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間使用權出讓金
發布時間: 2020-12-23 01:54:15
A. 地下空間用於建停車場不再收取土地出讓金是什麼意思
就是說來,建造車場的土自地不用再掏錢了。。
一般來說,土地利用是多層次的,包括地面、地上和地下,這就是個立體土地的概念,一般來說的土地使用權,大多數人理解為地面的這一部分。而真正嚴格來說,應該是立體的概念,比如說,地上應該限高多少米(在有機場的地方,高樓是被限超過一定高度的),地下應該限低多少米(涉及水層淺的地方,需要一定的安全限制條框),當然,一般涉及到那個層面,土地價格也應該添加到位的。。
B. 國土局要求補繳地下建築面積部分土地出讓金是否合理
按道理講在土地出讓的時候,國土局只負責這塊地的面積,而使用性質、功能、樓層高度那是有規劃部門進行審批的,只要規劃部門批准就行了!國土局要你們補繳費用,你可以要他們出具相關的文件要求,為什麼要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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