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房子是享有使用權還是所有權
房屋的使用權是你可以使用,但是房子最終權不屬於您。所有權是您是產權人可以進行自由買賣。最終權是您自己。
B. 房產使用權與房產所有權一樣
房產使用權與房產所有權不一樣。
房屋使用權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房屋的使用權是對房屋的實際利用權力,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如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
使用權買賣從法律角度來說,其實質是變更長期的租賃關系的承租人。由於現在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權,雙方存在的只是租賃關系,所以如果購買使用權後想再上市交易的話,需先將該房屋按照成本價購買,然後按照已購公房上市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後方可上市交易。
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產權的房子都是公房,產權屬於國家或集體。這種使用權是從權中分離出來的一種獨立的財產權,這種使用權允許使用權者或者是公房的承租者在規定的一定范圍內,通過特定的方式轉讓或者是交換房屋的使用權。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在房產市場中也存在,因為價格、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響,也會有購房者購買。
(2)購買房子是享有使用權還是所有權擴展閱讀: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在交易過程中會遇到很多問題:
一、權益無法保障
在正常居住情況下與普通商品房無異,布置裝修都隨意,但是如果遇到了特殊情況,與普通商品房的差異就出來了。一但遇到房屋拆遷、回收,將面臨房財兩空的囧境,無法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房產證是個人擁有房產的憑證。只有房屋的使用權,無法入戶口,也沒法獲得其他權利。
二、無法轉變為產權房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通常是因為政策原因受到優惠,所以要想從沒產權的房屋轉變為有產權的房屋,也要受到政策的限制。能把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的可能性極小,難度極高。
三、無法辦理貸款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是無法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所以必須一次性全款付清,並且雙方的合同只是債權債務關系,這會增加購房者的壓力。從賣房者的角度看,買方為了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會採取怎樣的手段也是意料不到的,這些會導致在使用權房的轉讓中出現不少的問題。
四、戶口問題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無法解決購房者的戶口問題,有可能買賣雙方交易的時候,購房者支付了一定定金,但是對方如果不遷移戶口,或採取種種方式拖延,為了拿到全額房款。到時候即使已經住進來了,但是由於現在的戶主不同意,而無法將戶口遷移進來。
C. 房屋買賣所有權和使用權有什麼區別 如房屋買賣產權出賣以後,可否在有使用權
房屋所有權是指產權人是個人或單位,可以自由買賣。而使用權產權人是國家或單位,個人以承租的方式租賃下來居住,每月向產權單位繳納一定房租,承租人沒有所有權,所有權不發生轉移,即不能隨意買賣。國家規定所有權房不能買賣。
你說的把產權房屋賣出去了,房屋的所有權也發生轉移了,就與你沒關系了。
D. 現在買房子的是買使用權還是所有權
現在很多剛上班不久或者手裡沒有富裕的錢的人在北京買房肯定滴沒戲。但現在市場上有很多十年或二十年的。如果購買這樣的使用權的房子風險大么?很多人都會有疑問地產所有權是指房地產所有權人對自己的房地產,依照法律規定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從上述可知,房屋使用權僅為產權(所有權)中的一部分,他並不能享受佔有、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有使用權的房子買來風險太大,現在都是全款付清,等十年或二十年之後房子還不是你的,等於是話高價變相的租房了,產權持有人也隨時有可能把房子收回去。使用權的房子情況非常的復雜,有的買了合算,有的買了倒霉.要看什麼單位什麼地點的地,還要看開發商是誰. 目前使用權房子主要有兩類單位的地: 一是地方集體的土地上建起來的,這種地的使用權一般時間較短,有些房子只有二十年的使用權,更不放心的是,集體土地一旦遇上政府規劃拆遷的話,那是無條件執行,賠償的話按購房價再折舊,如果是這種性質的土地建起來的房子最好不要買。 二是部隊的地.這首先要看地點.如果是在部隊宿舍區的地建起來的房子就比較放心,這一般不會拆遷,且使用期較長,如果是遠離宿舍區建起來的房子最好不要買,部隊隨時可以軍事為由實施拆遷,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賠償標准同上.其次看開發商是誰,如果是部隊自己出全資建起來的房子較放心,不會有什麼糾紛.但好多部隊的房子都是部隊出地,開發商出資建起來的.這樣的房子就相當復雜了,部隊與開發商合作一般是採取房子分成的辦法,局外人根本不知道部隊給開發商這部份房子的使用期是中國年,而開發商賣房時一般都說是70年,合同也敢簽,因為錢到手後,你就找不到他人了,即使找到也沒用,起訴無門,因為涉及部隊的地,地方法院沒有管轄權,不會受理官司.所以如果是買部隊與開發商合建的房就要相當的謹慎,二手房的話最好就不要買,搞不好就當了冤大頭,官司都沒地方打.淘房中國提醒大家對於這種使用權的房子還是謹慎小心一些。
E. 買房是買所有權還是擁有權
土地分為三種,國有、集體、未利用地。買房屋一定是國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地產。農村房屋出售就是小產權房,沒有產證,國家打擊的,不受法律保護。
開發商經出讓獲得國家土地使用權(70年),過戶後,小業主對房屋擁有所有權,但是土地,仍然只擁有使用權(60多年)。年限滿後,小業主可以有償續土地使用權。
集體土地所有權歸集體。集體戶口(農村戶口)可以申請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造自住房,這個房子可以出售,但是一經出售,就不能再申請,就目前來看,出售宅基地很不劃算的,除非急用錢。
國外居民可以購買土地所有權。我國香港地區也可以。
F. 房屋的所有權,是不是所有權,還是僅僅是使用權,那為何還要說房子的「所有權」歸誰
房屋的所有權,是物權法中規定的對房屋唯一的排他的權利,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以房產證確定房屋的所有權人,而使用權是建立在所有權基礎之上的,所有權人可以自己行使使用權(自住),也可以授權他人行使使用權(借住,出租)
誰說房子不具有恆久性?直到房子滅失或者所有權轉移,或者所有權人死亡,所有權都在啊,其實從物權角度來說,房子就像一個手機,像一輛汽車一樣,都是一個「物」,沒有區別
G. 誰知道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有什麼區別
「房子的所有權年限是70年」的說法不確切,只要「房屋合法存在」,房主就享有所有權。房屋的使用權指的是
土地所有權。
土地所有權始終歸國家所有,個人只獲得土地使用權。55年到期後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有以下幾種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此外,土地使用權未到期國家也可徵用,但應就剩餘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H. 房屋使用權和房屋擁有權是同一回事嗎房產證上的是指使用權還是擁有權,還是兩者都包括
呀!是不是看房的時候人家告訴你是使用產權呀!那個房子我告訴你最好別買,因為在房管局沒內有登記容不是合法滴。他就是沒有產權的,你說的擁有權可能就是所有權啦,他是由房屋管理交易中心給你備案登記的,這樣的房子買了沒有什麼問題!希望能幫上你,
I. 房屋使用權(居住權)與房屋所有權
一、房屋的使用權是對房屋的實際利用權力。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如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房屋使用權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權買賣從法律角度來說,其實質是變更長期的租賃關系的承租人。由於現在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權,雙方存在的只是租賃關系,所以如果購買使用權後想再上市交易的話,需先將該房屋按照成本價購買,然後按照已購公房上市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後方可上市交
二、房屋產權是指產權人對房屋的所有權和對該房屋所佔用土地使用權。房屋作為不動產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房屋在發生轉讓等產權變更時,必然是房地一體進行的,不可能將房屋與土地分割開來處分。在具體的房地產項目銷售中,開發商擁有房屋、車庫等的產權並獨立出售,但屬於小區綠地等部分的公建,對購房而言,就不具備產權的概念。
三、房屋的產權代表著個人擁有這個房子,是房屋的所有人。房屋的使用權代表只是一種使用權,也就說個人擁有使用它的權力,但並不代表擁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