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證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 2020-12-23 21:56:47
『壹』 你好,請問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中,原告方舉證的被告方侵權商品生產廠名與其地址和聯系方式均不同,法院會如
知識產權有發明人 和權利人兩個部分。比如你是發明人,但是你發明專回利到手之後賣給答了別人比如A,這時需要到知識產權局去做變更,變更之後發明人還是你,但是權利人就會改為A。要起訴的話只有A有權利起訴,你是沒有權利的。\r\n 下面說你得問題\r\n1.知識產權所有人與投訴方名稱不相同 說明起訴人不是權利人,查一下你自己的知識產權是不是做了變更(可能你不知道)\r\n2.請您提交授權書相關信息及證明 如果起訴人不是權利人,那肯定是權利人委託的別人來訴訟,這時需要權利人出具委託書或者授權書給代辦人。\r\n\r\n還有不明白的 可以HI我
『貳』 假如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賣了假貨,侵犯了知識產權,需要負怎樣的責任,商品是眼鏡。有足夠證據證明自己不知情
你這是銷售行為,如果能證明你銷售的產品的合法來源,就可以不承擔責回任
專利法上所謂答的合法來源是,例如你是從某一生產商那裡合法購得,包括價格什麼的,都在合理的范圍內,有發票的,這樣你就可以免責了,諸如此類的合法來源都是可以的
另外,不知道並不能免除你的責任,承擔責任與否是法律規定說了算,不能因為你不知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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