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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和共有人

發布時間: 2020-12-24 14:48:09

㈠ 房產證上的所有權人與共有人有何區別

房屋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擁有房屋相關義務和權利的人。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共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共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房屋共有人享有的權利如下:1. 處分自己份額權房產共有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共同義務共同共有房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換而言之,在共同共有關系存在期間,部分共有人無權擅自處分共有房產。2. 要求分出自己份額權。對於共同共有房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分割;無協議的應對共同共有房產進行等分。鑒於房產不可任意分割,故多採用折價進行分割。3. 對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額享有優先購買權。在共同共有房產分割畢後,一部分房產所有人需要出賣其所有房產的,如果該部分房產作為未分割前共同房產的一個整體或配套使用,那麼,另一部分房產所有人享有優先的購買權。

㈡ 產權人和共有人的區別

產權人指對財產擁有所有權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產權共有人是指多人對某一財產共同擁有所有權。

產權是所有權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力,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房屋共有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

拓展資料

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的條件:

1、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2、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房屋共有權證》的頒發方式:

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

《房屋所有權證》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證書由市、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是指該房屋的所有權為兩個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個所有權同時歸屬兩個主體享有的權屬狀態。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

㈢ 房屋所有權證上的房屋所有權人和共有人是否具有同等權利

房屋所有權證上的房屋所有權人和共有人具有同等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九十五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六條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十七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十八條
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第九十九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一百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第一百零一條
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一百零二條
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繫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內部關繫上,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第一百零三條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㈣ 房產證上名字所有人和共有人的區別

所有人,一般是指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獨有財產,但是如果填寫了多個所有人,就是平分。如果是共有人,就必須要設置每個人的財產分配的比例。

㈤ 房產證上戶主與共有人有什麼區別

房產證與共有權證的區別
一)共有人應當領取《房屋共有權證》,以取得法律直接保護。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款「數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應當領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權證」,已明確了共有人應當領取《房屋共有權證》,以法規的方式作為共有人的強行法律義務。
《房屋共有權證》為房屋權屬證書的一種,《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三十一條具體規定的共有權證書的申請程序及效力。即共有人可以通過申請取得共有權證,以昭示於天下,保護自己的權益。從法律角度,共有人一旦取得《房屋共有權證》,即取得了該房產的物權。
(二)其他共有人仍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權益。
《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八十九條規定:「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項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礎償擺客肢九扮循堡末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所以共有財產的夫妻一方作為抵押人因違反《婚姻法》而侵犯另一方的權利,另一方共有人可以依據《婚姻法》向抵押人提起侵權賠償之訴。綜上所述,有關法律規定的需經共有人同意,該「共有人」指的是善意第三人根據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已登記確認的房地產權證書上的共有人,而非因婚姻或繼承等關系取得房地產的共有人。

㈥ 房產證產權人和共有權人的區別

1、產權比例不同

產權人和共有人直接的區別在於產權比例,產權人為100%,共有人是沒有產權比例的,但產權人和共有人具有對該房產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

2、擁有所有權的人不同

產權人指的是對財產擁有所有權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是多人;而共有人指的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相應的義務,共有的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

3、權力不同

產權是所有權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力,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而共有權人同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6)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和共有人擴展閱讀:

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共同共有名字沒有先後之分,共有人都享有相同的份額。

「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按份共有需要做份額公證,下來的房本會標注每個人所享有的百分之多少的份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㈦ 不動產所有權共有能轉給一個人嗎

共有權也可以繼承。

房產證是你和你父親2人名字,房子就是你和你父親共有的。如果你去回世,房子中屬於你的答部分,你有遺囑按遺囑處理,沒有遺囑,應由你妻子、你女兒和你的其他子女、你的父母共同繼承。

如果你現在要把共有權轉給你女兒:不是繼承,是贈與。你寫下贈與證明,然後到房管局將房產證上你的名字改成你女兒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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