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面積使用權空白
㈠ 我買的房子使用權面積是51.8 其中獨用面積 空白 分攤面積51.8 使用權面積有什麼用我在上海市
這個沒關系!
㈡ 我購置了一套房產,房產證上土地使用權面積是20平米,而共有使用權面積沒有是空白,這個房子有沒有問題
你可以問一下該小區總建築面積。總佔地面積。然後根據你房屋面積大致對比一下。
應該沒有問題。
㈢ 房地產權證土地面積部份為空白有沒有問題
沒問題,不影響你對這個房子擁有絕對的產權
主要原因就是土地證還沒有分割,
㈣ 我買了一套房房產證上房屋性質一欄空白,規劃用途一欄寫住宅,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一欄空白,土地使用年限...
你可以先去相關部門咨詢一下。對於土地使用許可權至2017年6月30日止請問對我今後是否有影響。專那肯定有影響了屬。因為土地使用期限到今年6月30日止,到6月30日後如果你不續簽土地使用合同政府會收回你的土地使用權的。
你可以去相關部門續簽土地使用許可權。
㈤ 土地使用權面積是什麼意思
土地使用面積包括佔地面積、建築面積、居住面積。一般來說,徒弟使用面積有以下幾個方面:
1、佔地面積,即建築物及其周邊環境共占的面積。
2、建築面積,僅指建築物的建築面積。
3、居住面積,指室內居住面積。
(5)土地面積使用權空白擴展閱讀:
一、土地使用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權的期限:
1990年出台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基礎上,建立了以出讓、轉讓、抵押等為主要方式的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權設置了一定的使用期限。
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土地使用權的重要內容,《不動產權證書》就應該記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期限。證書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的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不存在使用期限的問題。
同時,在證書上設置「使用期限」,能夠讓權利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等權利的起止日期,便於保障轉讓、抵押等交易安全;也能夠方便權利人在權利到期時及時辦理續期,保障合法權利。
㈥ 土地使用證上的「使用權面積」問題
沒關系,平攤下來就是那麼多了。土地這么小的面積,那麼多戶人家,談下來就這么少了。希望可以幫到您。
送上我最甜蜜的微笑O(∩_∩)O哈哈~請為我的服務打分。謝謝^_^
㈦ 房屋所有權證上面的土地使用年限為什麼是空白的不是房屋使用權是50年嗎
首先,你們當地是雙證合一的嗎?如果是雙證合一的話,沒有土地使用回年限是指你的土地使用答權為劃撥。
假如不是雙證合一的話,沒有使用年限就是正常,因為土地使用年限是在國有土地使用證上標明的,而不是房屋所有權證。
㈧ 我的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是126,土地使用證的使用權為劃撥,使用權面積為34,分攤34,終止日期一欄空白,(我04年
二手房進行交易以後就會按照二手房交易時換的新房產證的時間開始計算 也就是說你買了房 可以住80年 拆遷補償按照房產證上的面積走
㈨ 我的房地產權證上「使用權面積」一欄為空白,是否會對我的權利構成影響
是房屋還是土地的使用權。
㈩ 國有土地證上使用權類型是空白
土地使用證分為農村集體使用證(包括宅基地),國有劃撥土地使用證,國有出讓土地使用證。劃撥土地只是給原用地的單位進行了土地和安置補償,沒有向國家繳納出讓金等費用,屬於政府無償劃撥給你使用。主要特點是無期限使用。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土地使用類型只有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兩種形式。
國有土地證上使用權類型一般是指土地劃撥類型的。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此可見,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基本形式:(1)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2)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土地使用者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也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也就是說無須繳納任何費用、支付任何經濟上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