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劃轉取得土地使用權如何做賬
Ⅰ 政府無償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如何會計處理
借:無形資產——土地
貸:資本公積——國家無償劃撥土地
Ⅱ 政府無償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如何會計處理
在新准則下對於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按公允價值入賬。如有相關憑證,該憑證所列明金額與公允價值差額不大可以按該憑證所列金額入賬。如沒有註明價值或註明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較大、但有活躍市場的,應當根據有確鑿證據表明的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作為公允價值。對於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義價格計量。
取得時會計處理:
借:無形資產
貸:遞延收益
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攤遞延收益,計入當期收益。以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在取得時計入當期損益。
支付的土地徵用費及遷移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如是正常施工所必須程序,那麼應計到該項資產的成本中。
對於房地產企業,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能計到「無形資產」科目中,而應計到「開發成本」科目。
Ⅲ 如何核算行政劃撥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請問評估價值就是抄公允襲價值嗎?企業通過行政劃撥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但繳納了配套費、土地儲備金,是否要作為「無形資產」來核算?【解答】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准則的規定,企業通過劃撥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應確認為「無形資產」,直接歸屬於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支出(如繳納配套費、土地儲備金等)應計入取得無形資產的成本;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並計算其成本,單獨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推薦閱讀: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額如何確定? 被投資單位的公允價值如何確認?
Ⅳ 房地產企業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如何做分錄取得當月無償劃轉子公司如何做分錄
會計分錄如下:
取得土地使用權時
借:存貨
貸:銀行存款
劃撥給全資子公司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存貨
Ⅳ 無償劃撥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為什麼不是無形資產
從會計學的原理上講,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資源要被確認為資產,其取得的成本必須要能可專靠地計量。該土地屬使用權的取得是無償的,沒有發生成本,也即成本不能可靠計量,因而不能確認為資產。但根據新會計准則,該土地使用權符合條件投資性房地產確認的條件,該土地使用權可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
Ⅵ 無償劃撥土地需入賬嗎
我國目前仍有許多企業擁有的土地使用權是原來通過行政無償劃撥方式取得的,而且這部分土地使用權長期游離於企業賬外。
隨著土地使用權價值的與日俱增,對土地使用權規范核算的問題愈加受到重視。許多財務人員認為,如果不將無償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列入賬內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則造成事實上屬於企業的資產(權益)游離於賬外,有違會計核算全面真實反映企業資產和權益的基本原則,而且計入無形資產後還可以按規定攤銷計入成本,可謂一舉兩得。
在新准則下對於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按公允價值入賬。如有相關憑證,該憑證所列明金額與公允價值差額不大可以按該憑證所列金額入賬。如沒有註明價值或註明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較大、但有活躍市場的,應當根據有確鑿證據表明的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作為公允價值。對於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義價格計量。
取得時會計處理:
借:無形資產
貸:遞延收益
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攤遞延收益,計入當期收益。以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在取得時計入當期損益。
支付的土地徵用費及遷移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如是正常施工所必須程序,那麼應計到該項資產的成本中。
對於房地產企業,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能計到「無形資產」科目中,而應計到「開發成本」科目。
Ⅶ 無償劃撥土地需入賬嗎
我國目前仍有許多企業擁有的土地使用權是原來通過行政無償劃撥方式取得的,而且這部分土地使用權長期游離於企業賬外。
隨著土地使用權價值的與日俱增,對土地使用權規范核算的問題愈加受到重視。許多財務人員認為,如果不將無償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列入賬內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則造成事實上屬於企業的資產(權益)游離於賬外,有違會計核算全面真實反映企業資產和權益的基本原則,而且計入無形資產後還可以按規定攤銷計入成本,可謂一舉兩得。
在新准則下對於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按公允價值入賬。如有相關憑證,該憑證所列明金額與公允價值差額不大可以按該憑證所列金額入賬。如沒有註明價值或註明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較大、但有活躍市場的,應當根據有確鑿證據表明的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作為公允價值。對於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義價格計量。
取得時會計處理:
借:無形資產
貸:遞延收益
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攤遞延收益,計入當期收益。以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在取得時計入當期損益。
支付的土地徵用費及遷移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如是正常施工所必須程序,那麼應計到該項資產的成本中。
對於房地產企業,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能計到「無形資產」科目中,而應計到「開發成本」科目。
Ⅷ 無償劃撥土地使用權到底記不記無形資產最新會計准則怎麼規定的謝謝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准則的規定,企業通過劃撥無版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應權確認為「無形資產」,直接歸屬於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支出(如繳納配套費、土地儲備金等)應計入取得無形資產的成本;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並計算其成本,單獨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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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行政劃撥無償取得土地使用權如何做賬務處理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准則的規定,企業通過劃撥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應確認為「無形資產」,直接歸屬於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支出(如繳納配套費、土地儲備金等)應計入取得無形資產的成本;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並計算其成本,單獨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
Ⅹ 無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處理該如何理解
【理解】按照舊准來則的規定,其因自成本無法可靠計量,故不作為無形資產入賬。在土地使用權對外轉讓時,企業需要交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根據補交的土地出讓金確認為無形資產。按照新准則的規定,企業接受無償劃撥的土地使用權應屬於政府補助。根據政府補助准則的規定,應確認為無形資產。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時,按公允價值入賬;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時,按名義金額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