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證土地空的
① 我的房產證的面積是49.43平米,而土地證使用權面積和獨用面積是空著的,只有分攤面積2.35是怎麼回事
你住的一定是小區內的商品房,而且樓層較高,住戶較多,所以在辦理土地分專割登記時土地證上的面屬積較小。《物權法》第九十三條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九十四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多層住宅的各業主對本棟樓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屬於按份共有的用益物權,土地使用權證上的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即指本土地使用權屬按份共有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依本業主房產建築面積占整棟樓建築面積的比例計算)。舉個例子:一棟房子佔地200平方米,5層樓一個單元共10戶,建築面積均為100平方米,那麼一戶分攤土地面積按份共有土地使用權即分攤面積為20平方米。獨用面積是指土地使用權人單獨使用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如果本宗地屬按份共有的土地使用權,就沒有獨用使用權面積。《物權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② 房產證:「土地使用年限」處是空白,這事怎麼回事
說明來你所購買的房子源土地性質為劃撥。
劃撥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土地使用權是由國家行政劃撥的,劃撥地在發生交易時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國土部門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讓金,現在一般2000年以前建造的房屋、公有住房改制房、還建房、經濟適用房等是劃撥地。與之對應的是出讓地,出讓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已經向國土局交納土地出讓金,出讓地一般有出讓終止年限,一般為50-70年,年限到期前發生交易,不交納土地收益金,年限到期可以續交土地出讓金。除此之外沒有差別。
③ 房產證裡面的土地情況為什麼都是空白的
說明你所購買的房子土地性質為劃撥。
劃撥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土地使用權是由專國家行政屬劃撥的,劃撥地在發生交易時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國土部門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讓金,現在一般2000年以前建造的房屋、公有住房改制房、還建房、經濟適用房等是劃撥地。與之對應的是出讓地,出讓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已經向國土局交納土地出讓金,出讓地一般有出讓終止年限,一般為50-70年,年限到期前發生交易,不交納土地收益金,年限到期可以續交土地出讓金。除此之外沒有差別。
④ 我買了一套房房產證上房屋性質一欄空白,規劃用途一欄寫住宅,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一欄空白,土地使用年限...
你可以先去相關部門咨詢一下。對於土地使用許可權至2017年6月30日止請問對我今後是否有影響。專那肯定有影響了屬。因為土地使用期限到今年6月30日止,到6月30日後如果你不續簽土地使用合同政府會收回你的土地使用權的。
你可以去相關部門續簽土地使用許可權。
⑤ 房產證上房屋性質為空白,規劃用途為住宅,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空白,土地使用年限也是空白有什麼影響
應該是劃撥土地,你的房產證發證比較早,沒什麼影響一樣可以交易
⑥ 為什麼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的「地號」、「土地使用年限」和「圖幅號」都為空白
使用年限都是空白的,規定是70年,70年後不是說順延什麼的。「圖幅號」是什麼?
⑦ 十年前有土地房產證樓房前空地住戶有使用權嗎
十年前有土地房產證的樓前面有空地,住戶有權妹用嗎?首先在城市裡。那麼只有樓房內歸你自己使用。而外邊屬於公用部分。
⑧ 我買了一套自建房,房產證上性質一欄空白,但土地使用權上寫了住宅,現在稅物要定為商住
首先,不能調整為商業,你土地就是住宅,不可能給你變更為商業和住宅的。你一樓是商業,是自己私自變更使用性質。兩套變一套,那個不好辦理。以前是兩套,不能合並。
⑨ 房產證上《共有權》一攔寫空白,是什麼意思
1、說明這房產沒有約定的產權共有人。
2、沒有約定的產權共有人不等於沒有法定產權共有人。比如:夫妻。夫妻婚後共同財產為共同所有,但無需在房產證上標注。
⑩ 我購置了一套房產,房產證上土地使用權面積是20平米,而共有使用權面積沒有是空白,這個房子有沒有問題
你可以問一下該小區總建築面積。總佔地面積。然後根據你房屋面積大致對比一下。
應該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