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規則
會有相應的處罰和扣分,具體規則如下:
一、扣分處理
1、在舉證期限的2工作日內,刪除投訴對應的供應產品信息或相冊圖片、旺鋪其他版塊圖片,每次扣1分。
2、人工介入處理的,每次扣2分,且刪除投訴對應的供應產品信息或相冊圖片、旺鋪其他版塊圖片。
二:處罰規則
1、扣分12分-24分之間(含12分)會被警告;
2、扣分24分-36分之間(含24分) 會被許可權7天;
3、扣分36分-48分之間(含36分) 會被許可權15天;
4、扣分48分-60分之間(含48分) 會被許可權30天;
5、60分或以上會被關閉賬號。
(1)知識產權的規則擴展閱讀
制定淘寶規則的目的是:保衛促進開放、透明、分享、責任的新商業文明,保障淘寶網用戶合法權益,維護淘寶網正常經營秩序,根據《大淘寶宣言》及《淘寶網服務協議》,制定本規則。
淘寶開店必須通過淘寶開店考試,這個是2010年底淘寶網對新賣家啟用的新規則。考試的主要內容是《淘寶規則》,考試分數須達到60分才能通過,其中的基礎題部分必須准確率100%
參考資料來源:淘寶官網—淘寶規則
2. 知識產權人的通知及平台內經營者的刪除規則,具體內容是什麼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隨著《電子商務法》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電商平台知識產權保護逐漸受到更多關注。如何合理有效地使用電商平台的「通知-刪除」規則,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成為權利人關心的話題。本文通過對淘寶、京東、拼多多、eBay等電商平台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的實證研究,對「通知-刪除」規則的含義及構成要素進行說明,還對權利人如何使用這一規則提出了指引和建議。
一、電商法中的「通知-刪除」規則
法律上應用最廣的關於中介責任的限制,是從《美國數字千年版權法(DigitalMillennium Copyright Act)》中規定的「避風港製度」開始。由於其中的「通知和移除」機制影響最大,一度成為「避風港製度」的代稱。「避風港製度」的基本內涵是,對於網路服務提供者使用信息定位工具,包括目錄、索引、超文本鏈接、在線存儲網站,在其鏈接、存儲的相關內容涉嫌侵權,如果其能夠證明自己並無惡意,並且及時刪除侵權鏈接或者內容,則其不承擔賠償責任。在實踐過程中,「避風港製度」逐步演化成為了電商平台的「安全港」,甚至演變成某些電商平台避免責任的擋箭牌,也淪落成為職業打假人非法牟利的工具而遭到惡意使用和濫用,因此亟需從實務的層面進行探討。
新出台的《電子商務法》中關於知識產權保護及「避風港製度」集中規定在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五條。其中,第四十一條為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第四十二條至四十四條為治理規則,第四十五條為責任規則。《電子商務法》不僅從立法層面將「避風港製度」的適用從信息網路傳播權擴大至電子商務領域的知識產權侵權,為電商知識產權保護適用「避風港製度」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據,還進一步明確了電商平台經營者未採取必要措施的法律後果,即對損害擴大部分承擔「連帶責任」,同時也規定了權利人「錯誤通知」的民事責任及「惡意通知」的加倍賠償責任,規制了投訴方濫用「避風港製度」的情況。
《電子商務法》中的「通知-刪除」規則可以總結成「四步法」,即:通知→電商平台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並同時轉送通知→網店經營者反通知→電商平台轉送此反通知並視權利人是否在15日投訴或起訴來決定是否恢復。新規則賦予了被通知人反通知的權利,使其有機會就通知內容發表相應的反饋意見並阻止平台所採取的臨時措施,將《侵權責任法》中簡單的「通知-刪除」規則細化為類似於《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的「通知-刪除-反通知-恢復」,整個操作流程更為完整合理,更好地平衡了各方利益。
二、「通知-刪除」規則的運用及不當使用的法律後果
(一)通知的效力
知識產權權利人認為其知識產權受到侵害的,有權通知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以下簡稱「平台」)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以下簡稱「刪屏斷終」)等必要措施。平台的「刪屏斷終」行為有維護商譽等自身利益的考慮,但更主要的是在履行法定的義務,也就是《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有別於之前電商平台處理知識產權侵權的實踐,電商平台不再擁有根據情況綜合判斷是否刪除的權利與義務,而是在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採取措施。
以拼多多近期更新的《維權投訴指引》為例,該指引規定:拼多多在收到權利人提交的《通知書》後,將對投訴內容及相關材料進行表面審查,表面審查程序包括受理審查和轉送通知(如下圖所示)
圖4
為平衡權利人和被通知人之間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首次明確了確認不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的受理條件。該解釋第十八條規定,提起確認不侵權之訴須具備三個方面的前提條件:①權利人發出了侵權警告;②權利人被警告方或其利害關系人提出了書面催告(前置程序);③權利人在合理期限內未撤回警告,也未提起訴訟。
在北京水木天蓬醫療技術有限公司、江蘇水木天蓬科技有限公司訴北京速邁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確認不侵害專利權糾紛案中,案號為(2015)京知民初字第2173號,水木天蓬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涉案產品不侵犯涉案專利,並要求速邁公司承擔消除影響的侵權責任。水木天蓬公司關於消除影響的訴訟請求得到了一、二審判決的支持,法院最終判令速邁公司需要通過在其官方網站刊登公告的方式消除警告函給水木天蓬公司商譽造成的影響。本案判決明確了在侵權指控最終被認定不成立的情況下,專利權利人向競爭對手的客戶發送警告函的行為很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而專利權利人需要就不當警告行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通知-刪除」規則運用建議
「通知-刪除」規則在我國立法體系和司法實踐上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備的規范流程,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有效通知將觸發「刪屏斷終」的法律效果。然而,知識產權權利人通知中的訴求應當合理,需要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需要結合所查證和掌握的侵權線索針對不同的侵權行為提出不同的訴求。含有不合理訴求的通知電商平台可以不予以處理,也無法產生相應的法律效果,並且容易引發被通知方提起「確認不侵權之訴」,給權利人的維權行為帶來更大的不確定性,產生不必要的成本。因此,權利人在准備通知時,首先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維權目的正當、不侵害名譽、不進行商業詆毀等原則,需要對所涉侵權的具體事實和法律依據進行充分考量和論證後發出。通知的內容切忌空泛和籠統,對於權利人的身份、所主張的權利的有效性、權利的保護范圍以及其他據以判斷被警告行為涉嫌構成侵權的必要信息也應當予以披露。
當知識產權權利人認為構成侵權的法律事實及法律責任比較明確,可以直接要求、催告和敦促電商平台刪除網上侵權內容及鏈接或停止使用侵權標識等行為;如果構成侵權的法律事實或責任有所爭議、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的結果不太確定的情況下,也可以直接向經營者發出通知,警告對方注意相關法律風險,從而使其主動停止侵權行為,進行產品下架;如果尚未掌握特別有利的證據但存在協商解決問題的可能性,則可以通過提示爭議風險,爭取協商解決。為此,我們建議權利人在發函之前需要夯實權利基礎,對是否構成侵權經過專業的審查判斷,固定好相關侵權證據並留存針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記錄和工作底稿,必要時可以證明已盡謹慎注意義務。
電商平台由於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對平台內商家實施侵犯知識產權依法主動採取必要措施很有必要,否則應當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處罰。為此,電商平台在「通知-刪除」義務基礎上,還應盡到一定主動審查義務,即電商平台對應通過構建符合要求的監管、巡查制度以及技術手段,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進行審查,發現侵權行為應及時進行處理或及時通知權利人。電商平台如果未採用同行業普遍採取的預防侵權的技術措施,則有可能被認定為存在過錯。特別是對於「通知-刪除」規則不能適用的領域,例如「微信小程序」,或規則適用難度很大的「微商」等領域,電商平台更需要主動審查。如果出現電商平台監督商家保護知識產權不力的情況,權利人也可以嘗試依據第八十四條進行行政舉報或投訴,督促電商平台進行有效治理。當然,權利人知識產權的保護需要充分發揮政府、平台、社會組織、消費者的共同作用,構建起多元主體參與的電商協同治理體系,才是嚴格知識產權保護的有效路徑。(王良: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宋翌靜: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實習生)
3. 如何應對知識產權國際規則變革
當前的知識產權國際規則變革有著其自身深刻的政治和經濟背景
隨著知識經濟的迅勐發展,經濟全球化步伐加快,知識產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知識產權已經成為國際競爭的一個焦點,知識產權國際規則也在發生巨大的變革。這一變革,給包括我國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帶來了巨大的挑戰,但也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如何更好地把握機遇、迎接挑戰,積極應對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變革,全力維護我國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已成為我們必須研究解決的重大課題。
當前的知識產權國際規則變革有著其自身深刻的政治和經濟背景。世界多極化趨勢發展,使得不同國家之間的矛盾和斗爭趨於復雜;經濟全球化步伐加快,導致涉及知識產權的國際經濟競爭日趨激烈。其結果是,知識產權的國際協調不斷進行,知識產權方面的摩擦有增無減。發達國家主要強調保護,發展中國家則積極倡導各國的知識產權制度應當與其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知識產權問題上的這種局面,必然要求知識產權國際規則進行變革。
知識產權國際規則變革的趨勢為:知識產權保護呈現不斷強化趨勢;知識產權國際化趨勢明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客體呈擴大趨勢;國際規則變革呈多元化趨勢
當前知識產權國際規則變革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知識產權保護呈現不斷強化趨勢。由發達國家極力推動達成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以知識產權最低保護標準的方式,規范各國知識產權立法,統一各國知識產權保護的規則,把國際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它要求世界貿易組織各成員國都必須將其原則和標准體現在各自的知識產權法律和法規之中。發達國家為更大限度地保護其知識產權,採用外交和貿易的手段以及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敦促發展中國家修改國內相關法律,使之符合該協議的原則、精神和具體規定,竭力推動和督促發展中國家按照協議的規定修改和調整其專利制度,力圖通過雙邊、多邊協議進一步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所承擔的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義務給我國帶來了嚴峻挑戰。發達國家通過將知識產權與技術標准相結合等手段,利用其擁有的技術和知識產權優勢,壓縮我國在信息技術等新興產業中的創新和發展空間,給我國相關產業的發展和經濟安全形成了很大壓力。
知識產權國際化趨勢明顯加強。發達國家為了發揮其在知識產權上的優勢,強化在經濟全球化格局中的優勢地位,從而占據在國際分工中的主導權,因此致力於加速推進知識產權國際化。美日歐等發達國家繼續主導世界專利協調和制度安排的進程和方向,它們藉助於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平台,通過《專利合作條約》改革、《專利法條約》生效和推進《實體專利法條約》制定等措施,不斷推動專利國際化進程,旨在建立統一實體授權標準的一體化世界專利體系。
我國具有一定的科技創新能力,專利申請量位居世界前列,但我國的經濟和科技發展水平較美日歐有較大差距。一體化世界專利體系一旦成為現實,將打破傳統專利制度的地域性原則,對我國的現行法律、國家主權等構成現實的挑戰。另外,在專利一體化的統一標准之下,我國申請人獲取專利權的難度無疑將會增大,將極大地限制我國獲得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進而影響我國的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
知識產權保護客體呈現不斷擴大趨勢。隨著發展中國家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不斷提高,擁有豐富的遺傳資源、傳統知識等資源的發展中國家,迫切希望以本國的資源優勢作為牽制甚至對抗發達國家的籌碼。將遺傳資源、生物多樣性、傳統知識、民間文藝保護等納入知識產權的保護客體,已經成為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制定中的一個趨勢。
我國有著豐富的生物資源、傳統文化資源以及基因資源,但相應的國內立法還很不完善,社會各界對其保護重要性的認識不夠。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這一變革趨勢,為我國加強在相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機遇。如果在國內不能及時制定出台相關的法律,有效保護我國的優勢資源,在國際規則的制定中不能充分反映我國的立場,將使我國的經濟安全和國家利益蒙受損失。
國際規則變革呈多元化趨勢。發達國家從維護其根本利益出發,把知識產權保護作為調整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憑借其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強勢,不斷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大幅度提升保護水平,並不遺餘力按照該目標推動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制定。
近年來,發展中國家表達和維護自身權益的意願也更趨積極、主動,強烈主張各國的知識產權制度應當與其經濟發展水平適應,主張合理保護知識產權,強調知識產權與發展的協調。這些利益沖突、矛盾以及國際協調的需要,催生和加快了呈多元化趨勢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變革。由於我國在國際知識產權領域的獨特地位,在國際知識產權規則調整與變革過程中,我國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的立場和觀點,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高度關注。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發展變革中所表現出的多極化趨勢,為我國爭取發展空間、在國際規則的制定中充分維護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提供了機會和可能。
我國處於一個比較獨特的地位,機遇與挑戰並存。及早制訂預案,妥善應對
在當前的知識產權國際規則變革中,我國處於一個比較獨特的地位,機遇與挑戰並存。我們要密切關注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變革趨勢,對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要及早制訂預案,妥善應對,趨利避害。要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在維護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要大力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速創新型國家建設。通過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大幅度提升我國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有效利用好國際國內的兩種知識資源,從而大力提升國家核心競爭力。為此,我們要緊緊圍繞學科發展、科學前沿和國家重大戰略,在關系國家核心安全的技術和產業領域,加大投入和研發力度;推進重點基礎科學研究;加快關鍵領域高技術研究,特別是關系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前沿高技術研究,努力形成一批關鍵技術的自主知識產權,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要完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建設中國特色知識產權制度。充分、合理地利用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有關規定,在公共健康與葯品製造等領域,利用專利強制許可制度解決涉及公共健康等影響國家利益的問題。加速建立和完善有利於保護我國優勢資源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防止我國優勢資源喪失、流失。健全知識產權執法體系,確立經濟、科技、貿易中知識產權導向政策,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力度,有效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
要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高企業在國際上的知識產權競爭能力。企業是直接參與國際經濟競爭的主體,促進企業知識產權質量和在國外的知識產權擁有量的提升、增強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和知識產權競爭力,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幫助和推動企業提高其運用專利制度和專利資源的能力,支持企業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自主知識產權;指導和幫助企業有效維護其海外的知識產權權益,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維護我國企業在海外知識產權權益中的積極作用。這將是今後一個時期政府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重點。
要提升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制定,努力營造更好的外部環境。繼續加強「適應國情,積極參與,有所作為,合作共贏」的原則,繼續拓展知識產權領域對話、交流與合作,加強雙邊、多邊以及區域知識產權合作。努力提升處理知識產權國際事務和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制定與調整中的影響力,積極主動地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制定,推動知識產權國際規則變革朝著更為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為我國發展爭取更多的空間和時間,為我國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創造良好的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環境。
4. 知識產權投訴規則有哪些
知識來產權侵權投訴類型包括源:商標權侵權投訴、專利權侵權投訴以及著作權侵權投訴。發起投訴須提供:
1、投訴方身份證明與聯系方式:
a、投訴方為個人,請提供身份證或護照
b、投訴方為企業,請提供營業執照或商業登記證
2、權利證明:
a、投訴方為知識產權人本人,請提供專利證書、商標注冊證、著作權證書等
b、投訴方非知識產權人本人,請提供專利證書、商標注冊證、著作權證書,以及知識產權人授權投訴方進行投訴的證明文件(須有知識產權人簽字/蓋章)
3、涉嫌侵權產品的相關材料
5. 求一篇產權交易所的知識產權轉讓業務規則或指引
知識產權交易實施細則(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促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實施意見》精神,規范知識產權交易行為,保護知識產權交易,充分有效地配置知識產權資源,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製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聯交所」)內進行本市知識產權交易活動。
第三條 知識產權交易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二)優化配置資源;
(三)自願、平等、有償;
(四)公開、公平、公正。
第二章 交易主體和范圍
第四條 本規則所稱交易主體是指委託聯交所進行知識產權交易的出讓方和受讓方。
(一)出讓方:
1、以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未受清償的質權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2、依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依法享有與知識產權相關的經營權等權益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二)受讓方
經聯交所確認在知識產權交易活動中具有購買申請權,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且符合知識產權質權具體項目的受讓條件,並經辦理交易程序等必要手續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第五條 本規則所稱交易標的是指委託聯交所出讓的注冊商標權、轉讓權、著作權(版權)。
第三章 交易方式
第六條 根據交易標的性質和競買者數量的不同,可採取以下六種方式進行交易:
(一)協議轉讓;
(二)電子競價;
(三)一次報價;
(四)綜合評審競價法;
(五)招投標或拍賣;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
第四章交易流程
第七條 知識產權交易的項目按照申請登記、確權重估、審查掛牌、信息發布、競價交易、合同簽訂、交易鑒證、結算交割、變更登記的程序進行。
第一步:申請登記,確權重估
第八條 申請登記
(一)凡委託聯交所進行知識產權交易的出讓方,應填寫《出讓方登記表》。
(二)凡委託聯交所進行知識產權交易的受讓方,應填寫《受讓方登記表》。
(三) 交易主體應如實、完整地填寫相關表格。
1、 交易主體應保證填報的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真實、可靠且合法,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2、 交易主體應同時提供對應的書面材料與電子版材料。
3、 交易主體應出具證明材料,包括: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出讓的知識產權證的有效證明文件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確權、重估
由聯交所統一受理掛牌項目的確權、重估。
第二步:審查掛牌,信息發布
第十條 審查掛牌
審查內容:
1、登記表所有款項填寫的完整性、規范性。
2、證明材料品種、數量、格式應符合規定要求。
3、知識產權憑證真實、有效。包括:
1)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擁有的知識產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頒布的相關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有關規定的認可和保護。
2)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知識產權的有效剩餘期限應不短於借款期限加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4個月。
3) 該知識產權所有人已按期、足額繳納知識產權年費。
4) 知識產權所有人已做出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前聲明不放棄其知識產權的書面承諾。
4、項目紙質材料與電子版材料一致。
5、對於銀行提供的支持產權質押貸款的項目,若貸款期滿後借貸方無法還貸來聯交所掛牌,需要統一由聯交所對該質押的知識產權進行重新確權和評估後才能掛牌上市。
6、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審查提交的項目材料內容是否具有法律效用、涉及危害國家經濟利益或安全利益等。
7、聯交所應與委託交易的交易主體進行溝通,確保其所提交的材料符合聯交所的公開掛牌要求,對於審核未通過的不符合要求的應給予備案,留下處置記錄,並出具相關說明。
8、對准予掛牌項目的書面材料與電子版材料進行歸檔整理,並依照項目類別對掛牌上市項目進行項目編號,啟動掛牌上市工作程序。
9、聯交所對交易主體提交的所有材料,在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並出具准予或不準予掛牌上市的通知。
第十一條 掛牌上市及信息發布
聯交所將掛牌需求的完整資料輸入聯交所內部交易系統,並以下列形式公開發布:
1、網站推廣;
2、組織各類交易推介會;
3、新聞媒體宣傳推介;
4、聯交所內部網路定向發布;
6、其他方式。
第三步:組織交易,合同簽訂
第十二條 競價交易
(一) 交易主體可根據掛牌上市交易的項目信息進行考察、調查、咨詢、論證,並進行意向性洽談。
(二)由聯交所根據知識產權掛牌上市交易項目的特點,確定交易方式,並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交易鑒證
(一)合同簽訂
交易主體就交易的各項實質性條件達成協議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知識產權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經交易主體簽字蓋章後,由聯交所出具交易確認通知書,並給予交易備案。
(二)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應載明下列內容:
1、交易標的;
2、交易主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
3、交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4、違約責任;
5、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6、簽約日期;
7、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知識產權交易合同》一式三份,交易主體的雙方各持一份,聯交所存檔備案一份。
(三)交易鑒證
1、 交易主體的名稱及法定代表人;
2、 交易標的;
3、 交易的價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4、 簽約日期;
5、 聯交所交易合同的備案編號。
第四步:結算交割,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結算交割與登記變更
聯交所負責場內統一交易價款及相關費用結算,並監督和協助交易主體按照合同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辦理結算交割和變更登記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收費標准
收費標准參照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收費標准。
第五章 爭議處理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處理
交易雙方在交易活動中發生糾紛,可以向聯交所申請調解;也可以根據合同約定,通過召開聽證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違規處理
聯交所進行交易活動的交易雙方,及為交易提供相關憑證和材料的中介機構,違反本規則致使造成損失的,由違反本規則者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知識產權交易中,涉及本規則規定的事項的,按照國家、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本規則由聯交所負責解釋,本規則實施過程中可由聯交所出具相關補充細則,與本交易規則具有同等效力。
6. 天貓商品知識產權扣分罰款嗎
首先淘寶天貓店鋪扣分之後最嚴重的莫過於會對店鋪進行降權處理,也就是客戶在搜索你商品時會靠後,對於已經交易量很大的店鋪來說是打擊很大的,甚至出現銷售額驟降的情況,一定要及時處理,處理過程中的方式也是很重要的,舉例,如果是盜圖被查扣分,在申訴的時候你提供的盜圖原圖圖片一定要經過處理之後再提交,小二在處理會查看的,如果有不懂的或者有需要幫忙的可以加Ⅰ伍把一八漆六漆〇一八v
天貓對嚴重扣分處理
1、商家嚴重違規扣分累計達12分的,給予店鋪屏蔽、限制發布商品、限制創建店鋪、限制發送站內信、限制社區功能及公示警告7天、限制參加天貓營銷活動30天、向天貓支付違約金2萬元的處理;
2、商家嚴重違規扣分累計達24分的,給予店鋪屏蔽、下架店鋪內所有商品、限制發布商品、限制創建店鋪、限制發送站內信、限制社區功能及公示警告14天、限制參加天貓營銷活動60天、向天貓支付違約金3萬元的處理;
3、商家嚴重違規扣分累計達36分的,給予關閉店鋪、限制發送站內信、限制社區功能及公示警告21天、限制參加天貓營銷活動90天、向天貓支付違約金4萬元的處理;
4、商家嚴重違規扣分累計達48分的,對商家做清退處理,查封賬戶並向天貓支付部分或全部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該保證金是指商家被天貓進行清退處理時,其店鋪應繳納的保證金金額)。商家因單次違規扣分較大,導致累積扣分滿足多個節點處理條件的,或在被處理期間又須執行同類節點處理的,僅執行最重的節點處理。
7. 知識產權法自考 1·簡述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的種類及權利歸屬規則 2·發明的概念和種類
1.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一共有九類:即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4)美術、建築作品;
(5)攝影作品;
(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計算機軟體;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合作作品: 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一般由作者享有,但單位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的委託而創作的作品是委託作品,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根據《著作權法》,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署名權以外的著作權,如果作者身份不明且沒有合法的原件持有人,則其財產權由國家所有,其人身權由國家保護。
2 第一,是指專利權。從法律角度來說,專利通常指的是專利權。所謂專利權,就是指專利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的獨占權。需要注意的是,專利權不是在完成發明創造時自然而然產生的,而是需要申請人按照法律規定的手續進行申請,並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審批後才能獲得的。
第二,是指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如「這項技術是我的專利」這句話中的「專利」就是指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
第三,是指專利文獻。是指各個國家專利局出版發行的專利公報和專利說明書,以及有關部門出版的專利文獻。記載著發明的詳細內容和受法律保護的技術范圍的法律文件。我們所說的「檢索專利」就是指查閱專利文獻。
發明分 發明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和實用新型
8. 處理知識產權權利沖突的原則
(一)保護在先權利的原則:這里所說的在先權利是相對於「在後權利」而言的,就同一客體先產生的內權利較之於後產容生的權利,即為在先權利。保護在先權利是處理知識產權權利沖突最基本的一項法律原則。
(二)維護公平競爭,排除惡意取得原則維護公平競爭是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重要價值目標,在處理知識產權權利沖突問題上,也應堅持這一點。這一原則排除了以欺詐、仿冒、引人誤認或誤解等方式利用他人市場信譽與優勢獲取經濟利益的合法性,也排除了因惡意仿冒他人知識產權或欺詐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而取得權利的合法性。
(三)權利平衡原則 知識產權制度本身是平衡知識產權人個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的調節器,在處理知識產權權利沖突時,兼顧利益之間的平衡是很有必要的,這可以使不同的知識產權各得其所、相互協調,使知識產品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四)利益兼顧原則 知識產權權利沖突的解決,兼顧權利沖突當事人雙方的效益也是值得考慮的。從我國有關機關近幾年處理的幾個較有影響的涉及權利沖突的案例看,在適用這一原則上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
9. 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主要規則
a.國民待遇原則
b. 最低保護原則
c. 獨立性原則
d.優先權
10. 國際知識產權規則究竟依據什麼制定
WTO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的特點及我國的對策--《江蘇商論》2008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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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獻來源中國知網 www.cnki.net
知識產權保護是激發企業和個人創新潛能、優化與知識產權相關的貿易秩序的重要工具,不過現行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存在著某些缺陷。為了最大限度地維護我國的利益,政府應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建設,著力營造"保護嚴密,執法有力、服務便利"的知識產權運行環境,同時大力推進WTO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的合理化;企業應當培養靈活運用WTO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的能力,同時不斷增強自主創新的能力。
【作者單位】:湖北第二師范學院經管系 湖北武漢430205
【關鍵詞】:知識產權;WTO規則;特點;對策
【分類號】:F743;F204
【DOI】:CNKI:SUN:SAHG.0.2008-01-027
【正文快照】:
一、WTO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的特點21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是知識經濟的核心制度安排之一,而知識產權保護是激發企業和個人創新潛能、優化與知識產權相關的貿易秩序的重要工具。面對知識經濟時代的新形勢、新挑戰,我國政府與企業必須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為此,我們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SAHG200801027.htm?un=emu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