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荒地所有權
A. 農民的開荒地所屬使用權,歸誰所有,被佔用與正常承包土地受到的賠償是否一樣
《根據土地法》規定,開荒地的使用權歸開荒人,誰先開荒誰有使用權,但土地的所有權是歸國家所有。如果擁有使用權,可以補辦承包證。
農村集體土地應當通過簽訂承包合同後才能取得承包權,如果沒有簽訂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村集體有權收回該處山地。但村集體在收回該山林的時候應當賠償你的開荒投入或損失。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及承包經營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中,對承包方所種植的林木及收獲的果實的所有權和因治理水土流失而新增加的土地使用權,應當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四條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 第四十五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第四十六條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第四十七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
開荒地的所有權是屬於你,但是你需要簽訂承包合同,另外如果被佔用,賠償是根據土地的受益來算的,所以不一樣的地賠償是不一樣的。
B. 開荒地所有權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對此問題有以下明確規定版
第四十四條 不宜採取家權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
第四十五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第四十六條 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第四十七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
C. 開荒地的使用權
開墾集體無使用權的荒地,需經村集體同意,並和村集體簽定承包合同後,方可有合法使用權,否則,村集體有權利收回土地!如果開墾無所有權的荒地,應及時向國土部門申請使用權,開墾者有有優先申請的權利。不經國土部門批准而使用,屬非法佔用,國土部門有權利收回土地!
D. 關於開荒土地歸屬問題
農村土地開荒歸屬集體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 城市市區版的土權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
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十四條 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
E. 開荒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區別是什麼
一、開荒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區別是什麼?
開荒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區別是:二者的所有人是不同的。開荒土地所有權屬於開荒者,土地使用權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國家有法律規定,開荒者有權使用被開荒的土地,可以用來耕種,但不能用於建房。如果所有權屬於村集體的開荒地,村集體可以依法追回開荒地的使用權。
二、開荒地的所有權的法律依據
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及承包經營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中,對承包方所種植的林木及收獲的果實的所有權和因治理水土流失而新增加的土地使用權,應當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四條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
第四十五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第四十六條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第四十七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
開荒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的最大區別就是二者的土地歸屬權是不同的,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不論什麼類型的土地都是屬於國家的珍貴資源,但是為了充分的開發利用土地使其能夠創造更大的價值土地是會向下分配,如果後續國家需要徵收還需要賠償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者一定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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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農民開荒地歸誰所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
第四十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版事種植業、林業、畜權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一條 農民集體邊續使用其他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已滿二十年的,就視為現使用者所有……
(6)開荒地所有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國有土地)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集體土地)。
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G. 開荒出來的土地歸誰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
第四十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一條 農民集體邊續使用其他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已滿二十年的,就視為現使用者所有……
(7)開荒地所有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國有土地)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集體土地)。
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H. 開荒地的使用權歸開荒人,所有權歸國家。的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法》規定,開荒地的使用權歸開荒人,誰先開荒誰有使用權,但土地的所有權是歸國家所有。如果擁有使用權,可以補辦承包證。
I. 開荒地的所有權
你說的情況有個基本概念需確認一下。
開荒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或國家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
1、「旁邊一戶與我家關系比較好,一起請的推土機清理,各付各的錢後,那戶以為是他付的錢 硬是把地的一半歸為己有。今年有想強收我家地」
這樣的情況,在塊地是應該你們兩家均分啊,因為一起請的推土機清理、各付各的錢的情況說明的就是這塊地的獲得是你們兩家共同努力的 結果啊。
2、現在想要回那塊地,我們是不是可以要回來。
如果他們佔了你家那一半,當然可以。
辦法為:
因土地、山嶺、森林、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發生權屬爭議的,應當由有關行政部門處理。對行政處理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根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因侵權糾紛起訴的,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J. 農民開荒地歸誰所有權
歸開墾者,但是要即使辦理確權登記,有類似判例。如沒有辦理確權登記則屬於所有權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