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房產證永久使用權
⑴ 為什麼房產證上土地使用權只有20年
房產證上的土地使用權只有20年,大致可以區分兩種情況:
一、如果購買的是新開發的商品房,出現這種情況,那隻能說明開發商辦理土地使用權交納出讓金的時候,只交納了20年的出讓金,所以只獲得了20年的土地使用權;
二、如果購買的是二手房,出現這種情況,那麼就說明,土地使用權的剩餘使用年限只剩下20年了。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⑵ 我購買的一套二手房是政府劃撥地原房主房產證是使用所有權,土地證是使用權使用年限是無限期為什麼過戶
答:
1、該房子抄是建設襲在政府劃撥的土地之上的,一般情況下,不限定使用年限。但是,不限定使用年限並不意味著土地可以無限期、無償使用下去,只不過相關的配套政策還不完善而已。
2、該戶的土地使用權證可能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3、將來如果徵收物業稅的話,你的房屋很可能要多交稅。
當然,各地對政策的掌握不同,相關細則也不同,祝好運!
⑶ 房子有房產證土地證許可權只有30年怎麼辦
不用擔心,我國物權法也有明確規定:居民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的,回自動續期。民間一直有傳答言說產權到期後房子由國家無償收回的說法,這是不了解房地產權利和不懂法的庸人自擾!
房地產的權屬分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房屋的產權是屬於產權人私人的,永久的。而土地只有使用權,土地的產權歸國有,所謂的「產權剩多少年」實際上是指土地的使用權還剩多少年,我國的住房是從開發商拿地的時候算起。
現在的住宅用地,開發商拿地時為了減少成本,一般都只買了50年的土地使用權,加上前期擱置和建成的交房的時間,購房者實際入住基本都只能享受40幾年,再轉手的話,大多數購二手房都只有30年左右的土地使用期。
⑷ 房產證土地證合一就能說明有土地使用權了嗎
你一直有土地使用權(因為你交土地出讓金了),原來沒有土地證的時候回也有(理論上),不過一般來答說一棟樓一個土地證,沒有分割,也就是沒有把一棟樓所佔有的土地分成每戶佔有土地,現在有土地證,相當於土地分割了。
房產開發公司也不能在業主不知道的情況下將土地抵押了(因為一般沒人關注土地的事),這是最大的意義。
⑸ 土地證到期,地類用途是商服。房產證是住宅怎麼辦理。土地出讓金怎麼交。
是可以確認土地使用面積的.住宅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為70年。因此對拆遷補償來說。一版旦繳納了土地權出讓金,買受者肯定會提出疑問,是不必擔心的問題.法定對土地使用面積的確認是土地使用證而不是房產證的土地欄,土地的性質也就變成轉讓的了,是國有土地,房價可能會受影響,籠統地說就是手續不齊,因此**未作審批.你的土地欄上面積為0.在通過招投標取得土地以後。 2。 開發商手續不齊則是開發商存在的問題,但還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也就沒有發給開發商可以頒發土地證的相應證件,全額補償應該是沒有問題的,這表明目前還不承認該項地產的數量,所以是劃撥性質的土地(國家還沒有取得相應的補償)。 4國有劃撥土地與開發商手續不齊(未作審批)是兩個有聯系的不同問題。 國有劃撥土地是指該地塊的性質,開發商還有土地方面的其他手續。土地使用期屆滿會自動續期,如果沒有土地使用證。但如果開發商補齊手續以後,這些手續會因為種種原因而延誤。 3。但就房價來說,但房屋本身是永久的所有權而不是使用權
⑹ 房產證上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和 土地證上使用權類型為什麼不一樣
這屬於劃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
1、「劃撥」是獲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其中一種取得方式。
2、劃撥土地是無償取得,「無償」是指沒有向國家交納土地使用費用,而不是指「零成本」。依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三條,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3、我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劃撥土地上的房產轉讓時,必須依法補交土地出讓金。繳納出讓金後,土地證上的「土地使用權類型」欄目變更為「出讓」。
依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准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4、商品房用地不屬於國土資源部頒布的《劃撥用地目錄》中可以使用或保留「劃撥」用地性質的土地范疇,因此,必須依法補交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標准會受到當地經濟發展程度、周邊配套設施完善程度、房地產市場交易價格等諸多因素影響,呈逐年上升趨勢,也就是說,補交出讓金的時間越遲,交納的費用會比相同條件下的其他購房戶交的要多。
依據是:《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於標定地價的40%。標定地價由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根據基準地價,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塊條件核定。
5、另外,應當提醒的是,同一幢樓不同住戶補交土地出讓金的時間不相同,補交的費用是不一樣的,但是,同一宗地的土地出讓截止年限是一樣的,也就是說,越遲補交土地出讓金,取得的土地使用剩餘年限就越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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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材料
由於辦理土地證的房屋類型很多,如商品房、私房以及房改房等。每種房子辦理土地證需收取的材料不同,所以下面將一般需要准備的資料羅列如下。
土地登記申請書
土地登記申請書可在辦理窗口直接填寫。
購房發票
申請人身份證
房屋產權證(房產證)
房產契稅證明
辦理土地證的注意事項
1、對於委託他人辦理土地證書的,須提供土地登記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
2、對於通過贈與、繼承方式獲取房屋產權的,還需提交公證書及原土地證書,
注意事項
由於各地對辦理土地證書收件材料的要求個不相同,因此本經驗僅供參考。
劃撥土地房產證辦理流程
在辦理土地證之前向開發商領取以下東西: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有開發商蓋章的),房屋分層分戶圖,購房發票,辦理土地證的圖。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的轉移,需要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的土地登記需要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⑺ 房產證與土地證的使用年限一樣嗎
新房的房產證上的土地使用年限,主要是分為3種:70年產權,50年產權,40年產權。
二手房的房產證的土地使用年限,根據交易狀態不同,有所不用,以70年產權為例:
如果你是從第一任房主手裡買,那麼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假如你是從第2任房主手裡買,那麼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第2任的使用年限。
⑻ 土地使用證是不是和房產證使用年限是一樣的嗎/
1、房產證,全稱應該是「房屋所有權證」。沒有年限。在中國你擁有的是房子,回而且土地永遠是答國家的,你只有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證」,是配合你所購買的房屋產權證的,土地證上會有一個年限,也就是常說的住宅70年,辦公50年,商業40年。也就是說開發商拿地前要交相應年限的土地出讓金。
3、土地證上的年限,是自開發商取得該塊土地的開發權開始,也就是開發商拿到土地開始就計算了,不會以你買房的時候計算的。以70年為例,開發商2000年拿地,不地等房子蓋好,你買的時候都2010年了,那就是說,你所購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就到2060年,而不是2070的。
4、這樣就存在70年後,你的房子的處置了,不會在70年後就收回的,因為這片土地上的房子是你的,而且房子還能用,又沒趕上拆遷呀,修地鐵修呀、國家徵用的,你不只要去國土局交出地出讓金就成了。
⑼ 土地證上的使用權面積是什麼意思應該等同於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么
不等同,81.89平米是建築面積,包含你的8.68平米以及公共走廊,樓梯,牆體的等公共區域的面積。
第一, 81.89是指你目前居住的房子的使用面積,就是卧室,客廳啊之類的。
第二, 8.68平米,是因為你是買的單元房,所謂分攤,商品房應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築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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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
1、突出牆面的構件、配件和藝術裝飾,如柱、垛、勒腳、台階、無柱雨篷等。
2、檢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層高2.2米以內的技術層。
4、構築物,如獨立煙囪、煙道、油罐、水塔、儲油(水)池、貯倉、圓庫、地下人防干支線等。
5、建築物內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台。
6、沒有圍護結構的屋頂水箱。舞台及後台懸掛幕布、布景的天橋、挑台。
7、單層建築物內分隔的操作間、控制室、儀表間等單層房間。
8、層高小於2.2米的深基礎地下架空層、坡地建築物吊腳架空層。
⑽ 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和土地證上的使用權面積
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水平面積的總和。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使用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和生活使用的凈面積。
使用權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或生活使用的凈面積之和。住宅買賣中即套內面積減去套內牆體面積是屋中的凈使用面積,有效面積是建築面積減去房屋混凝土、磚砌體結構等結構構件所佔面積,這包含廚房、衛生間所佔面積。所以房子真正能使用面積的小於建築面積。
分攤面積指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公攤建築面積、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築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套(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10)土地證房產證永久使用權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實際使用面積的計算規則:
計算使用面積時有一些特殊規定:躍層式住宅中的戶內樓梯按自然層數的面積總和計入使用面積;煙囪、通風道、管井等均不應計入套內使用面積;內牆面裝修厚度計入使用面積。計算住宅租金,都是按使用面積計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及其附件定義:建築面積=有效面積+結構面積=使用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使用面積=建築面積-結構面積-輔助面積;有效面積=建築面積-結構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