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土地使用權類型
『壹』 求教個問題 土地證上寫的使用權類型是劃撥 是不是證明這房子就是拆遷安置房
劃撥土地不是小產權,是國有土地的一種,是國家對安置房和經濟適用房劃出內的土地容,這土地不含國有土地使用金,也不能交易,要交易需要交納土地使用金,一平米我們這里是每年14年X70年,平均攤下來可能2萬多,交完可以轉成大產權(國有土地使用證),就可以交易了
『貳』 房屋產權一般可分為幾種有什麼區分
房屋產權可分成7類:
1、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
2、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這類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於普通商品房,故稱為經濟適用房。這一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宅,兼具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
3、央產房
央產房的全稱是中央在京單位職工的已購公房,指職工根據國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價或者標准價(含標准價優惠辦法)購買的,由中央在京單位建設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也視為已購公房。
(2)經濟適用房土地使用權類型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1、購房者大多對房屋產權問題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土地使 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
2、業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外,還擁有該房屋的國土土地使用權。
3、也就是說如果房屋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
4、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房產權70年從開發商開始蓋房就開始算了。
『叄』 房產證上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和 土地證上使用權類型為什麼不一樣
這屬於劃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
1、「劃撥」是獲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其中一種取得方式。
2、劃撥土地是無償取得,「無償」是指沒有向國家交納土地使用費用,而不是指「零成本」。依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三條,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3、我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劃撥土地上的房產轉讓時,必須依法補交土地出讓金。繳納出讓金後,土地證上的「土地使用權類型」欄目變更為「出讓」。
依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准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4、商品房用地不屬於國土資源部頒布的《劃撥用地目錄》中可以使用或保留「劃撥」用地性質的土地范疇,因此,必須依法補交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標准會受到當地經濟發展程度、周邊配套設施完善程度、房地產市場交易價格等諸多因素影響,呈逐年上升趨勢,也就是說,補交出讓金的時間越遲,交納的費用會比相同條件下的其他購房戶交的要多。
依據是:《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於標定地價的40%。標定地價由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根據基準地價,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塊條件核定。
5、另外,應當提醒的是,同一幢樓不同住戶補交土地出讓金的時間不相同,補交的費用是不一樣的,但是,同一宗地的土地出讓截止年限是一樣的,也就是說,越遲補交土地出讓金,取得的土地使用剩餘年限就越短。
(3)經濟適用房土地使用權類型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證材料
由於辦理土地證的房屋類型很多,如商品房、私房以及房改房等。每種房子辦理土地證需收取的材料不同,所以下面將一般需要准備的資料羅列如下。
土地登記申請書
土地登記申請書可在辦理窗口直接填寫。
購房發票
申請人身份證
房屋產權證(房產證)
房產契稅證明
辦理土地證的注意事項
1、對於委託他人辦理土地證書的,須提供土地登記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
2、對於通過贈與、繼承方式獲取房屋產權的,還需提交公證書及原土地證書,
注意事項
由於各地對辦理土地證書收件材料的要求個不相同,因此本經驗僅供參考。
劃撥土地房產證辦理流程
在辦理土地證之前向開發商領取以下東西: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有開發商蓋章的),房屋分層分戶圖,購房發票,辦理土地證的圖。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的轉移,需要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的土地登記需要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肆』 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土地性質為劃撥,能買么
土地出讓金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時所收回取的土地權答益,以劃撥方式獲取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抵押等市場行為必須補辦出讓手續,交納出讓金,方可辦理土地登記,其出讓金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一.
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准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二.
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三.
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四.
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其實現在很多城市還沒有完全定下土地出讓金計算方式,不過基準都是交易中心進行價格評估,所以可以鑽個最低行情價的漏洞!少交點稅費!
『伍』 經濟適用房是什麼產權與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購房是人生中的大事,現在的房產市場上房屋種類有很多。今天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就是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相信大家都聽說過這兩種類型的房子,那麼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的區別有哪些呢?一起來跟小編看看吧。
1、產許可權制不一樣
商品房是開發商申請修建的,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是由政府劃撥的,所以購買者擁有的是不完全產權,即使買了房也就只能拿到產權證,無法拿到土地證。如果想要出讓,只能在滿足購買時間達到五年,並繳納10%的土地出讓金才可以進行,商品房則沒有這樣的限制。
2、銷售對象
商品房銷售完全市場化,銷售對象沒有限制,只要您想買的話都可以進行購買。而經濟適用房從政策上講,主要是銷售給中低收入的家庭,原則上只允許一個家庭購買一套。另外面積要有所控制。具體中低收入家庭如何確定,這個權利交給了各個城市,根據不同城市的人均收入劃出中低收入的界限。
3、建設目的不同
商品房的建設目的是為了賺取收益,是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土地進行開發,並且建設房屋,進行上市出售的房子,但是經濟適用房卻並非如此。經濟適用房的建設的目的是為了給一些經濟困難的家庭提供保障,是根據國家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
4、戶型面積
經濟適用房的單元(套型)面積相對要比商品房的小些,它以「適用」為主。在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中規定,經濟適用房的戶型,應該主要以二、三居室為主。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的建設要以建設面積適中、功能比較齊全的住房為主,而不是追求超大面積的戶型。
而商品房的戶型面積則開發商會根據市場需要而定位,如普通住宅和公寓住宅的多居室、復式、躍層、錯層以及別墅等等,商品房的面積也從幾十到幾百平方米不等。
5、享有的權利
對商品房所有權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的四個方面,政府沒有任何干預。買了商品房隨時都可以出售出租繼承贈予,只要按規定交了稅費就沒有任何限制。
對經濟適用房政府要有一定限制,對佔有、使用、處置權利,現在的政策沒有限制,主要是對收益權利做了一些限制。經濟適用房要出售,政府就要做一些調節。
6、設備標准
開發商為了把商品房的銷售價格提起來,在商品房的建設過程中,可以使用一些進口的高檔設備。而經濟適用房從政策上有著以下要求:盡量採取一些質量比較好、價格比較適中的功能設備,以降低房價。或者說本身由於市政府在價格上的限定,所以開發商一般也不會用太高檔的設備。
7、物業管理收費標准
商品房的物業管理收費,政府只核定成本構成,價格標准主要靠市場調節。對經濟適用房物業管理收費,政府要嚴格進行控制。這樣對中低收入者來說,經濟承受能力好一些,以避免出現「買得起房住不起房」的現象。
相信通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對於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的區別大概有了了解。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是有區別的,它們各自都有其特點,購買所需要的條件也不同。希望小編總結的這些能夠為您帶去幫助。
來源:網路
『陸』 經濟適用房有土地證嗎
有復土地證。
只要是國家制行為就會有產權證,(土地是國家劃撥的,並非出讓)只不過是綠本,只能自住,不能交易買賣。
經濟適用房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證只有大「證」,各家各戶沒有獨立的小證。土地劃撥的性質不影響買方對該房屋的合法權益,只是在將來房屋上市交易時,作為買方需按成交價款的10%補交土地出讓金。
『柒』 土地使用證上面 使用權類型 寫的是 :劃撥 請問與「出讓」 有什麼區別 比如涉及到拆遷補償以及 二手交易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有以下幾個特徵:
(1)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償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應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憑借土地所有權取得的土地經濟效益,表現為一定年期內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一定數額的貨幣為表現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出讓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為基礎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實際享有對土地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此可見,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基本形式:
(1)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
(2)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土地使用者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也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也就是說無須繳納任何費用、支付任何經濟上的代價。
我國劃撥土地使用權有以下含義:
1.劃撥土地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者繳納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徵用集體土地)和無償取得(如國有的荒山、沙漠、灘塗等)兩種形式。不論是何種形式,土地使用者均無需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劃撥土地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經許可不得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等經營活動。
3.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必須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核准並按法定的工作程序辦理手續。4.在國家沒有法律規定之前,在城市范圍內的土地和城市范圍以外的國有土地,除出讓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劃撥土地進行管理。
『捌』 房產證上土地使用權類型是劃撥地,但是房屋用途寫的卻不是經濟適用房,而是住宅,這種房也要滿五年才能買賣嗎
根據法律規定,劃撥土地就是土地使用權人無償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無論是什麼性質的房屋,如果地基是劃撥土地,則房屋所有權人無權出賣或者轉讓房屋,或者在足額交清土地出讓金後,才能出賣或者轉讓。
『玖』 這個房子屬於經濟適用房,還是商品房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權屬性質「國有」
1、註明了:「入市交易按經濟適用房管理」,說明這套住房是經適房或按經適房管理的住房;
2、未滿5年的經適房,不得上市交易,簽訂任何合同和協議均屬無效;
3、真偽應該不會有問題,建議你不要購買不能過戶的房屋。
『拾』 我買的2手房.房產證上的土地使用權類型是劃撥,請問一下這個和一般的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劃撥的土地性質一般是用於拆遷安置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這樣的房子和商品房並沒什麼太大的區別,只是需要等一段時間後才能上市交易。
但是在上市交易的時候,劃撥性質的土地證辦理過戶的時候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繳納了土地出讓金之後,土地性質就變成出讓性質的了,土地出讓金只需要繳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