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使用權獲得方式
① 工業用地使用權是個人的,但有人在土地建工廠怎麼辦
工業用地使用權是個人的,但有人在土地建工廠,你可以直接向有關部門去反映情況。
② 工業用地為什麼不能進行分割轉讓
工業用地上的產業用房只能按整棟的方式辦理一個房產證,使用者不能進行產權分割,無法進行轉讓和再開發。
目前的工業用地出讓、使用政策規定,工業用地上的產業用房只能按整棟的方式辦理一個房產證,使用者不能進行產權分割,無法進行轉讓和再開發。
在這種傳統制度約束下,眾多工業用地上的產權房只能出讓使用權或租給其他企業,而且經常出現四五個企業共同在一個產權證下擁有使用權的情況。
其次,這也符合家族式企業升級轉型的需要,有不少工業用地是一個家庭的幾個兄弟合夥買下的,不可分割的規定限制了他們各自的發展;
這些業態有不少介於傳統工業製造和商業之間,需要更加靈活的產業空間。
隨著企業轉型,高新技術企業已經不需要太大面積的工廠廠房了,分割後可為其攤薄廠房使用、購買成本,同時也減輕了產權所有者的轉讓壓力。
購買分割產權的企業擁有產權證後也方便出租或急需轉讓,能夠獲得穩定的產權。
由於此前的產權模式實施了很多年,短時間內調整規則難度很大,相關部門進行確權等工作的工作量會突然增加很多,還需要對涉及政策進行調整。
(2)工業用地使用權獲得方式擴展閱讀:
當把技術、經濟上有直接依賴關系的工業組成聯合企業時,如鋼鐵、石油化工、紡織、木材加工等聯合企業,則需要很大用地。
可見影響工業用地大小的因素很多,規劃中必須根據城市發展戰略對不同類型的工業用地進行充分的調查分析,為未來的城市支柱產業留有足夠的空間和彈性。
但同時也要注意工業發展應節約用地,充分利用和發揮城市土地市場和規劃管理的作用,有效地控制城市工業用地的浪費現象。
形式2
地形要求工業用地的自然坡度要和工業生產工藝、運輸方式和排水坡度相適應。
利用重力運輸的水泥廠、選礦廠應設於山坡地,對安全距離要求很高的廠宜布置在山坳或丘陵地帶,有鐵路運輸時則應滿足線路鋪設要求。
形式3
(3)水源要求安排工業項目時注意工業與農業用水的協調平衡。
由於冷卻、工藝、原料、鍋爐、沖洗以及空調的需要,如火力發電、造紙、紡織、化纖等,用水量很大的工業類型用地,應布置在供水量充沛可靠的地方,並注意與水源高差的問題。
水源條件對工業用地的選址往往起決定作用。
有些工業對水質有特殊的要求,如食品工業對水的味道和氣味、造紙廠對水的透明度和顏色、紡織工業對水溫、絲織工業對水的鐵質等的要求,規劃布局時必須予以充分注意。
形式4
能源要求安排工業區必須有可靠的能源供應,否則無法引入相應工業投資項目。
大量用電的煉鋁、鐵合金、電爐煉鋼、有機合成與電解企業用地要盡可能靠近電源布置,爭取採用發電廠直接輸電,以減少架設高壓線、升降電壓帶來的電能損失。
染料廠、膠合板廠、氨廠、鹼廠、印染廠、人造纖維廠、糖廠、造紙廠以及某些機械廠,在生產過程中,由於加熱、乾燥、動力等需大量蒸汽及熱水,對這類工業的用地應盡可能靠近熱電站布置。]
③ 請問國有土地使用權獲得方式有哪些
國有土地使來用權的取自得有劃撥和出讓兩種方法。
1、劃撥。用地單位的項目如果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要求,可以通過縣政府審批無償劃撥獲得劃撥土地使用權。這種使用權只有使用權,無權處分,轉讓土地。
2、出讓。出讓有招拍掛出讓和協議出讓兩種。現在國家要求經營性用地一律招拍掛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已經很少了。具體出讓方法可以參考國土資源部【2008】 35號令
④ 工業用地與商業用地的區別,在使用許可權、年限上有何差別
1、使用年限
工業用地使用年限30年,商業用地使用年限40年.
2、價格不同
工業用土地價格低、商業用地價格高。
3、使用許可權不同
國家規定不允許違反用土性質使用土地,即不允許在工業用地上從事商業活動,商用用地從事工業活動。
4、區位不同
商業用地主要在市區內、工業用地主要在市郊或接近市郊處。
(4)工業用地使用權獲得方式擴展閱讀
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的程序:
1、寫個變更用途的申請,然後報送到土地局,逐級上報到主管土地規劃的副市長簽字,然後拿著批復到規劃部門辦理規劃變更,和土地局重新簽定土地合同,然後補交土地證》不等同於《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土地規劃用途性質分類有多種,如居住用地、商業用地、工業用地等等。
2、價格與此地塊價格有關,沒有明確的標准,各個地市也不同,建議您去相關部門咨詢。《土地證》不等同於《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土地規劃用途性質分類有多種,如居住用地、商業用地、工業用地等等。
3、《土地證》只說明有擁有該地塊土地使用權,但所建項目是否符合規劃用地性質,以及是否適合在該地實施所建項目,則要進行審批,並由規劃土地管理部門和有關機構出具《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必要時,需進行土地使用用途變更手續,俗稱「土地變性」。土地是劃撥並不影響房產交易。
參考資料
網路-工業用地
網路-商業用地
⑤ 國有土地取得的方式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二、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即劃撥土地使用權不需要使用者出錢購買土地使用權,而是經國家批准其無償的、無年限限制的使用國有土地。但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者依法應當繳納土地使用稅。
三、以轉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即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原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轉讓人,接受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受讓人。
(5)工業用地使用權獲得方式擴展閱讀:
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九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⑥ 關於工業用地使用權轉讓有哪些規定
工業復用地必須實施招標制拍賣掛牌出讓,並堅決執行全國最低價標准。
1公布出讓計劃,確定供地方式
2編制、確定出讓方案
3地價評估,確定出讓底價
4編制出讓文件
5發布出讓公告
6申請和資格審查
7招標拍賣掛牌活動實施
8簽訂出讓合同,公布出讓結果
9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交付土地
10辦理土地登記
11資料歸檔
⑦ 工業用地如何變為商業用地
首先,工業用地向商業用地轉變必須符合城市規劃,並按照土地出讓的相關規定,由工業用地使用人與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聯系,由土地收購儲備機關根據收購計劃安排收儲。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的基本步驟如下:
1、原土地使用者向國土部門申請交回土地,並由原土地使用者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評估機構確定補償價格,對原土地使用者進行補償。
2、國土部門根據規劃部門出具的原地塊調整後新的用途及規劃條件,在綜合考慮政府公布的土地出讓金標准、土地成本、市場教育參考價格和近期相鄰宗地交易價格的基礎上,經規劃、國土、財政、監察部門集體會審確定土地出讓起始價,並由土地交易機構依法組織招拍掛出讓。
3、經招拍掛出讓後產生新的土地使用者。新的土地使用者與土地交易機構簽訂成交確認書,並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價款。
4、土地使用者按土地出讓合同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7)工業用地使用權獲得方式擴展閱讀:
根據國土資源部近日發布的《關於發布實行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工業用地必須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其出讓底價和成交價格均不得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的最低價標准。大致的流程以下:
1、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對擬出讓地塊的正常土地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2、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發布,並對申請人進行資歷審查;
3、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出讓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經過現場競價肯定競得人後,拍賣人或掛牌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向競得人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批准文件;
4、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向受讓人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並依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用地批准書》肯定的時間和條件將出讓土地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付清全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依法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對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需注意以下幾點:
1、有政府批文,即經政府批准(包括政府、規劃局、國土局等);
2、如果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未約定出讓土地使用權改變用途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則無需經過招拍掛程序;
3、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者變更合同;
4、補交土地差價。法律文件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5號)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徵得出讓方同意並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土資源部關於發布實施《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的通知
⑧ 如何辦理工業用地的土地證
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到當地的土地局進行辦理。
工業用地需要的證件:
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
審批程序:
1、建設單位向區規劃辦領取規劃用地審請表
2、填報表格,資料准備齊全後交規劃初審、加具意見上報市規劃局;
3、市規劃局科審核,通過後核發《選址意見書》。
(8)工業用地使用權獲得方式擴展閱讀:
土地證的具體作用:
(一)所謂土地使用,是指按照土地的自然屬性、法定用途或約定方式,對土地進行的利用。根據物權理論,土地使用權是對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屬於用益物權,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
但是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生產,因此,以下所指的土地使用,主要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
(二)土地使用權的行使。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權轉讓、作價出資、出租或抵押。
(三)土地使用權的限制。是指土地使用者必須嚴格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或劃撥批准文件規定的條件、方式、用途等使用土地,違反了這些規定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土地使用權的終止。土地使用權因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提前收回或土地滅失等原因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