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多重轉讓
發布時間: 2020-12-26 19:08:52
Ⅰ 如何查看所買房屋是否存在一房多賣情況
方法:
申請人需要拿房產證復印件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到檔案局查檔。
如何防止一房多賣情況:
一、購房者要進行產權調查。
交易中心通常備有房屋的原始記錄,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狀況、產權共有人等。發
現房屋產權證上的記載與調查結果不相符時要注意,賣房者有可能是一房二賣。
二、提存房屋產權證。
簽訂買賣合同後,若未辦理過戶手續,房屋產權證仍由賣房者持有。有些購房者看到房屋產權證後,會誤認為產權仍為賣房者所有,為賣房者一房二賣提供了便利。購房者可要求賣房者將房屋產權證提存在第三人處,待辦理過戶時,再從第三人處取出。
三、購房者要在交易中心登記後,再向業主支付首付款。
這樣可以避免某些人將房屋一房二賣後,再詐騙購房者的購房款。
商品房一房多賣也叫商品房多重買賣,是指出賣人就同—商品房訂立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買賣合同,將房屋先後賣於數人,形成數個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的行為。
在處理商品房多重買賣糾紛時,主要涉及到相關買賣合同的效力的確定以及何人可以取得爭議商品房所有權的認定問題。
在商品房多重買賣合同中,如果數個買受人均主張對標的物的所有權時,讓哪個購買人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是解決此類糾紛的一個重要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參考資料:一房兩賣_網路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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