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後土地使用權的處理
根據財稅【2016】36號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單回位答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第十五條(二)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② 營改增後土地使用權轉讓按簡易辦法徵收怎麼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開具增值稅專票也不能抵扣呀。
國稅總局2016第18號公告:
第五條 當期允內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按照容以下公式計算: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築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築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
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築面積,是指當期進行納稅申報的增值稅銷售額對應的建築面積。
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築面積,是指房地產項目可以出售的總建築面積,不包括銷售房地產項目時未單獨作價結算的配套公共設施的建築面積。
支付的土地價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受政府委託收取土地價款的單位直接支付的土地價款。
第六條 在計算銷售額時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土地價款,應當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
③ 營改增之後,取得土地使用權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營改增後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不是抵扣,而是自銷售收入抵減。國稅總局2016第18號公告:
第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計算銷售額。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
(3)營改增後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擴展閱讀
增值稅只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從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出發做出的重要決策。
目的是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減輕企業賦稅,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服務業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務業的發展,促進產業和消費升級、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④ 營改增以後,土地使用權轉讓需要繳納哪些稅種
營改增以後,土地使用權轉讓需要繳納: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內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容
⑤ 全面營改增後,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一、根據《抄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
(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
......
六、上述增值稅優惠政策除已規定期限的項目和第五條政策外,其他均在營改增試點期間執行。如果試點納稅人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已經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了營業稅稅收優惠,在剩餘稅收優惠政策期限內,按照本規定享受有關增值稅優惠。」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⑥ 營改增後轉入讓土地使用權需要交哪幾種稅和費
土地增值稅、契稅、土地使用稅。
⑦ 營改增後出售土地使用權需要繳納哪些稅收
轉讓方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受讓方應回按規定繳納印花稅、答契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中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轉讓土地使用權屬於銷售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范圍。
(7)營改增後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擴展閱讀:
增值稅如何計算
中標的地塊系營改增前取得,營改增後轉讓,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
「三、其他政策(二)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將土地出租給他人使用,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規定:
轉讓方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繳納增值稅(726-500)/(1+5%)*5%=10.76萬元。應繳納城建稅及附加10.76*(5%+3%+2%)=1.08萬元。
⑧ 營改增之後,取得土地使用權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土地使用權只能抵押,不能抵扣。
但是土地出讓金可以扣除,也是不可抵扣的。
國稅總局2016第18號公告,"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計算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