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軟體使用權所有權
普通人所謂的版權保護!
法律人士表達為知識產權保護! 建議委託律師擬定,或委託你們的法律顧問擬定!網上隨便查查或買兩本合同法的書,短時間內無法擬定出邏輯縝密的合同!
B. 軟體所有權問題
如果是這抄樣的話,經你們襲雙方協商定製一式兩份協議書,要經公證處公證,如果成立公司的話,你們兩個其中可選擇一個法人代表,另外一個人是股東,利潤分配,就要看你們的協商了,在產品(軟體)的所有權上,可以共同擁有。
C. 軟體所有權歸買方所有,著作權歸開發方所有,這句話矛盾嗎,
不矛盾呀,所有權是物權范疇,著作權是知識產權范疇。
著作權是在著作權人作出作品後當即生效的,而且著作權當中的人身權是不可以轉讓的。
所有權只要所有權人願意,都可以轉讓。
你提的問題當中,「軟體所有權歸買方所有」應該是說買方買下該軟體後可以享有對該軟體的佔有、使用、處分、收益的權利,但後面一句「著作權歸開發方所有」是用來強調,在買方進行收益時,不得侵犯開發方的著作權。
比如,買方可以將軟體用來出租,但必須徵得開發方的同意並支付報酬才可,不能因為自己有所有權就不顧開發方的利益濫用權利。
針對你說的關於「減免營業稅」的問題,我認為你並不用擔心,還是可以免營業稅的,「按要求,軟體所有權歸買方,賣方取的的開發收入才可以享受營業稅免稅」,是用來限制一些開發方不是將所有權轉移,而是採用出租、許可使用的方式進行一定程度的控制行為的,與你說的這句話是否矛盾沒有關系。即使有關,你也是已經將軟體所有權轉歸買方了,也應該是可以享受營業稅免稅的。
以上為本人的個人見解,不知道能不能幫上你。
D. 為公司開發軟體的所有權問題:
計算機軟體屬於《著作權法》范圍
你的職務是網管,設計了倉管軟體,關鍵的問題在於這個軟體是否屬於職務作品
如果是職務作品,可以確定軟體的著作權歸你,但公司可以使用,所以你也不能要求公司停止使用
如果不是職務作品,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使用費用或停止使用
這個問題不是那麼簡單的,公司和你都有各自的理由,如果鬧上法院,就要看法官的看法了
建議你與公司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可以進行錄音,收集對你有利的證據,自己沒時間處理可以委託律師處理。
第十六條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E. 軟體所有權歸買方所有,著作權歸開發方所有,這句話矛盾嗎
軟體所有權歸買方所有,著作權歸開發方所有,這句話不矛盾。專
所有權是物權范疇。
著作權屬是知識產權范疇。
F. 我公司購買微軟的軟體,從法律角度我們買的是其軟體的所有權還是使用權,或其他
使用權把
G. 如何保證我銷售的是軟體的使用權,而不是著作權
著作權是軟體一開發完成即屬於開發人的,並不隨使用而誕生,軟體一開發完就有的。
只是軟體需要再版權中心就行登記,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的著作權。
著作權屬於開發人,與銷售人無關。
H. 這樣一個軟體的所有權是誰的
怎麼是你的呢?年輕人,千萬別說是你的。給你一個紅花表揚你,這就是最好的結果了。
所以是誰的,你應該會說了吧?使用一段時間,軟體就要提示到期了。問問領導,是否需要花錢購買。哈哈!!!
I. 軟體所有權
屬於京利博賽社保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核心是它開發的。所以它擁有軟體的最終版權.你只是在其基礎上擴展軟體的功能。
J. 什麼是軟體使用許可
商業軟體聯盟 軟體的使用許可,是指權利人與使用人之間訂立的確立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依照這種協議,使用人不享有軟體所有權,但可以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地點,按照約定的方式行使軟體使用權。 這種使用許可不同於權利轉讓,不發生所有權的移轉或者所有權人的變更。當今世界,絕大多數的軟體交易形式都是使用許可形式,例如經銷許可、復制生產許可等。通常,在軟體商店購買一套軟體,或者在購買計算機時隨機附送的系統軟體,購買者所享有的絕不是該軟體的所有權或者著作權,而僅僅是使用權。在這一交易中所產生的關於軟體的合同即是軟體使用許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