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證實施
A. 房屋所有權證如何更換所有權人
房產變更登記辦理的內容如下:
(一)名稱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機關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證明文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5、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坐落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等名稱發生改變的證明文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5、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三)房屋翻建、改建的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國有土地使用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證;
5、建設工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
(四) 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分割、合並的原因證明文件;
5、房屋測繪報告和房屋測繪平面圖。
(1)房屋所有權證實施擴展閱讀:
二、辦理流程
1、申請;
直接到辦證大廳,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窗口、國土規劃分局窗口、地稅局契稅窗口以及銀行窗口。
2、受理;
3、審核(根據規定必要時安排現場查看);
4、核准並校對記載於登記簿;
5、發證並歸檔。
B. 房屋所有權證是什麼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內、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容。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後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願並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於2013年下半年實施。
C. 買房時只有房屋所有權證有效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上述其中明確規定了購房者取得房產證的具體時間以及拿不到房產證開發商應承擔的責任。即使在合同中沒有具體規定取得房產證的時間,那麼期房的購房者也應在房屋交付使用(開發商交鑰匙的時間)後90日內取得房產證,否則,開發商也要承擔違約責任。
購房人在通過銀行按揭貸款購房時,要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及《貸款合同》。在產權等相關證書辦理完畢後,房管部門再對該房屋進行登記備案,設定抵押權。實施不動產登記後,購房者需要到房管局辦理標明抵押事項的《不動產登記證明證》(原來的《他項權利證》),然後把《不動產登記證明證》放在銀行,就可以拿到產權證了,但產權證上會備注貸款尚未還清的情況。
當貸款全部還清之後,購房者需要帶著銀行所開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去房管局做變更登記,同時解除房屋抵押,撤銷《不動產登記證明》。
D. 房屋所有權證是什麼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回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答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後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願並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於2013年下半年實施。
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啟用不動產權證書。
E. 房屋所有權證的問題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
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一、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 適用條件 為了節省自己的時間和精力,您可以選擇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 在使用銀行按揭貸款的情況下,部分銀行在《住房按揭貸款合同》中強制加人「要求開發商協助將房產證收押」的約定,這種情況下只能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 即使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您仍然可以選擇,是由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稅費,還是開發商或代理公司僅辦理房產證申請手續,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等稅費由您自己來繳納。 適用范圍: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稅費的情況適用 第一步:簽訂委託協議 通常《購房合同》中有關於委託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這個條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單獨的委託協議。此外,很多開發商還會要求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以外另簽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並同意入住前將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交給他們的委託書。 有些時候,開發商會把辦理相關手續的事務委託給專門的代理公司或律師辦理。 此時,您也可以選擇,開發商或代理公司僅辦理相關手續,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等稅費由您自己來繳納。 注意事項: 委託代辦的協議中應明確約定: 1.開發商應該於什麼期限內辦理房產證(如果是「兩證分離」的地區,一定要註明《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當然如果因為行政原因,本地暫時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只能讓步了); 2.開發商或代理公司應當於什麼期限內提供繳納相關稅費的正式收繳憑證; 3.約定一旦因開發商原因導致不能如期辦理或辦證發生錯誤的情況時如何處理,最好明確約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開發商應賠償全部房款x%的賠償金」等明確的違約處理方法; 4.約定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的,購房人如何核驗房產證,因為這種情況下購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產證; 5.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事宜,有些銀行不扣押房產證,僅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的手續是否由開發商辦理以及如何辦理等事宜也應當約定清楚; 6.約定代辦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法,並要求提供正式的開發商蓋章的收據。 如果《購房合同》對此沒有詳細約定,請一定要在這份委託協議中爭取加入這些條款。 第二步:繳納房產證代辦費、公共維修基金、契稅、印花稅 辦理收房入住手續的時候,開發商往往會要求您繳納這些費用。注意事項: 1.在交錢之前,請您了解一下這些稅費的收繳標准,以便核實開發商計算是否正確,可參見本書附錄十一。 2.交錢之後,請您一定保留好收款憑證,並一定要求收款單位蓋公章,不要收「白條」。 第三步:按照約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稅費之後,申請辦理房產證,並辦理抵押登記後,您就可以領取房產證了。 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機會仔細核驗房產證上的記載,一旦存在記載錯誤,應及時要求更改。 注意事項: 1.仔細核對證書的數量,如果約定取得兩證,一定要核驗是否齊全; 2.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如與合同約定不符,要求開發商說明原因; 3.核對「他項權利」一欄記載的抵押事項; 4.索要繳納稅費的正式發票。 適用范圍:自己繳納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稅費的情況適用 第一步:簽訂委託協議 通常《購房合同》中有關於委託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這個條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單獨的委託協議。此外,很多開發商還會要求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以外另簽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的委託書。 有些時候,開發商會把辦理相關手續的事務委託給專門的代理公司或律師辦理。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同「辦理流程一」中的「第一步」。 第二步:繳納房產證代辦費 售房人住的時候,開發商會要求您繳納。注意事項: 交錢之後,請您一定保留好收款憑證,並一定要求收款單位蓋公章,不要收「白條」。 第三步:自己到相關部門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或代理公司的辦事人員。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注意事項: 請保證及時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根據法律規定,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因此如果您不能及時繳納會影響到您獲得房產證。 請一定保留好繳納稅費的正式收繳憑證,並及時交給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們下一步的申請工作。 第四步:按照約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稅費之後,申請辦理房產證,並辦理抵押登記後,您就可以領取房產證了。 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機會仔細核驗房產證上的記載,一旦存在記載錯誤,應及時要求更改。 注意事項: 1.仔細核對證書的數量,如果約定取得兩證,一定要核驗是否齊全; 2.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如與合同約定不符,要求開發商說明原因; 3.核對「他項權利」一欄記載的抵押事項。 提示:及時查詢房屋產權狀態 即使委託代辦房產證,您也有必要及時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查詢所購房屋的產權狀態,如果發現「危險情況」,如開發商非法設定抵押等,可以及時主張自己的權利。
具體實施
需要的資料 1. 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⑴購房人已婚 ①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⑵購房人單身(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①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②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單身聲明具結書 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購房者在異地則到公證處辦理 購房者在國外則到大使館辦理 ⑶購房人為單位 ①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則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產權登記費 居民住宅 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其它房產建築 面積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為300元,1000~2000㎡的為500元,2000~5000㎡的為800元,5000㎡以上的為1000元;如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契稅稅率及繳款書 契稅繳款書的辦理 1.提供戶主身份證復印件。 2.提供銷售發票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提供銷售合同及最終補充合同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4.若開發公司代為辦理,則派遣員工時應出具公司蓋章的證明書。 契稅稅率 1.普通住宅 144㎡以下為1.5%,144㎡以上為3%。 2.非普通住宅(高檔住宅如別墅等)為3%。 注意事項 保證合同﹑發票﹑測繪報告等各個憑證資料的內容一致性, 認真核對,確保措辭﹑各項數據﹑日期等一致無誤。
F. 房屋所有權證
房產證就是《復房屋所有權制證》的簡稱,依據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2015年3月1日實施),對於新購、置換、持有人要求的、已經全部有原來的《房屋所有權證》給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區別:
⑴封面上原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現在名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⑵《不動產權證》是房地產權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不動產權證比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更詳細。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等;而不動產權證的裡面除了原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防偽鐳射標簽)、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⑶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問題。
⑷增加不動產登記號,是全國范圍內不動產唯一「身份證號碼」。
⑸內頁有防偽鐳射標簽,蓋章原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現為各登記機構的公章。
⑹內頁附圖頁有金屬線,並且更全面。
G. 房屋所有權證是什麼 房屋所有權證與房產證有
房產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依據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2015年3月1日實施),對於新購、置換、持有人要求的、已經全部有原來的《房屋所有權證》給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區別:
⑴封面上原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現在名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⑵《不動產權證》是房地產權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不動產權證比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更詳細。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等;而不動產權證的裡面除了原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防偽鐳射標簽)、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⑶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問題。
⑷增加不動產登記號,是全國范圍內不動產唯一「身份證號碼」。
⑸內頁有防偽鐳射標簽,蓋章原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現為各登記機構的公章。
⑹內頁附圖頁有金屬線,並且更全面。
H. 房屋所有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區別
房產證其實就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所以它們之間沒有任何的區別,因為它們就是一個證版件,只是名稱不一權樣而已。
1、房屋所有權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才具有合法的效力。
2、房屋所有權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一個書面證明,所以房屋所有權證是以一個房屋為一個房屋所有權證為原則的,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面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所以一個家庭只能發放一個房屋所有權證。
3、房屋所有權證只能向特定的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比如房屋是共有的,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以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屋所有權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所發放的一個權屬證明,所以其內容和登記的內容是一樣的。
I. 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程序是怎樣
房屋所有權證一般程序辦理: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