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所有權的題
❶ 關於所有權問題
本案中,自交付之日起,輪胎的所有權已經轉移到東升公司。而所有權都已轉移並自己保管,理由其損失也由自己承擔
❷ 關於一道所有權的題目,是公務員題庫當中的
無權處分不影響合同效力,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所有權。
你沒學過民法嗎?
❸ 關於所有權的問題
根據我國物權法原理,一物一權。一個物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
可以以一方所有,然後其餘時間,作為租賃物,歸另一方使用。
❹ 關於房產所有權的問題
房子寫你朋友的名字風險很大的。因為根據我國《物權法》不動產以房產管理部版門登記人作為該不動產的所權有權人。就是說,不管你如何跟你朋友簽協議,你們之間只產生債權債務關系;
再者,諸如此類事項是不符合《公證法》的,公證處不會給你做這個公證的。建議你房子不要寫別人的名字,如果房子已經寫別人名字了,建議你立即找律師幫你起草雙方協議,盡量避免今後造成更大的損失。由於該協議涉及面很廣且比較復雜,故在這里無法贅述,建議當面咨詢。如還需要更多幫助可以在線咨詢我。
❺ 關於所有權的問題,急!
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抄條規定,公襲民、集體依法對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條規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物權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物權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所以,那個靈芝屬於您所有。
但是,打官司的時候,您需要出示證據,不僅需要證明你家裡的承包田裡長了一個野靈芝(這個在農村應該算得上是一件新聞,應該可以很容易找到證人,或者你還有照片什麼的物證);同時,你還要證明對方手裡的那個靈芝就是您家的那個(這個有點麻煩,或者可以通過證據責任分配,你問他那個靈芝從哪裡來的,要對方說明來源;如果您有那個靈芝的照片,特徵記錄的話更好了)。不過,這個事情建議還是協商解決的比較好,畢竟訴訟費用加上舉證難度加上時間流逝物證保全困難,協商解決應該好些,也不至於關系太僵。
❻ 關於所有權的問題
某乙所有。甲已過期,丙是銷臟。
❼ 關於最終所有權的問題。
因電話號碼易主,無法找到人。該資料你可以根據無因管理的原則,暫時自己使用,以等待失主。
❽ 關於房屋所有權的問題
房屋所有權歸杜某。因為王某出售房屋於丁某後,沒有辦理登記手續,則房屋所專有權不轉移,屬王某應承擔違約責任。小王繼承房屋所有權,出售房屋於杜某並辦理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
個人認為葉某不能繼續租賃該房屋,因為出租人丁某並非房屋所有權人,其出租行為為無權處分,葉某不能適用「買賣不破租賃」。所有權人小王可以行使物上請求權,承租人不能以其租賃權與之對抗,原則上也不得以其租賃權來對抗租賃物的買受人。
不過學理上對於出租人非所有人是否適用合同法229條,還是很有爭議的,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本來就存在一些問題。
❾ 關於物權法不動產所有權的一道題
一、根據我國《物權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版不動產物權的合同權,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所以,A無權請求B返還合同所載房產。二、依你所述題目,假設:1、A出售房屋給B,A有真實意思表示;2、B支付對價,B完成實質性履行義務; 構成事實上的買賣關系,合同有效。再依據上述《物權法》條文,合同有效,A無權請求B返回。 希望對你有幫助。
❿ 關於房屋所有權的問題
你好,可以去當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手續,這樣就有法律效力了,謝謝,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