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一直未攤銷該怎麼辦
⑴ 土地使用權一直沒有攤銷怎麼辦
土地使用權一直沒有封,他應該找當地政府幫忙。
⑵ 資產的土地使用權,攤銷時應計入什麼科目
資產的土地使用權,攤銷時應計入「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成本、製造費用)」科目。
某公司近期購入一塊土地,作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入賬,但產權證登記日期與產權證中規定的使用期限及實際收到土地票據的日期三者不一致,該土地的產權證登記日期為2011年11月,產權證中規定自2010年4月起該公司開始使用此土地,實際收到土地票據的日期為2012年9月。在這種情況下,該公司應選擇哪個時間段攤銷土地使用權?
首先,該公司應判斷是否應作為無形資產入賬核算。《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2006)》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無形資產,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第四條規定,無形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一)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二)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企業購入土地符合資產的確認條件,應作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入賬。
其次,判斷該土地的攤銷期限。《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2006)》第十七條規定,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企業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根據上述規定,土地使用權攤銷,應當自土地使用權可供使用時起,即產權證中規定的使用期限日期2010年4月開始,會計上在2010年4月即應確認該項無形資產,並於當月開始計算攤銷。
假設該公司在實際收到土地票據的日期,即2012年9月才入賬攤銷,應通過會計差錯更正來處理以前應攤銷而未攤銷的土地使用權價值。
若該公司自建自用房屋使用的購入土地:(1)籌建期間,每月應按不同建設項目使用的土地計提攤銷,借記「在建工程——××(項目)」科目,貸記「累計攤銷——土地使用權攤銷」科目;(2)房屋建築物達到可使用狀態後,每月應按土地用途和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製造費用」、「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累計攤銷——土地使用權攤銷」科目。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規定,該公司應採取追溯重述法(指在發現前期差錯時,視同該項前期差錯從未發生過,從而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更正的方法)進行差錯更正,將於損益有關的科目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證、賬、表的追溯處理。
⑶ 土地使用權可以補提以前年度的嗎我公司2008年購置的土地 一直沒提累計攤銷,現在應該怎麼做
1、差錯更正處理,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逐年計算攤銷費用。相當麻煩,而且這部分費用無法稅前扣除。
2、從今年開始計提,將土地原值在剩餘年限中攤銷。
⑷ 土地使用權攤銷情況,攤銷年限是多久
不少於十年。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規定,作為投資或者受回讓的無形資產,在協議答、合同中規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該使用年限分期攤銷;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或者是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攤銷期限不得少於十年。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例如,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期限是40年,公司將其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土地使用權應當按40年期限攤銷。
拓展資料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
1、無形資產採取直線法攤銷,土地攤銷年限50年。
2、在取得無形資產的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3、攤銷公式:年攤銷額=無形資產原值/攤銷年限月攤銷額=年攤銷額/12此外,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攤銷的年限應根據取得土地使用權合同規定使用年限,進行攤銷。土地使用權攤銷一般使用平均年限法。如果土地使用權無法確定使用年限,稅法規定按10年攤銷。
⑸ 無形資產中的土地使用權允許攤銷嗎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里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後會無償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用地使用權通過發包方與承包方訂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土地使用者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⑹ 土地使用權的攤銷問題
1、土地使用權抄應單獨作為無形資產入賬,並按照土地使用證或者協議上的年限進行攤銷。稅法上的規定是不少於10年。
2、如入賬時未能確認價值,可按暫估價入賬。當價格確認後,可以按實際價格進行調整,然後補計提攤銷金額。
⑺ 請問土地使用權屬於無形資產,那它怎樣攤銷
土地使用權攤銷一般使用平均年限法。具體攤銷方式如下:
1、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攤銷的年限應根據取得土地使用權合同規定使用年限,進行攤銷;
2、如果土地使用權無法確定使用年限,稅法規定按10年攤銷。
3、攤銷公式:年攤銷額=無形資產原值/攤銷年限、月攤銷額=年攤銷額/12
4、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當期入賬,應於當月記提累計攤銷,攤銷分錄為:
(1)新會計准則,攤銷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2)原企業會計制度,攤銷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無形資產
(7)土地使用權一直未攤銷該怎麼辦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文件第八條規定,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二)轉讓商標權,是指轉讓商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三)轉讓專利權,是指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四)轉讓非專利技術,是指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五)轉讓著作權,是指轉讓著作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圖形著作(如畫冊、影集)、音像著作(如電影母片、錄像帶母帶)。
(六)轉讓商譽,是指轉讓商譽的使用權的行為。
根據上述規定,結合問題所述情況,公司所持有的發電上網指標不屬於上述應徵收營業稅的無形資產范圍,不用繳納營業稅。同時也不屬於增值稅銷售貨物和提供應稅勞務,不用繳納增值稅。|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⑻ 土地使用權因為不動產證未辦下來,所以未攤銷,說得過去嗎
一、不動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其中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土地使用內權是有償、有容期限的。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按照法律規定,包含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其中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房屋所有權是沒有期限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而不是房屋所有權。註明以後,是為了更好地保護不動產權,也使交易更透明。
⑼ 未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攤銷
至2007年9月份已經攤銷的價值,不用再做調整。
重新計算每年(月)應攤銷的內金額容:
1、尚未攤銷的金額
=土地原值-已攤銷金額+契稅+建議費
2、尚應攤銷的年(月)限=50年-已攤銷年限(或按月數計算)
3、以後每年(月)應攤銷的金額
=尚未攤銷的金額÷尚應攤銷的年(月)限
補充:
如果是從辦下土地證開始算起使用50年,那就應該如你所說,攤銷期再往後數50年。
⑽ 未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攤銷
至2007年9月份已經復攤銷的制價值,不用再做調整。
重新計算每年(月)應攤銷的金額:
1、尚未攤銷的金額
=土地原值-已攤銷金額+契稅+建議費
2、尚應攤銷的年(月)限=50年-已攤銷年限(或按月數計算)
3、以後每年(月)應攤銷的金額
=尚未攤銷的金額÷尚應攤銷的年(月)限
補充:
如果是從辦下土地證開始算起使用50年,那就應該如你所說,攤銷期再往後數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