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使用權轉讓知乎
A. 經村委村民小組及所有村民同意把組集體荒山使用權流轉給個人和法嗎
集體財產的使用權歸村民集體支配。經過村委村民小組及所有村民同意把組集體荒山使用權流轉給個人的行為合法。符合國家土地法的規定。請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五〈見下附文〉
B. 如何才能擁有荒山土地的使用權
可以向集體申請承包,現在最高年限70年
C. 集體荒山個人已耕種20多年後,土地使用權屬於誰
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申請,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第四十一條 國家鼓勵土地整理。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改造中、低產田,整治閑散地和廢棄地。
(3)荒山使用權轉讓知乎擴展閱讀
土地破壞處理辦法: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二條 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復墾;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專項用於土地復墾。復墾的土地應當優先用於農業。
D. 農村荒山流轉若干年後可再次轉讓嗎
按法律規定,宅基地可以買賣。對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版用於非農業建設;權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E. 荒山使用權怎麼樣才合法
如果是荒山荒坡,可以通過承包或者租賃的方式取得。
如果你是該村集體成員,有優先承包權。
村集體以外的成員,可以通過竟拍的方式租賃。
F. 農村的荒地是否允許買賣
農村的荒地不允許買賣,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土地為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2、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3、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4、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6)荒山使用權轉讓知乎擴展閱讀:
1、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3、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G. 如何辦理荒山使用權證書,去哪個部門,收費標准及依據
■經協議或者拍賣依法有償取得未確定使用權的集體所有的荒山、荒地、荒灘使用權進行農業開發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市、縣土地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市、縣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開墾區內,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由開發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市、縣土地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下列規定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一)一次性開發20公頃以下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 (二)一次性開發20公頃以上40公頃以下的,由地區行政公署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一次性開發40公頃以上600公頃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集休所有的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根據規定,一般來說辦證就是找當地國土資源部門,相關的開發就是找當地政府的對口主管部門,如林業、農業部門等。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助你。追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條的理解,律師請進 懸賞分:0 - 解決時間:2009-2-6 17:07 第三十八條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開發未利用的土地;適宜開發為農用地的,應當優先開發成農用地。 國家依法保護開發者的合法權益。現我們在自己村裡開墾荒地,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開墾的荒地《土地使用權》是不是我們的?謝謝大家的幫忙。 提問者: wenyichuan168 - 經理 四級 最佳答案 涉及四荒用地,查閱《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開發農村「四荒」資源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的規定。(這個破文件是96年的) 這個可信度有多少回答:
H. 自己承包的荒山賣給別人行嗎轉讓承包
看承包合同上有沒有限制再次轉包
如果沒有的話,就可以把在承包期內把荒山轉包,出售的是承包期的使用權
I. 農村的山荒地可以買賣嗎
農村的山荒地可以進行使用權(承包經營權)轉讓、拍賣,但不能進行所有權買賣。
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
第一條第二款 土地屬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土地,但同時規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農村土地,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四條 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
第四十五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第四十六條
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第四十七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四十八條
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後,再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條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第五十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