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
『壹』 國有土地使用證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獨用面積怎麼區分
《國有土地使用證》上登記內容正常,至於面積,應該是正常的。
土地面積的類型有這么幾種:使用權面積:就是證載面積,也是你真實使用的面積。獨用面積:獨自使用的面積,如一家工廠用地,如果沒有第二人或單位與之共同使用的情況下,那證載面積就是他的獨用面積。分攤面積:一宗地如果有兩個(含兩個)以上使用者,那麼就要根據情況進行分攤,這種情況下就出現了分攤面積,而不再體現獨用面積。
土地面積的分攤方式有三種:
1、按照建築物面積進行分攤。某部分分攤的土地面積=土地總面積*(該部分的建築物面積/建築物總面積);
2、按照房地價值進行分攤。某部分分攤的土地面積=土地總面積*(該部分的房地價值/房地總價值);
3、按照土地價值進行分攤。某部分分攤的土地面積=土地總面積* [(該部分的房地價值-該部分的建築物價值)/(房地總價值-建築物總價值)]。
一般為了簡化計算,都是根據第一種方式分攤的。
『貳』 土地證上使用權面積與分攤面積一致怎麼回事
樓房中的土地面積分割本身有多種分割方法,故所有的土地面積沒有區分獨占和分攤,具體說那種方法更科學合理一些,但也沒有大錯,全部作為分攤面積計算了。
也許不盡合理,各有各的理由。,也有其合理之處,確實也不好說,上述全部作為分攤面積計算其實也是方法之一估計因為是共用宗地的緣故,所以獨用面積不好分割
『叄』 什麼是使用權面積和分攤面積
那個就是公攤面積
房屋公攤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它的范圍包括管道井、設備間、地下室和樓梯間等。
一、 公攤范圍
1、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築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二、 分攤原則
(1)商品房公用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本幢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築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
(2)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
(3)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後,不劃分各套商品房攤得建築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佔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三、公攤計算
1、多層商品住宅樓,須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再按幢內的各套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多功能綜合樓,須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內不同功能區的共有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再按幢內各功能區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共有建築面積分攤計算的內容如有變化,應以建設部現行的有關文件規定為准。一般來講分攤面積是整棟樓的公用面積,當然房屋樓體的牆壁也在裡面,帶電梯的房子公攤相對大點。各戶分攤公用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戶套內面積按比例進行分攤。
第1步:計算分攤系數
分攤系數=需要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總建築面積之和一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各戶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攤面積=分攤系數×各套內建築面積。
四、 面積明細
這個公攤表要包括:
(1)把整幢建築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不應分攤的建築面積等基本數據告知購房人,以便購房人通過這些數據求出其他數據,以明確自身的權益;
(2)開發商也應把購房人應分攤的公有公共部位的面積總值及各構成項目的面積加以列明,以備購房人查驗和監督。
『肆』 國有土地使用證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獨用面積怎麼區分
《國有土地使用證》上登記內容正常,至於面積,應該是正常的。
土地面積的類型有這么幾種:使用權面積:就是證載面積,也是你真實使用的面積。獨用面積:獨自使用的面積,如一家工廠用地,如果沒有第二人或單位與之共同使用的情況下,那證載面積就是他的獨用面積。分攤面積:一宗地如果有兩個(含兩個)以上使用者,那麼就要根據情況進行分攤,這種情況下就出現了分攤面積,而不再體現獨用面積。
土地面積的分攤方式有三種:
1、按照建築物面積進行分攤。某部分分攤的土地面積=土地總面積*(該部分的建築物面積/建築物總面積);
2、按照房地價值進行分攤。某部分分攤的土地面積=土地總面積*(該部分的房地價值/房地總價值);
3、按照土地價值進行分攤。某部分分攤的土地面積=土地總面積*
[(該部分的房地價值-該部分的建築物價值)/(房地總價值-建築物總價值)]。
一般為了簡化計算,都是根據第一種方式分攤的。
『伍』 房產證上的「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是什麼意思
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在共有土地面積中所分攤的面積,標注在土地證上。
分攤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標注在房產證上。二者不是一個意思。
計算方法:
1、房屋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房屋建築面積/樓房總建築面積×樓房佔地面積。
2、分攤面積=分攤系數×各套內建築面積。
分攤系數=需要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土地使用面積有以下幾個方面:
1、佔地面積,即建築物及其周邊環境共占的面積。
2、建築面積,僅指建築物的建築面積。
3、居住面積,指室內居住面積。
此外,土地共用人之間所佔地表和空間位置及不同用途對土地利用有一定影響,可在分攤面積時將這些因素摺合成不同系數加入到分攤面積的計算中去,從而使土地共有使用權面積的分攤更接近實際、更合理。
法律依據:
《物權法》
第九十三條規定: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多層住宅的各業主對本棟樓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屬於按份共有的用益物權,土地使用權證上的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即指本土地使用權屬按份共有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依本業主房產建築面積占整棟樓建築面積的比例計算)。
(5)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擴展閱讀
國有土地使用證上的分攤面積,是經分攤擁有的土地使用權的面積。
《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規定: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對於「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是這樣理解的:
1、納稅人的土地用於自用經營的,按照土地使用證上所載的面積作為計稅面積;
2、納稅人沒有土地使用證(或房產證),或者實際佔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證上所載的面積大,則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作為計稅面積;
3、納稅人的土地用於出租的,按實際出租面積作為計稅面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共分攤面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土地使用面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土地共有使用權
『陸』 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和公攤面積是不是一個意思
是一個意思。
土地證上的面積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在共有土地面積中所版分攤的面積。房產證上的面積是指房屋產權面積。兩證所指都面積並不是同一概念。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以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補償。
『柒』 為什麼使用權面積和分攤面積是一樣的
估計因為是共用宗地的緣故,所以獨用面積不好分割,故所有的土地面積沒內有區分獨占和分容攤,全部作為分攤面積計算了。。
也許不盡合理,但也沒有大錯。。
樓房中的土地面積分割本身有多種分割方法,具體說那種方法更科學合理一些,確實也不好說,各有各的理由,上述全部作為分攤面積計算其實也是方法之一,也有其合理之處。。
『捌』 使用權面積和分攤面積
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分攤面積。
使用面積:你實際使用的面積;分攤面積:公用部分分攤,如樓道、消防通道、電梯、公共場所(免費使用部分)
你的情況應該是房產證上登記錯了,要求房管局更改吧。
正常來說,得房率(使用率)越高越好。得房率=使用面積/建築面積,一般多層建築得房率應該在90%左右。愛樓中國提供
『玖』 土地證使用權面積、獨用面積、分攤面積
目前土地的分攤計算方法有好多種,一般多層或者高層住宅都是按平均分攤法計算的,別墅或者平層建築可以按平面土地分攤法來計算。
按照目前南京使用的土地使用面積平均分攤法計算:
個人的土地使用面積=是此塊土地上與本塊土地所有建築面積比X建築面積。大家可以看看朋友家的房子土地證面積,同樣建築面積的房子,誰家的土地證面積大,就說明小區容積率低。
因為沒有使用平面土地使用權分攤法來計算,所以個人是沒有平面單獨使用面積的,也就是說你家沒有獨有的一塊土地。獨用面積為0也肌貳冠荷攉沽圭泰氦駿就是指的這個道理
『拾』 房產證上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問題
國有土地使用證上的分攤面積,是你經分攤擁有的土地使用權的面積(小區所佔總用地面積,按每套房子建築面積佔小區總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越大越好 。
土地證是整個小區土地分攤到各戶上的面積,不光是樓的面積注意與房產證區別,房產證是房產的面積就是有公共地盤的也要分一部分給你啊,所有權比如小花園,如果有人要買下它,它又是你們小區集體所有,錢應該每人分的。
在《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規定: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對於「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是這樣理解的:
1、納稅人的土地用於自用經營的,按照土地使用證上所載的面積作為計稅面積;
2、納稅人沒有土地使用證,或者實際佔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證上所載的面積大,則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作為計稅面積;
3、納稅人的土地用於出租的,按實際出租面積作為計稅面積。
(10)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擴展閱讀
共有建築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共有建築面積。
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是指每套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