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權什麼意思
『壹』 房產證使用權60年什麼意思
房產證使用權6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而非對房子所有權的年限,房子所有權是永久的,除非房子不存在了。
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7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當然你也可以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享有土地使用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房屋使用權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房產證上的使用權面積
土地使用權面積是指房屋所分攤的所在土地使用權的面積,這個面積相對來說數值較小,一般情況按房屋一層的面積計算,再按照這幢樓的所有戶的建築面積分攤所得。
使用權面積等於各功能使用空間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可能很多人說這就是室內地毯面積吧,差不多,只是要將各門洞下面的部分扣除。
1、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築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土地使用權面積的計算方法是: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房屋建築面積/樓房總建築面積×樓房佔地面積。
房產證的特徵: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
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由於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為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系,以為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
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為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
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為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
『貳』 房屋使用權和房屋產權有什麼區別
房屋使用權和產權有很大區別.
產權是財產所有權的簡稱,表明財產的法律歸屬.有了產權,就可以依法使用支配處置這些財產,並取得相應的利益.
就房地產而言,大產權也叫完全產權,即該房產在法律上歸誰所有,房產證就是憑證.
小產權也叫不完全產權,即只有使用權(長期),但沒有所有權憑證(房產證 ),所以法律上產權歸屬不明確,在買賣時存在潛在的風險,價格自然也便宜一些.
『叄』 房屋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房屋的所有權,是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房屋全面支配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房屋的所有權可分解為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這也是房屋所有權的四項基本內容。 房屋的使用權,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對房屋進行事實上的利用。同樣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並不失去對房屋的所有權。 只能住,不能賣也不能做貸款
『肆』 房屋使用權70年是什麼意思
70年的時間是指
房子是用的年限
房子分住宅和商業用地。住宅是70年商業是50年
如果到期後會交一部分使用稅!不過一般的房子你不回住到70年的。到了那個時間也回拆的
『伍』 房屋使用權70年究竟是什麼意思
一般我抄們買房屋都有雙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而你說的「房屋使用權」是混淆了這兩本證的概念,因為房屋是歸買房人的,他有所有權,所以沒有70年就不是自己的說法。而土地是國有的,只是開發商從政府手中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取得開發資格,向政府補交了土地的出讓金後進行建造並銷售,普通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為70年,從開發商和政府簽定出讓合同之日算起。所以你說的70年使用期限是指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從最早交出讓金的土地算,還沒有期限到期的,所以也沒有相應的個案可以借鑒。最大的矛盾就是房隨地走還是地隨房走,政策應該還在進一步的醞釀中。
『陸』 房子產權是什麼意思
房子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199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土地是國家的。根據項目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50年,商業/旅遊/娛樂40年。
(6)房屋使用權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柒』 房屋使用權70年是什麼意思
房屋的使用權這個東西是當時開發商起房子的時候交給國家的「土地出讓金」,這個使用年限就是從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時候開始算的,用比較直白的意思就是租了國家70年的地,而真正的所有權是國家的,如果你的房子真的存在了70年,那到時候再繳納一次「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如果沒到就遇到政府拆遷,那政府就會補償給你的,補償的時候這個年限是不計入考核范圍的,這個你就不用擔心!像美國是沒有土地出讓金的,也就是他們的房子和地就是私人所有,但是他們有物業稅,如果出台物業稅,可能這個年限會有一定的調整!
『捌』 「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
開發商買了一塊1000平米的地塊,然後在這塊地上建版了一幢房子,總共建權築面積為5000平方米,則房屋的建築面積為5000平方米,該幢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面積為1000平方米。
同理,你在其中買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則該套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面積為20平方米。
由於我國房產權屬登記機構分為土地管理局和房地產管理局,所以登記發證也有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一套房屋必須有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才能正常上市交易。
也有少數大城市土管局與房管局合並在一起,所以這些地方的房地產權屬證書可以是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合在一本證上。
你所說的涉及到拆遷,會對房屋所有權人進行賠償。房屋所有權沒有到期的說法,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不須要你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