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宅使用權有償轉讓
⑴ 房產證上寫著劃撥與出讓有啥區別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其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出讓土地的內年限依據土容地性質不同,年限也不盡相同,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居住用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等。
2、土地獲得方式不同。
劃撥土地的取得方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需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使用的取得方式。出讓土地的取得方式為通過協議、招標、拍賣等形式,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而獲得的。
3、補償方式不同。
劃撥土地遇到國家在徵用時,沒有土地補償費用。出讓土地在國家徵用時,將根據土地出讓的剩餘年限,結合當時的地段價值,做相應補償。
4、轉讓方式不同。
劃撥土地上的房屋在出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補交手續費、土地出讓金等。出讓土地上房屋轉讓時,土地證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對應手續費,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
⑵ 二手房個稅怎麼算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主要有兩種:
1、如果納稅人(賣方)不能在地稅系統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
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
舉個例子:賣家不滿五或不唯一的住房出售價為100萬售。全額的1%。那麼,買房者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00×1%=1萬元。
2、如果納稅人(賣方)能在地稅系統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那麼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
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房屋原值-原契稅-本次交易所繳納稅等合理費用)×20%。
舉個例子:賣方出賣不滿是「滿五唯一:的房子,計稅價格為100萬,原值、原契稅以及相關稅費合計70萬元。那麼,買房者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00-70)×20%=6萬元。
(2)公有住宅使用權有償轉讓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減免條件:
1、符合滿五唯一可免交個人所得稅
如果賣方所售房屋同時滿足家庭唯一住宅、購買時間超過5年,那麼個人所得稅免交;其中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賣方所售房屋是非住宅類房產,那麼不管什麼情況都要按規定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
2、無償贈與直系親屬
房屋產權人將二手房無償贈與直系親屬,比如父母、配偶、子女,可免交個人所得稅。房屋產權人將房產無償贈與直接撫養人或贍養人時,可免交個人所得稅。不過,需要提供相關撫養關系或贍養關系證明。
3、離婚析產的房產
在離婚析產時,如果一方放棄房產,則視為一方將房產無償贈與配偶,這種情況下可免交個人所得稅。
4、繼承二手房
繼承二手房時,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可免交個人所得稅。如果想出售繼承的二手房,則要按照原房產證為准計算是否滿五年。
⑶ 住宅產權70年到期怎麼辦
您好!要想知道房屋產權到期後怎麼辦,首先要了解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受到我國《物權法》的保護,其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因為根據我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一項使用權,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遠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而根據土地規劃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⑷ 建設局(住建局)項目辦 具體是干什麼工作的
1.
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建設局與住建局是一個概念,只是稱呼不同而已,決定於當地政府編辦的機構命名。
2.
主要職能有以下幾點: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政策、規章實施辦法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指導全市建設行業行政監察工作。
(二)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研究擬定加快全市城鎮化進程的發展戰略;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的編制與實施;負責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和市域城鎮體系的編制、報批工作;參與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選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市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許可證及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范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法規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管理全市裝飾(含室內裝飾)行業;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築勞務合作;負責核發市城市規劃區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
(四)指導全市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城市供水、燃氣、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廣告及設施、城市公共客運、園林、市容環境衛生、城建監察工作以及城鎮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全市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市城市規劃區供水、燃氣、市政工程及設施、公共客運、園林、城建監察工作。
(五)指導全市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業行業管理;規范房地產市場;管理房產總量;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各項配套政策的擬定並監督實施;指導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房改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負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的房地產發證、交易等工作;指導全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咨詢行業管理,規范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市場;指導建築智能化工作;監督管理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范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一切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准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省外、國(境)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九)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紀律檢查工作及工、青、婦、老幹部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⑸ 商品房和住宅房有什麼區別
您好,這是兩類問題。
普通住宅,一般是按照所在地區,民用住宅的建築標准來建造的版居住用房。一般為多權層住宅和高層住宅,因各地對多層和高層的定義不一致,劃分標准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確定。
商品房,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自建、參建、委託建造的自用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范圍。
⑹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後怎麼辦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後可以自動續期。
1、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再次申請不超過30年的期限。
3、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6)公有住宅使用權有償轉讓擴展閱讀:
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1)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⑺ 公有住宅使用權有償轉讓是怎麼樣的麻煩告訴我
公有住宅使用抄權有償轉讓是指公有住宅承租人,經產權單位同意,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將其承租的公有住宅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他人的行為。
公有住宅使用權有償轉讓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產權明晰;
(二)承租人有合法承租權;
(三)無房屋租賃糾紛;
(四)共同居住人無異議;
(五)不屬於危險房屋或已公告拆遷范圍的房屋;
(六)不屬於成套獨用房屋中部分轉讓或共用廚、衛、廊、廳的房屋部分轉讓的。
公有住宅使用權有償轉讓雙方,持下列文書證件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交易審批手續,經批准後,到房屋所在地房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使用權變更手續。
(一)轉讓協議(協議文本由市房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
(二)房屋產權單位出具的產權證明;
(三)房屋租賃證(含動遷遷出證或房屋拆遷協議,公房准住通知書);
(四)承租人及合法共同居住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薄、名章;
(五)共同居住人轉讓同意書(或具結書);(六)外市居民購買公有住宅使用權,還須出具公安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