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訴訟問題
A. 如何認定知識產權惡意訴訟行為
您好!只有對於確有證據證明明知其專利權屬於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仍然惡意向正當實施者提起訴訟,才可以認定構成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並支持受害人的損害賠償請求。
1.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的基本概念和特點
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系新類型的訴訟。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時,才將「因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損害責任糾紛」作為一類案由正式寫入規定。現行的知識產權法律中並沒有關於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的專門規定。從性質來說,惡意訴訟的實質是一種對訴權的濫用。
對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的概念可以界定為:行為人由於過錯,無法律上和事實上的合法合理依據提起、進行知識產權民事訴訟,致使他人財產、人身受到損害的行為,或者出於某種不法目的,進行訴訟程序致人損害的行為,包括知識產權民事惡意訴訟和知識產權濫用訴訟程序。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本身的特點使得知識產權惡意訴訟往往具有很大的隱蔽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因訴訟提起前進行周密的策劃,而具有較強的隱蔽性;二是由於知識產權這一權利性質的無形性、專有性等顯著特點,使得法官很難判斷作為權利人的原告其訴訟行為究竟是維護自身利益還是惡意訴訟;三是知識產權訴訟中的一些特有制度如訴前禁令制度,由於只是進行初步審查,難以對案件真實情況作充分了解,容易成為當事人進行惡意訴訟所藉助的手段。
2.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的構成要件
對於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的認定,應在堅持侵權責任構成四要件的分析框架基礎上,結合知識產權訴訟的特點,對四要件作出適應性的解釋。
知識產權惡意訴訟應該滿足的條件可歸納為三個:一是無事實依據和正當理由提起民事訴訟,尤其是知識產權訴訟中沒有權利基礎。二是故意以損害他人為目的。三是致使其他人受到了損失。其中提起訴訟缺乏法律上的依據和事實上的根據,是判斷惡意訴訟的核心標准。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的違法性並非在於提起訴訟本身,因為提起訴訟是當事人享有的基本權利,其違法性主要體現在訴訟的提起在客觀上不存在任何可成立的基礎,也即沒有任何一個理性的訴訟當事人會認為該訴訟有成功的機會。另外,關於惡意的認定應僅限於明知的故意。可以從三個方面推斷行為人的「明知」狀態:一是行為人的背景,包括行為人在該領域從事活動的時間及技術職務,在該領域的地位等;二是行為人的行為表現,如行為人偽造證據,或者為公開技術偽造保密協議,以起訴打擊對方;三是其他因素。如行為人在訴訟外向人表明其訴訟沒有事實法律依據,或者將明知沒有新穎性的技術申報專利,並告他人侵權。
3.要注意區分惡意訴訟與正當維權
當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涉嫌侵犯其人身、財產權益的行為提起民事訴訟,並在訴訟過程中向法院申請證據、財產保全等措施系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即使在最終的判決中其訴訟請求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亦不能輕易認為其訴訟行為在主觀上存在惡意。
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B. 知識產權訴訟流程程序是怎樣的
專利訴訟的目的往往都是為了爭奪市場,通過專利訴訟抑制競爭對手的生產規模,同時不斷擴大專利權人的生產,以佔領市場。專利訴訟過程中有必要掌握一些技巧。
研透專利技術
對於技術性很強的專利訴訟,研究分析並吃透專利技術及相關的技術非常重要。專利訴訟要求律師不僅懂得法律條文及有關規定,更重要的是要求律師必須理解專利技術。不懂法律打不好官司,不懂技術同樣勝任不了專利訴訟,單從法律條文上是不能解決專利訴訟的有關問題的,特別是在認定某一技術是否構成侵權、是否屬於公知技術、是否屬於顯而易見的技術等等,都需要有一定的技術知識。不鑽研專利技術是很難勝任專利訴訟的。
收集有效證據
對於原告專利權人一方的律師,最重要的是要收集侵權的證據,購買到侵權產品固然重要,但有些侵權產品本身就是假冒他人的產品,上面所寫的生產廠家並不一定是真正的侵權廠家。因此,最好直接到生產廠家購買涉嫌侵權的產品,必要時可以採取公證取證,或者通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技術監督部門行使其他職責時,順便獲取侵權證據。原告取證工作最難的是得到對方生產銷售的數額,這可以請求法院採取證據保全措施,以獲得這方面的證據。獲得侵權與侵權數額的證據是原告取勝的關鍵。
對於被告一方來說,關鍵是收集一切可以將原告專利無效掉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專利文獻、銷售發票、產品廣告、公開使用證明等。雖然產品發票可以作為無效他人專利的證據,但有時憑發票還不行,因為發票並沒有具體描述產品的形狀或技術特徵。被告找到足以對原告專利構成威脅的證據,這是致勝的關鍵之一,或是找到證明自己在先使用的有效證據或使用的是自由公知技術的證據,都有可能在訴訟中占據主動。
巧用法律程序
對於被告而言,最常用的是反訴對方專利無效,從而爭取時間尋求其他抗辯方法。而對於原告,在訴訟之前,最好先行對自己的專利啟動無效程序,使專利經過一次「實審」的考驗,然後再訴他人侵權。或者起訴前首先到國務院專利行政主管部門檢索一下自己專利的屬性,並出具相應的檢索報告。這樣可以避免被告利用無效程序帶來的許多麻煩。專利訴訟中可以應用的法律程序不少,但前提是必須懂得專利申請與審批及無效等基本程序,這樣才有可能在訴訟中運用自如。
C. 知識產權案件的級別管轄問題
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不是全部由中院作為一審法院
《關於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通知》,調整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級別管轄標准。
根據這個總共9條的《通知》,本次調整統一了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標准,即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上述標准以下,除應當由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之外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本次調整還確定了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最高標准,即可以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屬高級或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具體標准由有關高級人民法院自行確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D. 知識產權訴訟律師費是如何規定的
隨著知識產權訴訟的案件數量日益增多,在知識產權訴訟中,知識產權訴訟管轄法院是如何版確定訴訟律師費的?權怎麼計算?訴訟律師費一、知識產權訴訟律師費是怎麼規定的律師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計件收費。收費標准為3000元/件(人民幣,同下),可上浮50%,下浮不限。如果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按標的額分段累加收費。三、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情況1、合同糾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2、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3、商標權民事糾紛案件。4、專利權糾紛案件。如果專利糾紛案件中律師費要計算在被告的賠償數額范圍之內,必須是以因調查、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為前提。5、擔保權糾紛案件。6、不正當競爭案件。7、人身損害賠償、名譽侵權、交通肇事案件。8、法律援助案件。9、仲裁案件。10、雙方可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E. 為什麼知識產權訴訟高發
為什麼知識產權訴訟高發?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03日 22:55 經濟觀察報微博
理查·索爾
我很多時間都在中國、往返於中國或思考我們在中國的業務,這足以證明中國市場對我們有多麼重要。中國市場給我們帶來了很多機會。作為微軟(微博)知識產權事業部的主管,我也很願意與大家分享微軟的知識產權戰略。我領導的法務團隊聚焦國際問題,每個人都從不同的角度去關注這些問題,並且都是彼此相關的。我們很高興與大家探討所有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問題以及知識產權與創新之間的關系。
看看全球各地的政府和公民所面臨的挑戰,很明顯,很多問題需要大量創新才能解決。技術的一個基本使命是解決全球面臨的社會、經濟以及醫療等問題。技術扮演著重要角色,創新是解決這些挑戰的方式。
解決這些挑戰的一個方式是鼓勵人們創新。這一點已經得到很多人的認可。從美國和其他國家的發展歷史中,我們發現,公共部門需要為個人和企業創造創新的環境,讓創新能夠得到回報。這就需要制定知識產權框架,讓冒極大的風險進行創新的人可以在很長的時期內獲得回報。這就是為什麼知識產權很重要,因為它為人們願意創新奠定了基礎。
奠定這個基礎的唯一方式是創新的思維,讓技術得以傳播,並使更多的人們應用這些技術。每次有人發布一個發明時,這個知識就變得公開化。這增加了全人類的知識。知識產權問題的透明化也擴大了人類的知識庫。知識產權也實現了技術轉讓。由於知道知識產權法會保護其權利,企業就願意而不是害怕分享技術。在現代專利體系出現之前,企業更多地是依賴對商業秘密進行保密處理。而現代專利體系建立之後,人們可以分享專利,授權給其他人並確保自己的權利受到保護。這有助於知識的傳播和技術轉讓。
過去十年,中國的總體知識產權狀況發生了重大變化。可以說,發展態勢令人鼓舞,中國採取的措施非常積極。單從知識產權的角度來說,我們來看看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SIPO)以及它每年收到的專利申請數量。從去年開始,SIPO每年收到的專利申請超過了日本以及美國,而這種趨勢未來還會繼續。每年,中國收到的專利申請的數量超過任何其他地方。
一個更有趣的問題是「誰在申請專利」。實際上,外國公司不是主要的申請者,絕大多數申請者來自中國國內——中國的個人或公司,有許多數據可以證明這個事實。去年,中國的專利訴訟數量高於美國。大家可能認為,中外企業間的訴訟很多。但實際上,絕大多數訴訟都發生在中國企業之間。很明顯,在專利領域,中國企業和中國商務人士對專利的看法發生了變化,開始尊重知識產權。有趣的是,中國國內行業越來越注重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因此,這不僅僅是國外企業面臨的問題,也是中國企業長期發展必須注重的問題。
另外一個熱門話題是訴訟使歐洲和美國專利變得模糊。尤其是在歐洲、美國和其他國家出現了越來越多與手機和平板電腦相關的訴訟。鑒於訴訟增加,有人擔心專利體系走上了歪路。因為人們認為,如果這個體系運轉良好就不應當出現這么多的訴訟。實際上,我認為沒有起訴其他公司的公司是因為沒有發現受到侵害。從科學的角度來說,這個體系正在以人們當初期待的方式運轉。
回顧歷史,每當出現突破性技術創新時,就會出現知識產權訴訟高發的情況,企業之間互相起訴。最終,訴訟各方重新審視法庭的判決,然後繼續訴訟。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在智能手機之前,縫紉機在19世紀中葉是當時最先進、最重要、得到廣泛應用的技術。當時,中國農村地區的很多家庭都有一台縫紉機。當時,美國相關公司發起了很多訴訟,因為很多公司以極低的價格銷售相同的產品。美國鐵路開始流行時也發生了很多訴訟。美國高等法院還處理過很多與電報相關的訴訟,電話也是。發明了飛行機器的萊特兄弟與競爭對手也進行了很多訴訟。還有無線電技術等等。歷史上,你可以發現很多這樣的例子。新技術伴隨著一波訴訟是很平常的事情,直至人們更好地了解誰在哪些創新領域有相應的權利。最終,訴訟會消失。協議和授權會結束訴訟,而技術會繼續向前發展。
然後我們看一下目前的移動設備領域。智能手機已經不僅僅是一個手機。它們是上網的工具、數碼相機、數字錄像機、音樂播放器、電影播放器、電子郵件、GPS導航等等。它融合了多種技術和設備。而其中的任何元素都是不同的公司多年的研究成果。在相機領域,有尼康、奧林巴斯(微博)和柯達,在導航領域,你會想到Tom&Tom和Garling。在計算機領域,你會想到微軟、IBM(微博)和蘋果。各種技術都是不同公司經過多年努力的結果,其中包含數百、甚至數千項專利。因此,當這樣的設備開始流行並在全世界售出數億台時,會出現很復雜的知識產權訴訟。因此,出現訴訟高峰一點都不令人吃驚。從歷史的角度來說,所有這些訴訟都會以類似的方式結束——知識產權擁有者簽署商業協議,而創新會繼續。我們不能忽視為某個設備的誕生做出貢獻的人們,這對於他們是不公平的,例如三星(微博)、尼康和柯達等公司。另一個極端情況是:如果爭議不解決,我們不允許這樣的設備存在。最公平、最合理的方式是雙方達成協議,對各方的知識產權做出公平的補償,以便讓創新惠及消費者。
最後,我想談一下我們的專利策略。專利策略在每一家公司都是不一樣的。蘋果公司有不同的策略,谷歌(微博)也有不同的策略。對於專利問題,我們認為重要的是相關各方坐到一起,就解決專利問題達成協議。在過去10年,我們簽署了1,000多個專利許可協議,授權其他廠商使用微軟專利,包括全球各地,各技術領域,各種規模的企業。此外,我們過去10年向其他公司支付了超過45億美元,以便使用他們的知識產權。這些關系是雙向的,而不是單向的。如果我們希望自己的知識產權受到尊重,那麼我們也必須尊重其他人的知識產權,通過向其他公司支付授權費的方式展示我們的尊重。
看到這里,你就會明白我們為什麼每年在研發上投資大量資金,在過去10年,我們向其他人支付了45億美元的資金。這或許是一大筆資金。過去10年,我們在研發上投資了接近900億美元,花費這么多資金向其他公司購買知識產權也就看上去合理了。對此,我們沒有任何抱怨。我們了解自己必須尊重其他人的知識產權,這是處理知識產權問題的一種平衡的方式。當企業認識到這是雙向通道之後,就不會再走單行路了。他們會思考知識產權,解決知識產權問題的方法以及創造雙贏局面的方式。這是我們的基本經驗,這樣目前的訴訟將會平息,企業將了解到必須與其他人達成交易並能夠共存,坐在一起探討未來發展。
很多國家過去兩年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一台在美國售價299美元的iPhone,中國製造商大概賺4或5美元。中國不願意再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通過這個事件,中國已經越來越多地意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價值。
在大約35年的時間內,美國一直是全球最大的PC市場,而中國在過去10年超過美國成為了全球最大的PC市場。美國市場每年售出3500萬台PC,而中國市場每年售出8000萬台PC。PC出貨量是我們業務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現在中國售出的每台PC都安裝了合法的操作系統。
過去的18個月,我們與中國政府合作,提供信息以支持他們的工作。我們對正版化取得的進步感到高興。政府部門越來越有興趣採用正版軟體,從中央開始一直到地方。
中國是微軟的重要市場,我們在這里的員工是其他發展中國家無可比擬的。我們認為,中國可以在知識產權領域做得更好,而中國將是知識產權保護最大的受益者。
(作者系微軟公司全球副總裁、微軟全球副總法律顧問)
F. 如何應對確認不侵犯知識產權訴訟
在我國,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訴訟是知識產權訴訟領域的一種新型訴訟。它顛覆了在普通侵權訴訟中權利人作為原告的傳統,為被控侵權人提供了一種主動防禦的武器,這反映了在我國司法實務中已經開始逐漸重視保護義務人的權利。但是由於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訴訟在我國出現較晚,其制度發展並不是很成熟,我國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對其規定也不盡完善。對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訴訟的性質、受理條件、管轄法院、合並審理等問題,理論界和司法界都頗有爭論。本文通過對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訴訟的性質、大陸法系的確認之訴及英美法系的宣告判決的剖析,闡述了確認不侵權訴訟的訴之利益及其受理、管轄、合並審理、反訴、裁判文書的表達等問題,並提出了作者的一點建議,力圖明晰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訴訟的全貌。
全文除引言和結語外共分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闡述了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訴訟的概況,主要明確了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訴訟的概念,明晰了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的性質,並介紹了國外的相關理論,在借鑒大陸法系的確認之訴和英美法系的宣告判決的理論基礎上,進一步明晰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訴訟在我國存在的現實意義。
第二部分主要研究確認不侵權訴訟的訴之利益問題,訴之利益是訴存在的前提,明確訴之利益可以幫助我們深入理解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之訴。這一部分主要是在訴之利益的基礎理論之上,借鑒訴訟法學家谷口安平教授關於保險欺詐訴訟的論述,提出了實體意義上的訴之利益及程序上的訴之利益的看法,並結合目前我國理論與實務界的判斷標准提出相關建議。
第三部分主要闡述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訴訟的受理與管轄問題,對於確認不侵權訴訟的起訴條件主要從形式和實質兩個方面論述,關於管轄則主要論述的是地域管轄的相關問題,主要探討侵權行為地的具體所指。
第四部分討論的是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訴訟的訴之合並與反訴問題。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訴訟中存在兩種不同的訴——消極確認之訴與侵權給付之訴,是相互獨立的訴,從民事訴訟兩便原則及法官不能拒絕審判的原則來說,法律並不禁止在同一訴訟中解決不同法律關系所涉及的問題,將消極確認之訴與侵權給付之訴合並審理,符合司法效益原則。准許權利人或其利害關系人在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訴訟中提起反訴,由同一審判組織審理,可以節約司法資源,避免重復裁判、矛盾裁判的出現,有利於提高審判效率,符合民事訴訟「兩便」原則。文章建議引進美國的強制反訴制度。
第五部分主要論述確認不侵犯知識產權訴訟的舉證與判決問題。主要從證明具有訴之利益及證明行為不侵權兩個方面進行論述。同時簡單闡述了確認不侵犯知識產權訴訟的判決形式問題。
由於本人能力有限,對於確認不侵犯知識產權訴訟的分析和討論還不夠深入,還需繼續加強。
G. 知識產權糾紛訴訟應注意什麼問題
要看是當原告還是被告,角色不一樣,注意的問題也不一樣
H. 知識產權訴訟管轄法院是如何確定的
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具體到專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五條規定:「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I. 產生知識產權糾紛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知識產權糾紛的主要有協商、調解、行政處理、仲裁和民事訴訟五種解版決辦法。
1) 協商指雙方在產生權知識產權糾紛後,自願與互諒的基礎上,按有關法律規定事宜,通過自行協商和談判,從而達成和解協議,使得糾紛解決。
2) 調解指在產生知識產權糾紛後,經雙方當事人的申請,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調解人做中間協調方,使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互相讓步,達成和解協議,使得糾紛解決。
3) 行政處理指知識產權糾紛有關的當事人或者不特定第三人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為其處理知識產權糾紛有關的侵權等違法行為的辦法。
4) 仲裁指知識產權糾紛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基礎一致達成協議,把糾紛提交給仲裁機構審理,由仲裁機構對爭議雙方做有約束力的裁決制度.
5) 民事訴訟指人民法院在知識產權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共同參與下審理和處置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訴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