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許可使用權
商標使用來許可分以下三類:自
一、獨占使用許可
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不得使用該注冊商標。
二、排他使用許可
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可以使用該注冊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注冊商標。
三、普通使用許可
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並可自行使用該注冊商標和許可他人使用。
居民企業的年度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所稱技術包括專利(含國防專利)、計算機軟體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生物醫葯新品種,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其中,專利是指法律授予獨占權的發明、實用新型以及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
技術轉讓所得=技術轉讓收入-無形資產攤銷費用-相關稅費-應分攤期間費用
技術轉讓收入是指轉讓方履行技術轉讓合同後獲得的價款,不包括銷售或轉讓設備、儀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收入。不屬於與技術轉讓項目密不可分的技術咨詢、服務、培訓等收入,不得計入技術轉讓收入。技術許可使用權轉讓收入,應按轉讓協議約定的許可使用權人應付許可使用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是指該無形資產按稅法規定當年計算攤銷的費用。涉及自用和對外許可使用的,應按照受益原則合理劃分。
相關稅費是指技術轉讓過程中實際發生的有關稅費,包括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合同簽訂費用、律師費等相關費用。
應分攤期間費用(不含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和相關稅費)是指技術轉讓按照當年銷售收入佔比分攤的期間費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2號)
⑶ 關於注冊商標使用權的一個案例分析題,求教
雙方如果在協議有明確規定就可以,「華豐公司若因拖欠或不支付天力公司商標許可費用,天力公司有權主動解除合同,並追究相關資料」。 如果之前雙方簽訂時有這個條款,那就可以。
⑷ 七層以上商品房須建完三分之二才能預售,來自哪條法律或法規要北京的!
《北京復市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制》的規定: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商品房預售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預售人已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營業執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門有關規定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已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手續;
(四)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時間;
(五)七層以下的達到主體工程封頂;七層以上的,主體工程須建到工程預算投資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層數;
(六)已在項目所在地商業銀行開設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⑸ 我公司通過獨占許可的方式獲得技術使用權,如果我司對技術進行改進,那麼改進的技術部分的所有權歸屬誰
看你們之間的合同約定,未約定的改進部分專利權歸屬改進方。
⑹ 已辦土地使用權證,因分2期建設,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時,規劃局要求把勘界圖分割,是否把土地證分割了
規劃局的意思是因為只辦一期項目的規劃許可證,辦理證件時需要把二期用地排除開來,這樣才能辦出一期的規劃許可證。
規劃局的規劃許可證不影響土地權屬,不用擔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