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人明知轉租
⑴ 請給我一份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座落於廈門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室_______廳_______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設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 已 / 未 )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_種:
1.甲方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賃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得擅自另作別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房屋租賃期限從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年___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日向甲方( 書面 / 口頭 )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 書面 / 口頭 )通知對方。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每季度應向甲方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每期應於提前______天付清。(房屋租金,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准協商議定;沒有規定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六條保證金條款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押金,待合同期滿後,且乙方交清租賃期間應交的一切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押金不可抵租金。
第七條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該房屋的管理費、公共維修金、水電費、水電共攤費、電話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證。
2.房屋租賃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的保養、維修及裝修:
1.甲方義務
(1)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2)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對於乙方的裝修、裝飾和添置的新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2.乙方義務
(1)租賃期間,乙方應愛惜室內的一切設備,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原狀,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需要裝修房屋時,須徵得甲方同意,但裝修時不可損害原有的建築結構。乙方在交還房屋時,可以搬走裝修物,但不可損害原有的建築結構,應盡量恢復房屋原狀。
(3)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轉租
1.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3.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所有權變動
1.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租賃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乙方同意,但應提前_________日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2.所有權轉移後,租賃房屋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第十一條租賃房屋退還及續租事項:
1.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將房屋歸還甲方。乙方搬出時,若有傢俱雜物留置不搬者,則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2.租賃期滿,如乙方需續租,應提前____個月與甲方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內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半個月以上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變動或破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租賃期間,如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2個月通知另一 方,經另一方同意,可解除合同,但應賠償___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4.乙方未按時交付租金,每天按拖欠部分2‰加收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半個月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追索乙方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5.乙方未經許可將房屋轉租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甲方。
6.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甲方,乙方並要承擔因非法活動而產生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
7.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8.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標准支付違約金。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其他條款
1.乙方應遵守《廈門市人民政府》第二號,即廈門市暫住人員登記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之規定。外來暫住人員租賃、住房應在簽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向暫住地派出所辦理暫住手續。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甲方,乙方並要承擔因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
代 表(簽章): 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 急急急急!我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但與房屋所有權人簽訂了10年的租房合同,所有權人也同意我將房屋轉租
如果你與房屋所有權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當中明確約定,你可以在租賃期限內轉版租的,個人的觀權點是你可提起訴訟要求第三人支付拖欠的房租,理由是:你與房屋所有權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你取得了房屋的使用權,並且房屋所有權同意你轉租,你與第三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有效,根據合同的約定,你是有權主張支付拖欠的房租。
⑶ 承租人有權轉租 租賃期間房屋所有權變動 轉租是否需經新的產權人同意
轉租之後房屋才出售的,不用新產權人同意。原來房東同意就可以
如果房屋出內售後才轉租,需要新容產權人同意
房屋出租期間被出售,不影響原來租賃合同效力,新產權人只能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⑷ 租賃期屆滿以後,拒不返還租賃物,並擅自轉租他人財產的,所有權人有哪些請求權
房屋租賃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將房屋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為此支付租金並於使用完畢後歸還房屋的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房屋租賃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的合同。這一點將其與買賣合同區分開來。後者是以移轉物的所有權為目的。由於房屋租賃合同僅移轉房屋的使用權,所以承租人僅能依合同約定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而不得處分。在承租人破產時,租賃房屋不得列人破產財產,出租人有取回權。
2.房屋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權利義務,為雙務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於獲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於獲得房屋使用權,故租賃合同為有償合同。
3.房屋租賃合同具有臨時性。房屋租賃合同讓渡的是租賃房屋的使用權,故租賃期限不宜過長,否則將與臨時讓渡房屋使用權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還產生爭議。而且,租賃合同屬於債權關系,與物權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賃期限過長,也有害於租賃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企法網 http://www.enterlaw.net/index.htm
⑸ 轉租為什麼要經過房屋所有權人同意
因為房屋的所有權是不是你的,必須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
⑹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該注意什麼細節
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主要包括以下條款:
1、房屋限定的最多住宿人數,一般為2人。
2、租期內房東提前收回房屋的退款細則及違約賠償辦法,譬如當月及下月剩餘房租是否可退還、押金退還及衛生費管理費水電煤氣費如何退還等等。
3、合同期內租戶單方終止合同違約賠償辦法、是否可以轉租,以及轉租的收費條款、水電煤氣採暖費用由誰承擔、房屋傢具損壞維修辦法等。
4、房租繳納請看好是否是提前一個月繳納,若是提前一個月繳納,實際上是多付一個月的押金。
5、合同蓋章請看好蓋的是誰的章。
6、損壞的傢具拍照。如果搬進去之前就有傢具損壞,可拍照留存。 另外,在簽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把權利義務分清,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主要的項目有房租、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垃圾清理費等如何繳納,每個月什麼時候繳納房租,房屋設施如果非人為損壞該由誰負責維修,如果房東提前終止合同該如何賠償等。再有就是簽訂合同的時候要標明房屋內設備的數量、成新度等情況,越具體越好。
(6)房屋所有權人明知轉租擴展閱讀: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佔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范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違約責任等等。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⑺ 轉租土地合法嗎
轉租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原租賃合同中有約定享有轉租權。
2、即使原租賃合同對轉租沒有約定,原出租房同意轉租或知道轉租沒有提出異議,則就可以轉租,屬於民事行為。
3、轉租後的土地使用要符合土地用途。
⑻ 租房時要看房東的房產證嗎
1、租房子肯定是要看房產證的,在尚未確認房東真實身份前(諸如房屋產權證明、戶口本、身份證),不要答應任何交付訂金的要求。正規交付訂金,必須書面簽寫合法的收據單,寫明收據的用途、金額和時間。
2、除了看房產證,租房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查看房東的房產證身份證等,以防不法分子欺騙我們的錢財,防止被二手房東欺騙,不要租二手房東的房子。如果是中介要查看中介的營業執照,找靠譜的中介單位介紹。
(8)房屋所有權人明知轉租擴展閱讀:
租房須知:防騙。
一、虛假宣傳,引誘消費者簽訂合同。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以所謂「質優價廉」的房屋招徠看房客戶。投訴案例中就出現過廣告中假稱傢具家電設施轉讓,卻在合同中不加註明,以至消費者購房與看房不實。
二、訂立霸王合同,消費者權益無法保障。一消費者投訴稱,某中介公司在簽訂合同時,約定無論是否經過其介紹,只要消費者與中介公司的信息房源簽訂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費。這些條款是不合法的。
三、違規操作,使消費者利益受損。有的中介公司介紹給消費者的房屋屬於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續的房屋,致使購房戶無法辦理手續;有的房屋沒有產權證無法購買,但中介公司為賺取中介費,卻對購房者說不用辦理手續,法律上這樣的房子是得不到保障的。
四、巧立名目,收取各項費用。有的中介公司找種種借口,除正當中介費用外,還收取所謂看房費、咨詢費等費用。
五、交費容易退費難。從投訴反映來看,交到中介公司手裡的錢很難退回到消費者手上。比如租房到期後,中介公司應退還其房屋押金,但一些中介公司找出如東西損壞等借口,就是不退押金。
六、無證「黑中介」騙取錢財。一些沒有固定經營場所、無證照的「黑中介」利用消費者的不知情騙取錢財,一旦被發現便溜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