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版權產權 » 著作權盈利性

著作權盈利性

發布時間: 2020-12-18 16:05:00

㈠ 改編歌曲但不是盈利性的要版權

你好,根抄據《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有保護其作品不收篡改,外區的權利,以及許可其他人改編作品並獲得報酬的權利,而且更具《著作權法》當改編內容具有新的性質和思想,超過原改編作品時,可視為原創作品。當然LZ如果要發布出來的話,勢必會涉及到盈利的問題,就算LZ不想,也會對原著作者造成影響的,需要經過原著作者同意才能發布。

㈡ 非盈利性不進行二次創作情況下使用他人著作版權是侵權

您好!您可以詳細描述您的問題。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了十二種合理使用的情形,具體規定如下: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㈢ 非盈利性二次創作,但以獲取名氣為目的,這樣創作的同人作品有合法版權嗎或者合法著作權

你的問題要分成這樣幾個部分來看:
未經原作者允許進行非盈利二次創作是否合法?
創作出的作品是否有合法著作權?(法律意義上版權就是著作權)
作者能否收回他人二次創作的作品?

首先,根據我國著作權法,原作者對其作品享有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改編權等權利。未經原作者允許,任何人的上述行為都可能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權。
其次,即便未經原作者允許,創作出的新作品,如果有獨創性(不是把原著男變女或者隨便加個結尾那種)、不違反法律法規(寫出來的如果是掃黃打非對象的話不算作品),就可以形成獨立於原作品的著作權。也就是說,如果這時有人侵犯二次創作作品的著作權(比如把主角改成韓國明星)該同人作者同樣有權主張侵權並維護自己的權利。
如上所述,根據原作品二次創作的作品在符合條件時會形成有別於原作品的著作權,這時原作者有權要求同人作者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但是不能因此而將別人的作品據為己有(所謂的「回收」)。

最後,著作權法上有「合理使用」的規定,即在幾種特殊情況下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支付報酬可以使用他人作品。
至少要做到: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不得歪曲原作品、目的是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
具體到你說的情況,既然該二次創作作者已經獲得了極高的人氣,就肯定不是在個人或親友小范圍內傳播而是廣泛傳播了,因此肯定不屬於合理使用的行為。
對於原作者來說,只要他認為同人作品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比如歪曲人物形象等就可以主張侵權,但是在賠償損失上,由於同人作品沒有盈利而著作權法一般只限制直接營利行為,可能很難計算賠償數額。
原創答案by季風流洋

專利權的創造性,著作權的獨創性,商標權的顯著性三者區分

一、著作權與商標權的主要區別;
(1)原始權利產生的途徑不同;1,著作權在作者的作品創作完成之後,即依法自動產;2,商標權在我國實行的是注冊在先原則,只有經過最;
(2)保護的對象和范圍不同;1,著作權的對象是作者所創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2,商標權的對象是以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注;對商標權的保護范圍以核准注冊的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
(3)法律要求的保護條件不同;
二、著作權與商標權的主要區別
(1) 原始權利產生的途徑不同
1,著作權在作者的作品創作完成之後,即依法自動產生,而不需要經過任何主管機關的審查批准。
2,商標權在我國實行的是注冊在先原則,只有經過最先申請注冊並獲主管機關的審查核准後,才能取得商標專用權。
(2) 保護的對象和范圍不同
1,著作權的對象是作者所創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是有形資產。 對著作權的保護范圍是指這些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
2,商標權的對象是以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注冊商標,屬無形資產。
對商標權的保護范圍以核准注冊的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⑶權利內容不同。著作權是一體兩權,人身權與財產權。商標權只是財產權。
⑷法律要求的保護條件不同
著作權要求作品具有獨創性,原創性。
商標權要求商標具有顯著性。
⑸ 保護的目的不同
1,著作權保護目的在於鼓勵有益於社會的作品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2,商標權保護的目的是為了促進生產者保證商品質量和維護商標信
譽,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公平競爭。
(6)國家主管機關和適用法律不同
我國《著作權法》是管理著作權的基本法律。國家版權局是主管全國著作權的管理工作。
我國《商標法》是管理商標的基本法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是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的工作。

三、著作權與專利權、商標權同屬知識產權,它們之間有許多相同之處。 ①它們的客體都是無形的財產; ②這些對知識產品的專有權利都是法律所賦予的; ③它們都具有專有性、地域性和時間性特徵。
著作權與專利權的不同
(1)取得權利的方式不同
專利權只有當專利申請人向國家專利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經該機關審批核准後,方能產生。
著作權採取自動產生的原則,作品創作完成之後,即依法自動產生,而不需要經過任何主管機關的審查批准。
(2)客體不同
專利權的客體是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解決某一實際問題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設計,實用新型
而著作權的客體是文學、藝術和科學著述創作的客觀表達形式。
(3)權利的保護期限不同
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的保護期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均為10年,自申請之日起算。
而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公民作品的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死後50年。
⑷保護條件不同。
著作權要求作品具有獨創性,原創性。
專利權要求發明創造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⑸適用領域不同
著作權適用於文學、藝術領域,專利權適用於工業生產領域。

㈤ 著作權的排它性為什麼是相對的

著作權的排它性是相對的,因為著作權是地域性的權利,受到地域限制。著作權可以通過轉讓或許可使用。
轉讓
一、概念
著作權的轉讓,是指著作權人將其作品財產權部分或全部轉移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
二、特徵
1、著作權轉讓的對象是財產權。
2、著作權的轉讓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 。
3、著作權的轉讓與作品載體所有權無關。
許可使用

1.概念:著作權許可使用,是指著作權人將其作品許可使用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內使用的法律行為。
2.一般規定
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條款(《著作權法》24條)
(1)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2)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
(3)許可使用的范圍、期間。
(4)付酬標准和辦法。
(5)違約責任。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3.特徵
(1)、不改變著作權的歸屬,被許可人取得的是使用權,不能成為著作權主體
(2)、被許可人只能自己按照約定方式、地域范圍和期限使用作品,不能將所獲權利轉讓給第三人,著作權人同意的除外。
(3)、著作權許可使用中,非專有使用權的許可人不能因權利被侵害而以自己的名義起訴[4]
(4)、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著作權,或者只使用其著作權而不署明著作人,構成侵權。

合同
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
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
(三)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期間;
(四)付酬標准和辦法;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2.著作權轉讓合同[4]
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作品的名稱;
(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
(三)轉讓價金;
(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㈥ 把別人網站上的法律案例發布到自己單位非盈利性的網站上算不算侵犯著作權,需要法條支持,謝謝.

我覺得此行為不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及法定許可范圍,是侵權行為專。侵屬犯的是該」法律案例「作者的復制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第十二項規定」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如果沒有寫明作者姓名,還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權,即第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當然,以上都是在未經作者同意的情況下。

㈦ 著作權有哪些特點

(1)獨來占性。是指專利權是一種無源形財產權,具有排他性質,任何人要實施專利,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必須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並按雙方協議支付使用費,否則構成侵權。(2)時間性。是指專利權只在授權有效期限內有效,期限屆滿或終止失效後該發明創造就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專利權的期限是由專利法規定的。(3)地域性。是指一個國家授予的專利權只在授予國或地區的區域范圍內有效,對其它國家或地區沒有法律約束力,每個國家或地區所授予的專利權,其效力是互相獨立的。

㈧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不是營利性的

非盈利性來的。

《著作權自法》
第八條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被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並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活動。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非營利性組織,其設立方式、權利義務、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對其監督和管理等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㈨ 著作權的客體的性質是什麼

著作權的客體的性質:

簡言之, 即著作權到底是什麼權利。這里有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方面是著作權的歸屬, 另一方面是著作權的內含。我國《民法通則》把著作權納入知識產權, 歸屬為民事權利。

這一點無須探討。關於著作權的內含, 也就是著作權是單一的財產權, 還是具有雙重性, 兼具財產權和人身權, 是財產權和人身權「兩權一體」的問題。在版權法最早產生的英美法系國家, 版權屬於無形財產, 是既可以轉讓, 也可以在作者死亡時被繼承的一種財產權。

有關著作權保護的國際公約中, 也沒有「著作人身權」的提法, 甚至根本不規定我們所謂的「人身權」。我國《著作權法》第10 條指出,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 但並沒有明確其所列著作權中哪些是「人身權」。

對此, 理論界普遍認為, 著作權法規定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屬於著作權中的人身權, 即著作權是財產權和人身權的「兩權一體」, 並已成通說。然而, 對這一涉及著作權乃至知識產權的「權利屬性」的基本理論問題, 實際上值得探討說明。

在民法上, 人身權是和民事主體的人身不可分離而又沒有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人身權的最基本特徵, 是「它與特定人身的不可分離性」, 法律表現為不可轉移性和不可約定性。這一特徵, 是權利本身的性質所決定的, 無論如何都無法分離, 而不是由制度所規定的, 事實上可以分離。

(9)著作權盈利性擴展閱讀:

著作權的客體:

著作權的對象是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徵:

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現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應當具有獨創性

三、該表現形式屬於文學、藝術和科學范疇

受保護對象: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不受保護對象:

一、不具備作品實質條件,主要有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為保護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的需要,不適宜以著作權法保護

(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時事新聞(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中的時事新聞,是指通過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報道單純事實消息)。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_如何保護互聯網網路的著作權?

網路_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