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使用權續期
『壹』 土地使用權年限是多久 農村土地使用權多少年
『貳』 農村土地使用權多少年
你這個情況我可以理解為在村土地建設違法用地。因為你肯定是沒有土地證、房產版證和相關審批手續的權。
這個不光涉及到合同問題。
首先違法建設應予以拆除,還要進行罰款。
其次,現在用地指標很緊張,像你這種情況你要看看你在土地利用規劃里是不是建設用地。這個你要去當地土管部門問。
再次,現在工業用地都是公開出讓的。不存在村裡面的地租給你,這個是不合法的,私下弄的。
總結一下,打擊你了,你這塊地基本上沒辦法辦手續。
如果是正式的土地,工業用地是40年,到期後可以補交出讓金繼續用。土地依法不能轉讓,當然你可以用企業參股的形式變相轉讓。
回答補充:根據你的補充,說明你的違法建設性質還不很嚴重,該地塊還存在出讓轉正的可能。其次這塊地如果是村裡的,集體所有,你到當地規劃部門查看該地有沒有在村莊規劃內,如果是在內,可以以村集體的名義審批。如果是國有,只能通過公開出讓競拍得到。
村裡開出的條子這些都是私下弄的,沒有法律效應。
『叄』 農村國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不可以續期,需要繳費嗎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後,將自動續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續期申請,但物權法並沒有詳細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繳納的具體費用、如何繳納等,這還要隨時關注政策的動向。
『肆』 關於農村土地使用權的規定
農村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專村土地使用權可屬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種。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
改革開放後,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逐漸確立起來。由此確立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地使用權主要歸農戶經營使用的制度。
由於土地利用對社會經濟有很強影響,因而土地使用權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土地要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用途管制制度)、土地利用要符合規劃(規劃制度)、土地利用要遵循可持續原則(開發利用中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等。
『伍』 農村土地使用權是多久到期後是不是可以重新承包
農村土地使用權一般指的是宅基地,可長久使用。你說的「承包」問題,指的是農村土地 承包經營權。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村土地承包人對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處分的權利。
2015年7月30日出台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明確指出,在農村改革試驗區穩妥開展農戶承包地有償退出試點,引導有穩定非農就業收入、長期在城鎮居住生活的農戶自願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
受國務院委託,2015年8月27日農業部部長韓長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情況。截至去年底,全國家庭承包耕地流轉面積4.03億畝,比2013年增長18.3%,流轉面積占家庭承包經營耕地面積的30.4%。全國共有2.3億多農戶承包了近13.3億畝耕地,占農村集體耕地的92.8%,簽訂承包合同2.21億份,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2.06億份。
目前整省開展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的省份已擴大到12個,其餘省份根據條件自行擴大試點范圍,全國先後完成確權登記面積2.6億畝。
對於當前存在的問題,韓長賦特別強調,土地流轉中「非糧化」、「非農化」的問題值得警惕,對工商資本違法違規用地、浪費農地資源的行為還缺乏有效防範和監管措施。
對於下一步工作安排,韓長賦指出,將穩妥開展進城落戶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試點,探索建立承包地有償退出機制;積極探索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完善經營權權能;有序開展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鼓勵地方依法探索建立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範制度,形成管用的制度約束,紮好防範風險的籬笆。
原來的30年不變的政策,有的省份已經延長到了50年不變,中央的政策就是「長久不變」。
『陸』 關於農村土地使用權的規定
農村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村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種。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
改革開放後,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逐漸確立起來。由此確立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地使用權主要歸農戶經營使用的制度。
由於土地利用對社會經濟有很強影響,因而土地使用權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土地要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用途管制制度)、土地利用要符合規劃(規劃制度)、土地利用要遵循可持續原則(開發利用中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等。
『柒』 農村土地使用權怎樣繼承
農村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是集體分給本村農戶承包的。
土地使用權延續的要求是: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內,與承包人在同一戶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由其家庭成員續包;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由發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捌』 農村土地使用權期限最長有多久
農村土地確權證確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以確權登記證載定年限為准,按現行的法律與政版策規定,農村土地權承包經營權的期限一般是三十年,從簽訂承包合同之日起開始計算。
現在的土地確權,只是對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確認及頒發經營權證,對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約定的期限執行。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