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有沒有著作權
❶ 作者被剝奪政治權利後,作品的出版權等歸為誰如作品被人收購後,那出版權什麼的歸為誰。還有作品被收
政治權利一般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言論、通信、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版威等權利 ;擔任國家權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政治權利不包括著作權,因此作者被剝奪政治權利後,作品的著作權(著作權法上的出版權歸出版社所有)仍歸作者。你說的作品被收購,在著作權法上一般叫著作權轉讓,轉讓後,受讓人一般按照合同約定行使相關權利,可能只享有作品著作權的部分處分權、收益權。
❷ A寫了一本小說,發表之前殺了人並且被法院判處死刑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有權利繼承作品發表之後的獲得報酬的權利。著作權中的發行權(包括許可內發行權)容由繼承人繼承。出版商無權私自發行,其行為違背著作權法。a子有權索要報酬。
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第十九條著作權屬於公民的,公民死亡後,其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包括許可他人發行的權利)
❸ 被剝奪政治權利終生者在獄中寫的書,其是否還享有著作權
你好,著作權是民事權利不是政治權利,因此仍受法律保護
❹ 關於隱私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隱私權的法律規定如下:
一、《憲法》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條 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三、《民法通則》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四、《侵權責任法》
在我國現行法律中,只有《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講民事權益范圍中包括了隱私權
根據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11、未經他人許可,私自公開他人的秘密。
五、《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
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4)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有沒有著作權擴展閱讀:
隱私權的司法解釋:
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
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隱私材料或者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隱私,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
因撰寫、發表批評文章引起的名譽權糾紛,人民法院應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文章反映的問題基本真實,沒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的,不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文章反映的問題雖基本屬實,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使他人名譽受到侵害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隱私權。文章的基本內容失實,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隱私權
❺ 如果一個人被剝奪政治權利終生,那麼他死後,他的書還能出版嗎
可以。。。他還享有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專作品不論是否發表屬,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依法有署名、發表、出版、獲得報酬等權利。這說明著作權是一種民事權利
,公民從出生到死亡為止,都具有民事權利的能力。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和一般公民一樣具有民事主體的資格,當然享有著作權。況且,我國實行著作自動保護原則,即作品一經產生,作者就享有著作權,不因其身份受影響,更不能因其被剝奪政治權利而失去民事權利。
從保護著作權的角度來講,著作權保護的是具有一定形式的作品,創作者因作品而享有作者資格並取得著作權。所以你的朋友雖被剝奪政治權利,但仍享有著作權。
❻ 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服刑人員是否享有著作權
可以有
❼ 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享有著作權嗎
應該沒有吧,畢竟寫作關政治屁事?
❽ 關於刑法的問題, 一個犯人被判無期,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假設他改造良好,出來以後還有政治權利嗎
減刑是包含附加的,出來後減刑後的附加刑期滿後就享有權利。
《刑法》第五十七條:對於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當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政治權利一般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言論、通信、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等權利 ;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政治權利不包括著作權,因此作者被剝奪政治權利後,只是沒有了出版權,作品的著作權仍歸作者。當他死後,其作品著作權仍還有50年的保護期,由他的合法繼承人繼承。作品如果是在其被剝奪政治權利之前寫作的,根據《著作權法》第2條第1項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所以仍然對作品享有著作權。
判處死刑之所以要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答者理解應為以下幾點理由
1、政治權利是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國家既然剝奪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或終身自由,就應當同時剝奪這些犯罪分子終身的政治權利,以表示在政治上對這些犯罪分子的徹底否定評價;
2、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後,從宣告、核准到實際執行之間存在一定的時間間隔,在此期間,死刑罪犯仍需被剝奪政治權利。
3、罪犯在實際執行前被特赦,特赦後仍需被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