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⑴ 我現有一本房地產權證,但土地性質屬集體;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屬批准撥用宅基地,能向中國銀行貸款嗎。
你好,是可以貸款的,我在廣州市白雲區的農商銀行貸,有需要可以幫忙
⑵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旅遊度假村是以什麼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專事業、農村屬村民住宅等三類,可以使用集體土地建設。其他單位和個人進行非農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
鄉鎮企業必須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民投資為主,在鄉鎮舉辦的承擔支援農業義務的企業。
⑶ 非農戶口通過什麼樣的方式才能取得農村集體土地證
按政策規定,沒有農村戶口的人只能租賃別人的承包地,而沒有擁有土地承包權。
計劃經濟時代劃時代將戶口劃分為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兩種類型,農業戶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產口糧的居民,非農業戶口則是指靠國家分配口糧的城市戶口居民。
農業戶口最大的優勢在於有宅基地和土地。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農村土地是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十二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綜上所述,非農業戶口不能擁有農村宅基地和土地的所有權,只能租賃別人的承包地,而沒有擁有土地承包權。
⑷ 國有土地的取得方式是集體土地使用權類型是什麼意思
土地證是集體土地的,只能賣給本村的村民
土地證是國有土地的,可以賣給任何人
⑸ 請問農村集體的土地,想要寺院建設用,應當以什麼方式取得
土地規劃上有專門的宗教用地。具體情況看其是否是正規的經土地專部門審核批準的屬項目用地,一些歷史遺留土地多數仍維持舊有的使用用途,有些後來變更用途的則可能形成為居住用地、商業用地,能否更改規劃,需要宗教部門去找土地部門辦理立項手續。對於一些民間集資興建的,特別是佔用農村土地的寺廟,一般也是看土地產權歸屬於私有的小產權還是公用的土地產權。有的情況是有了寺廟但其實沒有正常的寺廟建設手續,土地是非法使用,比如佔用農田、村自留地等。對於隱性的,一般冠以文化場所等、社區活動用地等
⑹ 權屬取得方式有哪些2015款
是指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土地權屬來源合法,是進行土地登記,確認土地權屬的必要條件。簡單來說就是分劃撥和出讓兩種,劃撥是國家無償給你試用的土地,不用繳納任何錢,出讓是你買下土地,繳納出讓金,然後有償試用的。
⑺ 建設用地使用權如何取得
建設用地是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按其利用方式,可分為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等。按權屬,建設用地分為國有建設用地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土地管理法》第43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採取出讓、轉讓、租賃或者劃撥等方式取得。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取得涉及佔用集體所有土地,應當辦理徵收的,要先辦理土地徵收審批;涉及佔用農用地的,須同時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
依法開展農用地和未利用地轉用,要按規定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如果不按國家規定繳納,則一律不能下發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批准文件,否則以違法批地處理。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3條、第59條等條款的規定,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等鄉(鎮)村建設,可以按規定申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可分別按照如下方式取得:
國土資源管理實用手冊
鄉鎮企業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持有關批准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申請農民宅基地的,需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
上述建設佔用土地,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相關鏈接
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的含義
鄉鎮企業必須是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民投資為主,在鄉鎮(包括所轄村)舉辦的承擔支援農業義務的企業
鄉(鎮)村公共設施包括鄉村級道路、鄉村級行政辦公、農技推廣、供水排水、電力、電訊、公安、郵電等行政辦公、文化科學、生產服務和公用事業設施等
鄉(鎮)村公益事業包括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所)、敬老院等教育、醫療衛生設施
⑻ 請問合同里有一條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轉讓方式獲得
如果你提的問題是合同原文,那我理解為:這套二手房坐落在院內,院內的土地組成部分有商業轉讓土地,也有集體土地(農民用地),換句話說,院內的房屋有可以上市交易的,也有不能上市交易的。文中「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集體所有」,也就是說提到的這套二手房是小產房,小產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希望我的回答是最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