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線內用地使用權
Ⅰ 兩棟房屋之間建築紅線外是否屬於公共用地,有具體管理法律法規或者管理辦法嗎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回的解釋中: 除法答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築區劃內的以下部分,也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共有部分: (一)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牆、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二)其他不屬於業主專有部分,也不屬於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權利人所有的場所及設施等。 建築區劃內的土地,依法由業主共同享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但屬於業主專有的整棟建築物的規劃佔地或者城鎮公共道路、綠地佔地除外。
Ⅱ 紅線外土地還有沒有使用權
那就要看你的協議時怎麼簽的了,紅線外的部分是不是包含在協議標的之內,如果不包括,那麼對紅線外的土地你仍然擁有使用權,如果包括,那麼你的使用權就沒有了。
Ⅲ 哪些法規對用地紅線和建築紅線有規定有什麼規定
1.道路紅線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規劃控制線。
具體點說就是道路紅內線內包括了機容動車道、非機動車道、綠化隔離帶、
人行道,是道路的兩側最外邊的線。
2.用地紅線是用地范圍的規劃控制線。例如一個居住區的用地紅線,就是這個居住區的最外邊界線,居住區內的建築和綠化以及道路只能在用地紅線內進行設計。
3.建築紅線一般稱為建築控制線,是建築物基地位置的控制線。說白了,就是建築物與地面接觸的范圍線。有的建築離開地面的建築是可以超出建築紅線的,這是根據各個地方的要求不同來設置的。
4.建築用地紅線有可能與道路紅線重合。而在建築用地紅線內有時會劃定建築控制線,在建築設計時,建築不僅不得超出紅線,而且不得超出建築控制線。而後退紅線的距離,由城市規劃部門控制,在「用地規劃設計條件」中予以明確。
Ⅳ 規劃建設用地紅線內的城市道路用地怎麼對待
1、建築紅線也稱「建築控制線」,指城市規劃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兩側沿街建築物或構築物(如外牆、台階等)靠臨街面的界線。任何臨街建築物或構築物不得超過建築紅線。
2、建築紅線由道路紅線和建築控制線組成。道路紅線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規劃控制線;建築控制線是建築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
3、基地與道路鄰近一側,一般以道路紅線為建築控制線,如果因城市規劃需要,主管部門可在道路線以外另訂建築控制線,一般稱後退道路紅線建造。任何建築都不得超越給定的建築紅線。
4、建築突出物與建築本身應有牢固的結合。建築物和建築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調冷凝水及從其他設施排出的廢水。
5、當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用地紅線范圍內另行劃定建築控制線時,建築物的基底不應超出建築控制線,突出建築控制線的建築突出物和附屬設施應符合當地城市規劃的要求。
6、屬於公益上有需要而不影響交通及消防安全的建築物、構築物,包括公共電話亭、公共交通候車亭、治安崗等公共設施及臨時性建築物和構築物,經當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可突人道路紅線建造。
7、騎樓、過街樓和沿道路紅線的懸挑建築建造不應影響交通及消防的安全;在有頂蓋的公共空間下不應設置直接排氣的空調機、排氣扇等設施或排出有害氣體的通風系統。
8、城市道路規劃紅線主要是起規劃作用的。主要是由於業主取得基地的使用權後,一段時期內沒有進行項目建設,在此期間城市規劃部門由於道路拓寬或道路移位重新劃定了道路紅線,使得用地紅線內一部分用地成為道路用地。但道路紅線內,仍是不允許佔用的。
9、用地比例方面不用管地塊外部因素,只看該地塊是什麼用地性質就行,工業用地,居住用地,商業用地等不同性質下,地塊內交通用地比例不一樣的。
10、建築物及附屬設施不得突出道路紅線和用地紅線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築突出物為:地下建築物及附屬設施,包括結構擋土樁、擋土牆、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礎、化糞池等;地上建築物及附屬設施,包括門廊、連廊、陽台、室外樓梯、台階、坡道、花池、圍牆、平台、散水明溝、地下室進排風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採光井等。
11、除基地內連接城市的管線、隧道、天橋等市政公共設施外的其他設施。
Ⅳ 房子處於紅線內和紅線外有什麼區別
紅線也稱「建築控制線」,指城市規劃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兩側沿街建築物或構築物(如外牆、台階等)靠臨街面的界線。任何臨街建築物或構築物不得超過建築紅線。
「建築紅線」指的是建築用地的邊界線。又細分為道路紅線和用地紅線。
道路紅線是指規劃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邊界線;用地紅線是指各類建築工程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屬范圍的邊界線(有的也把用地紅線直接稱為建築紅線)。
綠地紅線現在已改稱「城市綠線」,是指城市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城市綠線范圍內的用地只能用作綠化,不得改作他用。
退紅、退綠是指在已確定或批準的紅線、綠線的基礎上再退後適當的距離作為緩沖帶,退後的距離各地並不統一,由主管部門規定。在這一區域內未經批准也不得進行任何項目的建設。
(5)紅線內用地使用權擴展閱讀:
「建築控制線」是指建築物基底退後用地紅線、道路紅線、綠線、藍線、紫線、黃線一定距離後的建築基地位置不能超過的界限,退讓距離及各類控制管理規定應按當地規劃部門的規定執行。
1、道路紅線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規劃控制線。
具體點說就是道路紅線內包括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綠化隔離帶、
人行道,是道路的兩側最外邊的線。
2、用地紅線是用地范圍的規劃控制線。例如一個居住區的用地紅線,就是這個居住區的最外邊界線,居住區內的建築和綠化以及道路只能在用地紅線內進行設計。
3、建築紅線一般稱為建築控制線,是建築物基地位置的控制線。說白了,就是建築物與地面接觸的范圍線。有的建築離開地面的建築是可以超出建築紅線的,這是根據各個地方的要求不同來設置的。
4、綠化線就是綠化位置的控制線。
Ⅵ 什麼是用地紅線,用地藍線兩者有什麼區別
用地紅線和用地藍線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概述不同:
1、用地紅線的概述:用地紅線是圍起某個地塊的一些坐標點連成的線,紅線內土地面積就是取得使用權的用地范圍,是各類建築工程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屬范圍的邊界線。
2、用地藍線的概述:用地藍線是城市規劃術語,指城市規劃確定的河流、湖泊、水庫、渠道、人工濕地、滯洪區等城市河流水系和水源工程的保護與控制的地域界線,以及因河道整治、河道綠化、河道生態景觀建設等需要而劃定的規劃保留區。
二、兩者的用途不同:
1、用地紅線的用途:如果建築遠離城市或道路,建築豎向(不包括地上一層)可以不受道路紅線和建築紅線的約束,建築可以做成倒錐形的結構,下小上大的形式,是解決用地面積緊張的一種方法。
2、用地藍線的用途:規劃藍線一般稱河道藍線,根據河道性質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藍線控制也不一樣。一般稱河道藍線,即城市各級河、渠道用地規劃控制線,包括河道水體的寬度、兩側綠化帶以及清淤路。
三、兩者的規定不同:
1、用地紅線的規定:只要是在所屬用地紅線內的施工,都不受外界的影響(噪音、粉塵方面的污染除外)。
2、用地藍線的規定:規劃藍線一般稱河道藍線,根據河道性質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藍線控制也不一樣。在繪制規劃圖時,應包含水線和岸線,水線因季節變化而變化,應以岸線為准。
Ⅶ 建築控制紅線內是否屬政府公共資源,有無明文規定,請列舉。謝謝
用地紅線是圍抄起某個地塊的一些襲坐標點連成的線,紅線內土地面積就是取得使用權的用地范圍。開發建設這個地塊的建築小區時候,還需要退紅線2米左右,這個數字各地不一,要看當地規劃局的規定。小區的建築必須在退紅線范圍內,退出的這塊地不準佔用。也就是說,盡管你已經為退出的這塊地付出了土地出讓金,但就是不準佔用。用地紅線只是標注在紅線圖上,現場是看不到的。不過退界線就一目瞭然:小區的圍牆就是退界線。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2005有相關規定如下:
還有舊城區改造時,可能道路比較狹小,那就要在紅線擴建道路。這個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
希望能幫到你
Ⅷ 建築退讓道路紅線的土地權屬是誰在這個土地內建設市政設施是否需要業主同意有相關的法律依據嗎
建築退讓城市生活性道路的空間,規劃上要求與城市人行道統一設計,但其土地使用權歸屬業主所有,並由所屬業主負責建設和維護。
因此,建築退讓道路紅線的區域屬於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不屬於市政設施范圍,對該區域的佔用和損害等行為,不適用市政設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
若有市民向城管執法部門就上述行為舉報的,城管執法部門可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66條的規定,告知舉報人可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投訴。
《物業管理條例》第63條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
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二)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8)紅線內用地使用權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
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物業管理條例
Ⅸ 買地的國土紅線和規劃紅線以及建築紅線區別和聯系
買地的國土紅線和規劃紅線以及建築紅線區別:
1、在含義上不同:國土紅線一般只包括你可用的用地,而不包括代征的部分。建築紅線,也稱「建築控制線」,指城市規劃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兩側沿街建築物或構築物(如外牆、台階等)靠臨街面的界線。
任何臨街建築物或構築物不得超過建築紅線。規劃紅線是圍起某個地塊的一些坐標點連成的線,紅線內土地面積就是取得使用權的用地范圍。
2、所涵括的范圍不同:國土紅線所涵括的范圍是比較小的,只會包括你你可用的土地而已;建築紅線一般由道路紅線和建築控制線兩部分組成;開發建設這個地塊的建築小區時候,還需要退紅線2米左右,這個數字各地不一,要看當地規劃局的規定。
3、建築控制線是建築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基底與道路鄰近一側,一般以道路紅線為建築控制線。小區的建築必須在退紅線范圍內,退出的這塊地不準佔用。用地紅線只是標注在紅線圖上,現場是看不到的。不過退界線就一目瞭然:小區的圍牆就是退界線。
聯系:
建築紅線一般由道路紅線和建築控制線組成。道路紅線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規劃控制線;建築控制線是建築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基底與道路鄰近一側,一般以道路紅線為建築控制線。(如果因城市規劃需要,主管部門可在道路線以外另訂建築控制線,一般稱後退道路紅線。)
(9)紅線內用地使用權擴展閱讀:
市政公用設施規劃控制黑線:規劃用於界定市政公用設施用地范圍的控制線。黑線導控的核心是控制各類市政公用設施、地面輸送管廊的用地范圍,以保證各類設施的正常運行。
城市黃線對城市發展全局有影響的、城市規劃中確定的、必須控制的城市基礎設施用地的控制界線。城市藍線是城市規劃確定的江、河、湖、庫、渠和濕地等城市地表水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
Ⅹ 施工單位使用紅線內用地需要給業主交錢嗎有沒有相關法律條文解釋此方面
紅線內用地應該屬於被征地范圍,征地的義務一般是建設單位(發包人),紅線外佔地的施工單位需要支付佔地費用,紅線內的一般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