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兒撫養費的使用權
⑴ 孤兒除了國家撫養費外還有什麼福利
國家對孤兒有那些補助政策
1、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4號)文件,要求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孤兒保障制度,從基本生活、醫療、教育、就業、住房等方面對成年前孤兒進行保障。其中,建立基本生活保障是《意見》的核心。國務院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要按照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則,合理確定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准,並向全體孤兒發放基本生活費。為幫助地方做好孤兒基本生活費的發放工作,民政部、財政部隨後聯合下發了《關於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的通知》(民發[2011]161號),中央財政下撥資金,對2010年地方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進行補助,標准為東部地區每人每月180元、中部地區每人每月270元、西部地區每人每月360元。
2、在國務院的要求和中央財政的支持下,各地的孤兒保障工作,特別是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工作開展迅速。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7個省份確定了當地的最低孤兒養育標准,基本都為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的孤兒每人每月不低於1000元,散居在機構外、與祖父母等親屬一起生活的孤兒每人每月不低於600元。其中,省級標准最高的是北京市,兩項標准分別達到1600元和1400元。除中央補助的部分外,資金均由各級地方財政負擔。這些標準的制定意味著,我國的孤兒每年至少可從政府領取7200元現金津貼,而在北京,一名生活在兒童福利院內的孤兒每年可領取的津貼達1.92萬元。
3、國務院《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還要求,要「建立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准自然增長機制」。為推動地方落實此項工作要求,中央財政在下撥今年的孤兒基本生活費補助資金時,提高了對各地的補助標准,補助額度達到東部地區每人每月200元、中部地區每人每月300元、西部地區每人每月400元,提標幅度超過了10%。
4、據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副司長徐建中介紹,今年上半年民政部、財政部就提標工作開展了認真的探討,提標幅度主要考慮了2010年裡我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情況和CPI增長情況。在中央提高補助標準的基礎上,一些地方結合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也開展了相應的工作。比如,陝西省人民政府最近將該省散居孤兒的最低養育標准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月800元。
⑵ 孤兒的撫養費
當然會出,你可以咨詢一下律師,你會了解的更詳細,上網這么提問題查,畢竟是片面的,所以要的詳解,請咨詢所在地的知名律師,以便提早解決問題,不要給孤兒帶來任何生活學習上的麻煩。
⑶ 孤兒院孤兒的撫養費等他有工作了一定要還上嗎
合同工的話,工資不會很高,如果是正式工的話,跟政府待遇走,還行,孤兒院除了政府撥款外還有社會上的捐助,希望能幫上你。
⑷ 民政局對孤兒發放撫養費需要什麼證件
孤兒可以抄享受孤獨救助,每人每月不低於600元,各縣市區由於經濟狀況不同略有不同,但差別不大。考入高等院校的孤兒可以享受困難家庭大學生救助,但是對考入院校有要求,具體情況建議咨詢當地民政部門。困難家庭大學生救助金額一般在八月底、九月初發放,請及時聯系當地民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