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只能一個人
㈠ 房產證上的所有人名字是一個人的,他的家人有房子的所有權嗎
房產證上的所有人名字是一個人的,該套房產的所有權從法律上講只屬於該個人及其夫妻所共有。與家庭其他成員無關系的 ,若房產所有權人公正或立遺囑的除外。
房屋所有權,又叫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人獨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
㈡ 不動產登記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不是一個人怎麼辦
我國法律確定了房地產權利不可分割的原則,有利於對房地產的統一管理,並有利於減少因土地和房屋分離而引起的交易中的各種糾紛。在實際生活中可能出現的房地權分割的,必須是依法經過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的。
但是,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應隨房屋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這是我國《民法》長期確認的「地隨房走」原則。《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城市房屋的產權與該房屋佔用土地的使用權實行權利人一致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分離。」我國法律在確認「地隨房走」的原則的同時,也確認了 「房隨地走」的原則,如國務院《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該條例的第二十四條第二款也規定:「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屬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屬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這些規定形成了究竟應釆用「房隨地走」原則還是「地隨房走」的原則的爭議。然而,無論採用哪一項原則,其中基本原則應是非常明確的,即我國立法認為房屋和土地的權利是不可分割的。
因此,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存在糾紛時,必須先確認實際的權利人才能進行不動產登記。
㈢ 房產證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當然可以,不管婚前婚後,都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這開發商不知道被誰洗腦了,再說辦理房產證是房管局辦理,也不是開發商辦理,他如果不給辦,你自己去房管局辦理,比開發商攢一批在辦理快多了。
我當年第一套房就是怕麻煩讓開發商委託辦理,不但要拿代辦費,而且開發商還代收了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那麼多錢開發商白白使用了1年半,快兩年才給辦理完。
拓展資料
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和屬不屬於婚前財產時沒有直接關系的,在你的情況下,你只要到時證明出錢的是你父母,最好由銀行的流水單,交首付的發票等等能證明是你婚前出錢購買的單據和證據,一定要帶日期,到時真的打官司,也能證明這房子是屬於婚前財產的。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後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願並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於2013年下半年實施。
㈣ 關於農村房產證一個人只能擁有一套房產,如果有兩套怎麼辦、
有兩套一般不可能給你辦理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證,即使辦了也要被撤銷的或被要求轉讓給同村其他符合條件的農戶。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
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按應征稅遺產總額的0·5%計算,但最高不能超過五千元。
被繼承人遺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所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的,每位繼承人可從應納稅遺產總額中扣除二萬元;對於代位繼承的,可比照第一順序繼承人給予扣除。
繼承人中有喪失勞動能力且由被繼承人生前贍(護)養的,可按當時年齡距滿七十五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五千元;繼承人中有年齡距滿十八歲且由被繼承人生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十八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五千元。
被繼承人遺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報規定的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每位繼承人可從應納稅遺產總額中扣除一萬元;
繼承人中有喪失勞動能力且由被繼承人生前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七十五的年數,每年加扣三千元;
繼承人中有年齡未滿十八歲、且由被繼承人生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十八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權或喪失繼承權的,不得給予扣除。
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累計不超過二萬元的贈與財產。
被繼承人擁有所有權,並與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價值不超過五十萬元的住房。價值超過五十萬的,只允許扣除五十萬元。
遺產稅的免徵額為二十萬元。
遺產稅的計算公式為:應征遺產稅稅額一應征稅遺產凈額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遺產稅的免徵額及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標准,由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變化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遺產稅依照本條例所附的《遺產稅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表》計算徵收。
費用
編輯
1、繼承權公證費用;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 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滬價房(1996)第088號文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 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1)繼承(直系親屬):(不納入限購)
營業稅:證過5年可免徵(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
未過5年:估價×5.6%
個稅: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徵(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
未過5年估價×1%
2)遺贈(非直系親屬):(納入限購)
營業稅:證過5年可免徵
未過5年估價×5.6%
個稅: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徵
未過5年估價×1%
說明:繼承房產過戶的權屬來源如果寫為「繼承、贈與」的是按贈與的方法計稅。
4、契稅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如一套100萬的房子辦理繼承過戶,要承擔5000元的房屋評估費用+2萬元的公證費用+500元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25605元,費用可觀,所以有的人在購買房地產的時候直接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雙方申報的房屋價值符合市場價的,一般可以免掉評估費用、而且公證費用如果只公證簽名的,僅需要數百元,這樣費用就大大的節省了。
(4)房屋所有權只能一個人擴展閱讀: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
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後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願並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於2013年下半年實施。
例如,在房屋買賣中,以為房產證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為房產證交給抵押權人佔有具有設定抵押權的效力。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為標的物的交易活動中,以房屋為標的物的物權取得、設定、變動等,須經登記始發生物權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確認須以登記簿上的記載為准。
房產證作為一種證書,雖然可以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於誰的法律事實,但其證明力的依據是其上記載與登記簿上的記載具有一致性。
如果離開了不動產登記簿或與登記簿的記載不相一致,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就失去了對房屋權利歸屬的證明力,而只能成為向登記機關請求確權的證明文件。如果登記簿上未作變更,房產證自身任何單獨的變更均不產生物權法上的效力。
例如,在房屋買賣時,房產證的交付並不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果,房產證受讓人並不能以取得出賣人的房產證為由,主張其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
房產證遺失後,房屋所有權人並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權,權利人可根據登記簿的記載主張和行使權利,並可要求機關根據登記簿上的記載補發房產證。可見,房產證不能脫離登記簿的記載而發揮其證明作用。
所謂「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的規定,實際上顛倒了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系,誤解了物權公示的原則、意義和適用規則。房產證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權的功能,這一點與證券大不相同。
同是書面憑證,證書與證券在性質上的主要區別是:證書僅僅是證明法律事實的書面憑證,房產證作為權利證書,只能證明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於誰,而不能代表其上記載的權利;證券不僅能夠證明權利的歸屬,如當事人在訴訟中即使只有持有證券這一孤證,亦可充分證明其擁有證券上的權利,而且還能代表其上記載的權利,移轉交付證券即產生權利移轉的效力。
當然,在與房屋有關的交易活動中,房產證還是能夠起到一定的證明作用。但是,房產證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證明作用。在房屋買賣的締約過程開始時,欲出賣房屋的一方出示房產證,可以初步證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權人,有關的締約談判可以據此展開。
如果雙方初步達成一致並且准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一方當事人不應只根據對方房產證的記載就與之訂立合同,而應當到房地產主管機關查閱房屋登記簿,以了解對方是否為真正的房屋所有權人、該房屋上是否設定了抵押等情況,因為只有登記簿上的記載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權利歸屬證明。
在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時,賣方向買方交付房產證,並不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法律效果,必須在不動產登記簿上進行所有權主體的變更登記(即通常所說的「過戶登記」),才能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法律效力。
嚴格說來,在房屋所有權移轉過程中,房產證是不能隨之移轉的,房地產主管機關在進行過戶登記之後,不應將賣方原先持有的房產證經變更記載後轉交給買方,而應當將賣方原先持有的房產證收回,再向買方發放新的房產證。
可見,在房屋交易過程中,房產證的證明作用是極為有限的,遠不如生活中常見的其他一些證書,如身份證、畢業證、合同書等。當然,盡管房產證的交付不具有物權法上的效力,但在審判實踐中據此判斷是否存在債的關系方面,還是有一定的證明意義。
例如,房產證的交付可以證明雙方當事人之間可能存在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可以證明賣方有交付房屋所有權的意思表示;在涉及房屋抵押的交易活動中,抵押權人佔有房產證可以證明抵押合同關系的存在等等。
㈤ 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可以不是一個人嗎
這種事情是客觀存在的。一般是辦理了房產證,沒有辦理土地證過戶。
如果因為歷史遺留問題,可以在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時候,根據房屋所有權證,申請把土地過戶到自己名下。
㈥ 請問,房產證所有權人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按照法律規定,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
㈦ 請問,買房合同上只有一個人簽字按手印,房產證所有權人就只能寫這人嗎
你對所有權和共有權的理解有誤,共有權人也是所有權人的一種,物的所有權有兩內種,一種是單獨容所有權。還有一種是共同所有權。共同所有權人也是所有權人,只是因為物的主人人數多,所以就叫共有權人,你們倆都是所有權人,對該房屋共同共有。不知你聽明白沒有。如果房屋是你們婚後買的,那麼寫不寫你的名字,你都是共有權人,既使房證上沒有你的名字,你也是共有權人,因為婚後購買的財產算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領結婚證之前買的,那麼在辦房產證時,可以在房產證上把你登記為共有權人。
㈧ 宅基地房屋所有權和使用權可以不是同一個人嗎
物權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宅基地房屋沒有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保持一致,連使用權都用不著強調。只有被批准宅基地的家庭才能使用宅基地,其他家庭不可以,否則涉及違法行為。你覺得有必要對房子弄什麼使用權、所有權嗎
㈨ 房產證現在可以寫幾個人的名字嗎
產證現在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辦理房屋共有權證添加共有人。
根據國家規定: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也就是說房產證上只能有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想要兩個或者多個人共同擁有這個房產,購房者可以在房屋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時,同時再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按揭買房時為了規避貸款風險,房產證、購房合同以及貸款合同上簽名必須一致,因此房產證只能有一個人的名字,但是申請共有產權證後,在法律上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佔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
(9)房屋所有權只能一個人擴展閱讀:
房產證上加名字及辦理費用,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是: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第三種情況: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稅。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人民網-房產證遭遇「加名潮」 加個名字要花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