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裡戶口本上的人都有使用權嗎
A. 我現在住的是公房我戶口本也在住所馬上要拆遷了能分到房嗎
雖然你住的是公房,政府要拆遷你應該能分到住房。類似你的情況,在外地都能分到一套住房。你所在地理應能分到住房,況且你的戶口也在居住地。供你參考望採納。
B. 如果是公房,戶口本名下的是不是都可以分到拆遷款
是,戶口本名下人人有份
C. 售後公房出售需要戶口本上所有人同意嗎
售後公房出售需要戶口本上所有人同意嗎?
不用。
售後公房出售,只需要房產證上的所有產權人同意即可。
售後公房其實也是產權房了,出售時無需戶口本上的人都同意。
D. 直管公房承租人結婚前的,房子是由承租人父母帶承租人的兒子住了二十五年,該房戶口本上是承租人和兒子,
問:直管公房自承租人結婚前的,房子是由承租人父母帶承租人的兒子住了二十五年,該房戶口本上是承租人和兒子,承租人後來結婚後瞞著戶口本上的兒子把配偶名字遷進來,現在誰有承租權?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結婚不結婚,戶口遷移不遷移,與繼承遺產無關.繼承遺產的唯一條件是身份。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就不能繼承.但是第二順序的孫子女可以代位繼承(孫子女父親不在世的情況下)。我國實行的是男女平等,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E. 房子是公房,戶主是我外婆(但06年已去逝),戶口本上是我外婆和我(外孫女)兩人,其他人有權要求分款嗎
公房不是遺產,不能繼承,權益歸承租人和同住人共同所有,承租人是你外婆,但回已去世,你名字在戶口本上,答是同住人,也有權繼續承租該公房。你舅舅一家既不在戶口本上,又不在該房實際居住,不屬於同住人,拆遷時沒有他們的份額,憑什麼分錢?
如果沒有其它的同住人,公房權益就歸你一人,這不是繼承,而是你作為公房唯一的同住人享有的權利。
自書遺囑只要有親筆簽名就有效,代書遺囑除了親筆簽名,還需要兩個證人簽字,居委會蓋章必須配上工作人員的證言才有用,光一個章效力不大。
F. 公房戶主死亡後房屋歸屬問題,是否由戶口本上第二人繼承房屋房產主如何確立在哪能找到相關法律謝謝!
房產屬於繼承人的共有財產,如果沒有遺囑,其遺產由法定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分配。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其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相關法條:
關於親屬繼承順序問題,《繼承法》相關規定: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G. 急。。。。公房買產權必須經得戶口本所有人同意嗎如一方不同意就不法買了嗎
B無法主張該權利。
公有房屋(公有租賃房)的權屬其實就是租賃人,紅回卡(以前是藍卡)--即租用居住公答房憑證上面的《租賃戶名》
大多數情況下也是戶主。
在公有租賃房屋中,同住人享有一定的權利:居住,動遷利益等等。
如果租賃人要出售公房,必須徵得同住人的同意,否則無法交易。
但同住人一旦遷出戶口,則無法主張任何權利。盡管《上海市公有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沒有明確規定;但事實上如此執行。
如果不是這樣,那麼在上海無數的房屋動遷中遷出戶口者均可以獲得動遷補償。
H. 鞍山辦理房屋更名需要帶什麼手續`去哪裡`需要介紹信么`是公房`需要原戶主戶口本上其餘人簽字么`越詳細越好
先開來雙方介紹信,到自房地產公司開票,到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需要房票,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和N多張復印件。
你要是父轉子直接去過戶就行,要是父母不在了需要其他兄弟姐妹去簽字,要是正常買賣的,需要買賣雙方的手續。要是原房主不在了,要原房主的死亡證明。不過大致流程都是先開票然後到公證處去辦理。
I. 公房買賣需要戶口本上的所有人簽字嗎
北京的現行政策是產權人本人帶著身份證 房產證到場就可以辦理房屋過戶的所有事項
J. 公房承租人有權在戶主不知情的情況下遷進新戶口嗎
零度C2011-09-29 我在上海,從小和奶奶住一起,奶奶過世後,戶主就我一個人,父親是公內房承租人,前幾年父容親戶口遷入,由於再婚想要動房屋動遷款的腦筋,07年在我不知情,也沒到場簽字的情況下把繼母戶口遷進(戶口已經凍結),今年因要簽新公司我要戶口本才發現此事,結果就是因為當初的遷入,我要生小孩拿戶口辦小卡繼母稱戶口,房屋租賃本,身份證都被她掉到不知道什麼地方去了,(先我父親和繼母要離婚中)也不肯出現補辦一切手續,詢問結果就是我和我的下一輩要戶口本辦事情了一定要去派出所打臨時證明,當初辦進戶口時的當事民警說我父親跑過來說是戶主他就竟然辦理了,也沒審核,當然這個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是帶著國徽拿著國家權力的人說的低級謊言,現在就是一副我是警察事情我做了你能怎麼辦的樣子,我現在就想知道知道承租人能不能不通過戶主同意簽字就遷進戶口呢?而且07年的時候戶口是百分之百凍結了 我來回答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