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屋所有權權屬登記申請書填寫
1. 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怎麼填寫
現在房管局都有制式的申請書,不會填寫,工作人員會指導如何填寫的。
2. 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共有情況怎麼填
共有來可以約定共有人自和共有份額,約定不明,按照等額共有即共同共有處理。婚後買的房屋一般為共同共有,特殊情況下,夫妻雙方應該明確約定。怎麼約定就怎麼填寫。如何填寫申請書?房屋登記機構的受理窗口會協助你們具體操作,這個不成問題。
3. 房屋產權申請書怎麼寫
1、寫房屋登記申請表:申請人里的土地所有權人是指你擁有該房產的土地證,房屋所有權人是指你擁有該房產的房產證,通常主要填寫這兩項。土地權利設立情況填寫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反面申請人填寫左邊,右邊是給夫妻雙方以一方名義申請登記的的情況填寫的。
2、進行收件編號、登記字型大小由房管機關填寫。
3、其權屬人:指房屋產權人的姓名。
4、有關房屋所有權來源:指房屋產權取得的來源,一般可分為新建、拆遷補償、繼承、購買、受贈、交換、分析、分割等。並要填上取得來源的時間。
5、對房屋所有權性質:指房屋所有權性質,如屬私人自有房,可填寫「私有」。
6、有關房地座落:指申請登記的房屋座落詳細地址。
寫房屋產權申請書有什麼要求
1、那申請書內容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如有不實,責任自負。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以虛報、瞞報房屋權屬情況等非法手段獲得房屋權屬證書的,由登記機關收回其房屋權屬證書或者公告其房屋權屬證書作廢,並對當事人處以一定的罰款。
2、房屋權來源:指房屋產權取得的來源,一般可分為新建、拆遷補償、繼承、購買、受贈、交換、分析、分割等。並要填上取得來源的時間。
3、收件編號、登記字型大小由房管機關填寫。
4、權屬人:指房屋產權人的姓名。
5、房屋權性質:指房屋權性質,如屬私人自有房,可填寫「私有」。
6、佔有房屋份額:指申請人占房屋的份額。如產權全部屬自己的房屋,可填寫「全部」。如同共有人共有的房屋,填共同共有。如按份共有的,按其所佔有的份額填寫。
7、建築面積:指所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8、房地座落:指申請登記的房屋座落詳細地址。
9、建基面積:指房屋首層佔地面積。
10、套內建築面積:指房屋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及陽檯面積之和。
4. 村民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申請書如何寫
在依法取得的土地上,新建成的房屋權利人持有關證明文件,到縣級以上的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權屬登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房屋登記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8號)的第三十條規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六)房屋測繪報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和第三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對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一並申請登記,由房屋登記機構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及 第八十三條「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和第八十四條「辦理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
5. 賣方不過戶,買方有不動產轉移登記證申請書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可以自己填寫嗎
賣方不過戶,買方有不動產轉移登記證,申請書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可以自己填寫嗎?
6. 房屋登記申請書轉移登記如何填寫
房屋登記申請書轉移登記可以參考房管局參考範本填寫。
一、權屬登記分別為:總登記、初始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注銷登記。
二、房屋權利人在總登記或產權轉移、變更、注銷時進行登記,申請人在房屋權利原始取得時進行登記。
三、登記程序如下:
1.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
在登記時,法人、其他組織應使用法定名稱,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自然人應使用身份證上的名稱;直管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權利人、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主管機關頒發的證件、證明,如工商頒發的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證 、護照等;委託他人辦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權利人、申請人的有效證件外,還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權利人或申請人的書面委託書,委託書應予公證。如手續完備,登記機關受理登記。
2.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主要是審核查閱產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屬來源。
3.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採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以便確認產權。
4.對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法規政策、沒有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進行最後的確認批准,將房屋權屬證書頒發給房屋權利申請人。文件要求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30日內做出准予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並書面通知權利人。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後2個月內核准登記,並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後1個月內核准注銷,並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7. 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申請書怎麼填寫
初始登記申請書填表說明:(各地可能略有不同,不明之處請咨詢當地房管)
一、幾點說明:
1、當事人填寫本申請書前請認真閱讀填表說明,充分了解相關內容的含義;
2、當事人必須以漢字文本端正、清晰如實填寫表格內容;
3、填寫時請使用黑色墨水的簽字筆、毛筆。如有塗改,請在塗改處簽名、按指模確認,不得使用修正液進行修正;
4、當事人對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並親筆簽署; 5、表格中涉及數量、日期、編號的,應用阿拉伯數字。
二、如何填寫各欄目
(一)如何填寫「申請人信息欄」 :
1、姓名(名稱):填寫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2、身份:所有權初始登記申請人本人的填寫「申請人」,非本人的,請填寫「申請人的代理人」。
3、證件類型:填寫用於申請的證件的類型,如「居民身份證」、「護照」等。
4、證件號碼:填寫用於申請的證件的號碼,如身份證號碼等。
5、所佔份額:填寫「單獨所有」、「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以分數形式填寫具體份額,如1/3,1/2等。
6、戶籍情況:自然人請根據居民身份證、護照等身份證明材料,機構根據機構的工商登記注冊類型和注冊所在地選擇填寫「本市」、「本省外市」、「外省市」、「港澳台地區」、「境外」等。
(二)如何填寫「申請人聯系方式」
1、聯系人姓名:填寫申請人確定的聯系人姓名,可以填一人或者多人,排在第一行的為默認聯系人。
2、聯系電話:填寫可以在工作時間方便聯系的手機或固定電話號碼。
3、聯系地址:填寫申請人的聯系地址。
4、郵編:聯系地址的郵政編碼。
(三)如何填寫「申請內容欄」:
1、項目名稱:填寫工程項目的名稱。
2、竣工時間:填寫工程竣工時間。
3、房屋坐落:填寫房屋的具體地理位置,具體指有關部門(如公安部門)依法確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稱、門牌號等。如「佛山市禪城區城門西路4號」。
4、房屋結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測量規范》(GB/T 17986.1-2000)附表A5《房屋建築結構分類》填寫房屋的建築結構,結構分為「鋼結構」、「鋼和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合結構」、「磚木結構」、「其他結構」等六類結構。
5、規劃用途:填寫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文件及其所附圖件上確定的房屋用途。
6、房屋性質:填寫房屋性質,包括:市場化商品房、動遷房、配套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定銷商品房、集資建房、福利房、其他等。
7、房屋所在建築物總層數:填寫房屋所在建築物的總自然層數。有地下層或半地下層的,計入總層數。如地上層數有10層,地下層數有2層,那麼總自然層數就是12層。
8、地上層數:填寫房屋所在建築物的地上自然層數。
9、地下層數:填寫房屋所在建築物的地下自然層數。
10、總建築面積:填寫房屋測繪報告記載申請登記的各房屋基本單元的建築面積總和。
11、總套內建築面積:填寫房屋測繪報告記載申請登記的各房屋基本單元的套內建築面積總和。
12、土地使用權證號:填寫申請登記的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13、建築物專有情況:如需要以清單形式列明各專有部分的具體情況,勾選「詳見建築物專有情況」,並具體填寫《建築物專有情況清冊》。
14、建築物區分所有情況:如有建築物區分所有情況的房屋,勾選「詳見建築物區分所有情況清冊」,並具體填寫《建築物區分所有清冊》。
15、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因「單位建造房屋」、「新建商品房」、「個人建造房屋」或「其他」原因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選擇「其他」原因的,應在後面註明申請登記的原因。 16、備註:填寫申請人需要備注的內容。
17、申請人(代理人)簽章:由申請人(代理人)簽章確認申請書所填寫的內容。根據《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4.2.7的要求,自然人應採用簽名或摁留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紋方式確認,法人應採用加蓋該法人印章的方式確認,其他組織應採用加蓋該組織印章的方式確認。
18、申請日期:填寫填表日期,格式為「XXXX年XX月XX日」,如「2015年7月4日」。
8. 房地產權證申請登記表 怎麼填
(1)登記收件。產權登記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記收件。登記收件表示主管機關接受產權人主張權利的申請。因此,產權人必須填寫申請書,並交驗有關證明、證件;經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請書,收存需要進一步審查的有關證明、證件。
(2)勘丈繪圖。它是對已申請產權登記的房地產逐戶、逐處進行實地勘察,查清房地現狀,丈量計算面積,核實牆體歸屬,繪制分丘平面圖,補測或修測房屋分幅平面圖,為產權全面審查和制圖發證提供依據。
(3)產權審查。對申請登記的房屋,經過認真細致的實地勘察和丈量制圖,掌握了房屋全部實況資料以後,即可轉入產權審查。
產
權審查是以產權檔案的歷史資料和實地調查勘察的現實資料為基礎,以國家現行的政策、法律和有關的行政法規為依據,對照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牆界表、產權證
件、證明,逐戶、逐棟認真審查其申請登記的房屋產權來源是否清楚,產權轉移和房屋變動是否合法等整個復雜細致的工作過程。
需要說明的是,這里的產權審查是全面的、更為細致的產權審查,是經過了登記收件勘丈繪圖後的產權審查。
(4)繪制權證。對申請人申請的房地產,經過審查確認可以頒發產權證後,應及時轉入制權證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繪制應頒發的產權證件。
(5)收費發證。它是產權登記發證工作的最後程序,要求把應收的登記費收繳入庫,把應發出的權證發放到所有權人手中。
發放產權證前,必須全面檢查應發放的權證有無差錯,是否已交納契稅。
個人購買商品房,辦理房產證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
1、購房合同(正本);
2、購買發票(原件);
3、竣工決算書(原件);
4、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必須本人親自到場辦理,如果委託他人辦理必須提供經過公正的委託書。
二、單位購買商品房,辦理房產證需持:
1、購房合同(正本);
2、購買發票(復印件);
3、竣工決算書(原件);
4、單位介紹信(同時還需註明單位性質、委託何人前來辦理);
5、《住房質量保證書》、《住房使用說明書》。
所以可以不必寫申請書
9. 房屋登記申請書(所有權轉移登記)怎麼填寫
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
1、受理編號:由登記部門填寫。由各區縣分編。各區縣登記部門按收取登記件的順序分年度編號,順序號前加X和區縣簡稱;市房屋權屬登記事務中心受理的,單獨按收取登記件的順序分年度編號,順序號前加X和市。
2、房屋坐落:按公安局編制的地名、門牌或樓號填寫。
(1)平房只填到門牌號,一般門牌後不再填部位;
(2)樓房有門牌的填到門牌號、樓號,無門牌的填地名及樓號。不填部位及單元號、房號。
3、圖號、地號:按房產平面圖或者房屋登記表中的圖號、地號填寫,如沒有的不填寫,如有幾個圖號、地號的應全部填寫。
4、原房屋所有權證號:填賣房人(轉讓人)的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5、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填賣房人(轉讓人)的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6、房屋狀況:填實測的房屋狀況。
(1)樓(幢)號:填寫按自然院落、房屋結構分別編定的幢號;
(2)部位及房號:填寫按自然間分別編定的房號或樓房的單元號、房號;
(3)建築結構:填鋼、鋼和鋼筋、鋼筋、混合、磚木、其他六類結構;
(4)總層數:平房層數填平房;樓房按整幢房屋的地上、地下總層數分別填寫,錯層的按局部最高層數填寫,樓上房不填層數。地下層數用負數表示,填在括弧里。如地上6層,地下2層填6(-2);
(5)所在層數:填登記的房屋所在樓房中的層數;
(6)建築面積:以建築平方米為單位,填房屋實測面積;
(7)套內建築面積:填套內建築平方米數;
(8)平房間數: 按自然間填寫;
(9)房屋規劃用途: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記載的用途名稱填寫,無記載的不填寫。房屋所有權證中的設計用途欄,按房屋規劃用途填寫,房屋規劃用途欄空白的,設計用途欄不填寫。
(10)房屋使用用途:依據《房產測量規范》中房屋用途分類規定(見附件),按照二級分類28項填寫。申請人可按房屋登記表中使用用途填寫。
7、成交總價:買賣房屋轉移登記的,填寫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房屋總價。其他轉移登記不填。
8、單價:買賣房屋轉移登記的,填寫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房屋單價。其他轉移登記不填。
9、匯率:填寫購房合同時的外匯牌價。
10、契稅額:填寫繳納契稅總額。
11、契稅單據號:填寫契稅憑證的編號。
12、購房時間:填寫簽定房屋買賣合同的時間。
13、申請人情況:
(1)名稱或姓名:買房人(受讓人)、代理人:填買房人的名稱或姓名;代理人:填買房人委託的登記申請受委託人姓名。
賣房人(轉讓人)、代理人:填賣房人(轉讓人)的名稱或姓名;代理人:填賣房人委託的登記申請受委託人姓名。
(2)性質(買房人):填寫本市城鎮居民、本市非城鎮居民、外省市個人、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軍人、外國個人、外國記者、其他個人;北京行政事業機構、北京企業、中央行政事業機構、中央企業、外地行政事業機構、外地企業、港澳機構、台灣機構、外國機構、其他等。
(3)份額:按份共有的,填房屋共有權人所佔有房屋的份額;共同共有的,填共同共有。單獨所有的,不填寫;
(4)證件名稱: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件名稱;法人、其他組織的填執照、證書名稱;
(5)證件號碼: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件編號;法人、其他組織的填執照、證書編號;
(6)聯系電話: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的電話號碼;
(7)地址:填所有權申請人、代理人的聯系地址;
14、買房人(受讓人)、賣房人(轉讓人)蓋章或簽名:買房人(受讓人)加蓋與買房人(受讓人)的名稱相符的圖章;賣房人(轉讓人)加蓋與賣房人(轉讓人)的名稱相符的圖章,申請人、代理人簽字。
買房人(受讓人)、賣房人(轉讓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買房人(受讓人)、賣房人(轉讓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字(加蓋圖章的,也應簽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委託代理人申請登記的,可由代理人簽字(加蓋圖章的,也應簽字)。
15、申請日期:由申請人按申請的當天日期填寫。
共有房屋轉移登記的,共有權人欄由交易權屬登記管理系統生成;未使用管理系統的,可另加附頁
望採納!
10. 如何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房屋權屬登記要怎麼進行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
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申請;
(二)受理;
(三)審核;
(四)記載於登記簿;
(五)發證。
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
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房屋登記第一節所有權登記
第三十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六)房屋測繪報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人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權屬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第三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房屋名稱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條 經依法登記的房屋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應當自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一)房屋滅失的;
(二)放棄所有權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申請抵押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