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轉產權有土地出讓金嗎
Ⅰ 土地出讓金什麼意思
土地出讓金指的是什麼?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
說起土地出讓金,大家也許都感覺不太陌生。但是具體是什麼,居然很少有人知道。其實它就是指各級政府部門將出讓給土地的使用者,按照規定向受讓人收取一定的價款。或者是原來是通過行政劃撥,所得到的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者,將土地的使用權有償的轉讓、出租、抵押或者是投資,應該按照相關的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
我國的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農民集體享有使用權。禁止農民私自買賣土地,避免了財產糾紛,同時也保證了我國國土的安全。而且土地出讓金其實對於政府和個人來講都是雙贏的政策,一方面政府拿到一定的價款,而個人也得到了土地,並且進行開發利用,可以再一次的帶動我國的GDP。而且土地轉讓越來越普及,所以我們更應該多多關注這方面的知識。
Ⅱ 土地出讓金如何徵收印花稅
土地出讓金按照萬分之五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規定:"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因此,土地改變性質補繳的土地出讓金合同,應按規定補繳印花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及相關文件的規定,從2006年12月27日起,納稅人簽訂《國有土地出讓合同》支付土地出讓金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稅目,按照萬分之五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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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
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Ⅲ 我房子產權到期了 每平米繳納多少土地出讓金
按照現在的政策和相關規定應該是每平方每年繳納2塊錢的國有土地出讓金,也就是土地的租金。
計算方法
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拓展資料:
《土地管理法》對土地出讓金的使用范圍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土地出讓收入主要用於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支農支出和城市建設支出等。
在土地國有的情況下,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國土資源部要求開發商必須在1年或2年內開發,如囤積土地要罰款或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地方政府多數不執行多數袒護開發商,導致房源緊張房價暴漲),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數額的貨幣款稱為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的高低與土地的用途、位置和土地出讓年限緊密相關。
土地出讓金一般一次性支付。但有的土地的出讓金金額巨大、辦理出讓手續所需的時間較長,所以也有多次支付的形式。可見這種多次支付和正時興的「年租制」還是有所不同的。
(資料來源:網路:土地出讓金)
Ⅳ 請問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要交多少土地出讓金才能繼續使用
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
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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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的返還方式
第一、政府主導拆遷,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建設購買安置回遷房
某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招拍掛購入土地100畝,與國土部門簽訂的出讓合同價格為10000 萬元,企業已繳納10000 萬元。協議約定,在土地出讓金入庫後以財政支持的方式給予乙方補助3000萬元,用於該項目100畝回遷房建設,回遷房建成後無償移交給動遷戶。
第二、政府主導拆遷,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拆遷(代理拆遷、拆遷補償)
目前招拍掛制度要求土地以「熟地」出讓,但現實工作中一些開發商先期介入拆遷,政府或生地招拍掛,由開發商代為拆遷。在開發商交納土地出讓金後,政府部門對開發商進行部分返還,用於拆遷或安置補償。
某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招拍掛購入土地100畝,與國土部門簽訂的出讓合同價格為10000 萬元,企業已繳納10000 萬元。
協議約定,在土地出讓金入庫後以財政支持的方式給予乙方補助3000萬元,用於該項目10000平土地及地上建築物的拆遷費用支出。
國土部門委託房地產開發公司代理進行建築物拆除、平整土地並代委託方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拆遷補償費。約定返還的3000萬中,用於拆遷費用1000萬元,用於動遷戶補償2000萬元。企業實際向動遷戶支付補償款1500萬元。
第三、政府主導拆遷,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開發項目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
目前招拍掛制度要求土地以「熟地」出讓,但現實工作中一些先期介入,或生地招拍掛,政府為減輕開發商的負擔,對開發商進行基礎設施建設部分進行返還。
一般情況下,由於實施了土地的儲備制度,政府將生地轉化為熟地後再進行「招拍掛」,動拆遷問題已妥善得到解決,土地的開發工作也已經基本完成,周邊的市政建設將逐步完善,水、電、煤等市政都有計劃地分配到位。
即在招標、拍賣、掛牌活動開始前,國土部門已將擬出讓的土地處置為凈地,即權屬明晰、界址清楚、地面平整、無地面附著物的宗地。
但是在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的實際工作中,大量存在著「毛地」出讓的情況,尤其是在企業改革、改制處置土地資產時,這種情況更比比皆是。
因此,很多政府部門在招拍掛出讓土地後,都會以土地出讓金返還的形式,用於開發項目相關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防洪等工程建設的補償。
案例:某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招拍掛購入土地100畝,與國土部門簽訂的出讓合同價格為10000 萬元,企業已繳納10000 萬元。協議約定,在土地出讓金入庫後以財政支持的方式給予乙方補助3000萬元,用於該項目外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防洪等基礎設施工程建設。
Ⅳ 為什麼買的二手房還要交土地出讓金
分析如下:
1、當土地性質為「劃撥」時,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2、劃撥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土地使用權是由國家行政劃撥的,劃撥地在發生交易時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國土部門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讓金。
3、土地出讓金是買房的時候需要繳納的一種費用,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
4、二手房是已經在房地產交易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的房產。它是相對開發商手裡的商品房而言,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三級市場的俗稱,包括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
(5)使用權轉產權有土地出讓金嗎擴展閱讀
土地出讓金計算方式:
1、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Ⅵ 土地使用權類型為轉讓的二手房要交土地出讓金嗎急急急
劃撥性質土地的住房過戶,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
出讓性質土地的住房,過回戶,不需要交納出讓金答。前提是,已經繳納過土地出讓金。取得了出讓性質土地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第四十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報有批准權的部門審批。有批准權的部門准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Ⅶ 轉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出讓金可以扣除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土地使用權的受讓原價包括已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可以從收入中減除土地出讓金差額繳納營業稅。
Ⅷ 土地出讓金包括契稅嗎
一、營業稅:凡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繳稅職責人。專以轉讓土地使用權收取屬的悉數價款和價外費用,按5%稅率核算交納。單位和個人出售或轉讓其置辦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悉數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置辦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當地教育附加費
三、土地增值稅:凡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並獲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繳稅職責人,轉讓非國有土地和國家以土地一切者的身份 出讓國有土地的行為不征土地增值稅。其計稅根據為轉讓土地使用權所獲得的增值額。
四、所得稅 :個人轉讓土地使用權,獲得的轉讓所得按「產業轉讓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差價的20%。單位轉讓土地使用權,獲得的轉讓所得計入應繳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五、印花稅:土地使用證,每本貼花5元;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搬運書據徵收印花稅,按合同載明轉讓金額0.5‰交納。
六、 契稅:在我國境內搬運土地、房子權屬,接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繳稅人。土地使用權出售按成交價格的3%交納;土地使用權贈與、交流按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的銷售價格核定金額的3%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