製作、產品的加工、揀選等製作產品的商品初級階段,也包括商品的再包裝(修飾性)、倉儲、運輸、銷售等實現產品轉化為商品的成型階段。
2、在商標表現形式上,商標的使用不僅指直接在商品上或者商品包裝物上標注或者貼附商標,還包括為銷售商品而開展的必要的、輔助性交易活動所使用的物品,比如合同、商品交易文書等,同時,還包括為推銷商品做出的所有努力,比如商品廣告宣傳、商品展示。
3、商標的使用不僅是商標注冊人自己的真實使用,還有通過商標使用許可等方式,授權他人使用,即他人被授權使用注冊人的商標的行為,視為商標注冊人自己的使用行為。
4、商標使用人對商標的使用,應當是商業性使用。商業性使用行為不僅包括商業經營中的贏利性行為,還包括為樹立商標形象、樹立與商標關系密切的企業形象所做的行為,比如以商標命名的社會公益性活動,比如知識競賽、文藝演出、體育比賽等等。
7. 商標的使用的定義
依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3條規定:
商標的使用是指以經營為目的,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用於服務或者與服務有關的物件上;用於商品或者服務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足以使相關公眾認其為區別該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志的實際使用。
以下所稱「商標的使用」僅指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即」商標的法律使用」。
8. 商標的使用有哪些要求
一.文字與圖形組合注冊商標,不能分開作為注冊商標使用,但可作為未注冊商標分別使版用;
二.已申請,但未經核權準的商標不能標注注冊標記「注」、「注冊商標」或「R」;
三.企業變更名義或地址應及時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名義或地址;
四.變更注冊商標圖樣,應當將新圖樣作為新商標申請注冊;
五.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時應簽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並向商標局備案;
六.注冊商標轉讓須辦理轉讓注冊申請;
七.商標有效期到期前應當及時提出續展注冊申請。
9. 怎樣正確的使用商標
壞米孕懈謀瀋癱甑奈淖幀⑼夾魏脫丈 否則,可能構成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或冒充注冊商標的行為,更為嚴重的,改變後的外觀形象與他人注冊商標近似的,還可能構成侵權。 如果將中文注冊商標的字體由黑體改成楷體,圖形注冊商標的外部加方框、圓形或是某一線條,這種變化細微的改動,在實踐中是允許的。 二、從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上看: 注冊商標使用的范圍僅限於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 注冊商標需在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時,須另外提出注冊申請。 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的商標,不應當加註冊標記。 三、如何正確使用注冊標記「注冊商標」、「03」、「注」? 注冊標記「注冊商標」、「注」或「03」只能使用在經商標局正式核准注冊的商標圖樣上。 《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標記「注冊商標」、「注」或「03」。商標注冊人也可以根據實際使用的需要,標注或不標注。 在絕大部分情況下,標注注冊標記是有利的:注冊人可藉此告訴消費者和其他競爭者該商標的所有權歸注冊人所有,同時警告那些有侵權意圖的人,勿進行非法使用。 四、在商標上使用「TM」標記的作用? 使用TM的情況:a、已經遞交了申請但尚未獲准注冊商標;b、由於某種原因一時難以獲准注冊的商標;c、已注冊商標上,外國人無論是注冊商標還是未注冊商標,喜愛標注「TM」。 使用TM的作用:a、「TM」所標示的文字及圖形是作為商標來使用,而不是商品通用名稱或圖形、廣告語、修飾語,避免由於公眾的大量使用而淪為商品通用名稱,從而喪失了商標的顯著特徵,並導致不能注冊;b、同時還可傳達這樣的信息:做為該商標的創造者,使用人對該標志具有在先權利,並且不希望其被濫用、淡化。 五、怎樣將多個注冊商標用在一個商品或服務上使用? a、注冊人在一個核定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多個注冊商標,應逐一標明注冊標記。b、多個注冊商標可以組合使用、並列使用;c、不得改變原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否則將存在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風險。 六、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要注意保存使用證據。 根據我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沒有正當理由連續3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向商標局申請撤銷。在國外,商標注冊過程中及存在爭議的情況下,有些國家也會要求提交使用證據。 在實際中,經常出現有些注冊人雖然存在使用行為,但由於不重視保存原始資料而提交不出有效的使用證據,導致喪失商標權的情況。 綜上,因此注冊人要注意保存使用證據。通常下列幾種形式被認為是有效的使用證據: a、對商標進行大規模廣告宣傳的資料,如: 能確認時間的報紙、雜志、電視、廣播的廣告; 與廣告公司或電台、電視台等媒體簽訂的標明商標的廣告合同、發票; 能確認時間的店堂、燈箱、戶外廣告的照片; 與商標印製企業簽訂的標明商標的合同、發票等。 b、商標許可他人使用的,可以提交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經商標局備案的使用許可合同,其證據效力要遠遠優於未備案的合同。 c、服務商標的使用證據。在下列情形中使用服務商標,視為服務商標的使用: 服務場所、服務招牌、服務工具; 帶有服務商標的名片、明信片、贈品等服務用品; 帶有服務商標的賬冊、發票、合同等商業交易文書; 廣告及其他宣傳用品; 為提供服務所使用的其他物品。 上述情況中能確認商標和使用時間的照片、實物均可作為使用證據。 d、為涉外注冊提供的、用來證明商標已在申請國使用的證據。在這個過程中,通常是提交能確認時間、商標、目的地及產品的訂單、合同、發票、信用證、提單、倉單等等。 七、除了自已正確使用商標,還需要監督被授權者正確使用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