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排他性
1. 為何老師在講物權具有排他性中的物權的優先效力中的物權效力優先於債權效力時提到了「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內,對租賃關系也不產容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系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
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即在租賃合同有效期間,租賃物因買賣、繼承等使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租賃合同對新所有權人仍然有效,新所有權人不履行租賃義務時,承租人得以租賃權對抗新所有權人,這在法理學上稱之為「買賣不破租賃」。
民法理論認為,所有權屬於物權,而承租權則是債權。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平等市場經濟主體活動的復雜化,物權與債權的區別界限卻越來越難以劃定,出現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趨勢,這一特點在我國《擔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解釋》中有集中體現。在這種趨勢下,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作為處理物權與債權關系的一個例外,在調整市場經濟秩序和人民的社會生活秩序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其存在有其重要意義和法律價值。
2. 商標上有R的標志,是什麼意思
商標上的圓圈R,是"注冊商標"的標記,意思是該商標已在國家商標局進內行注冊申請並已經商容標局審查通過,成為注冊商標.圓圈裡的R是英文register注冊的開頭字母.
注冊商標具有排他性、獨占性、唯一性等特點,屬於注冊商標所有人所獨占,受法律保護,任何企業或個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或授權,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則將承擔侵權責任.
用TM則是商標符號的意思,即標注TM的文字、圖形或符號是商標,但不一定已經注冊(未經注冊的不受法律保護),TM是英文trademark的縮寫
3. 什麼叫人權
所謂人權,是指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每個人按其本質和尊嚴享有或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所謂人權,就其完整的意義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發展的權利,或者說,就是人人基於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權利。
在中國,中國政府和人民從自己的歷史和國情出發,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和長時期革命和建設的實踐經驗,在積極參與國際人權領域中的活動和對外人權斗爭中,將人權的普遍性與中國歷史、文化和現實的特殊性結合起來,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人權觀。這種人權觀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人權普遍性的原則必須同各國國情相結合—— 第一是指人權主體的普遍性,即人權是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國籍、社會出身、財產狀況、文化水平等,都應當享有的權利;從國際上說,則是所有民族和國家都應當享有的自由和平等權利。第二是指人權原則和人權內容的普遍性。
(二) 人權不僅包括公民政治權利, 而且包括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不僅包括個人人權,還包括集體權。
(三) 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要人權——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要人權,沒有生存權、發展權,其他一切人權均無從談起。
(四) 人權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人權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是我國人權觀的基本原則之一。
(五) 穩定是實現人權的前提,發展是實現人權的關鍵,法治是實現人權的保障——人權的實現離不開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和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離不開民主和法制的保障。
(六) 人權在本質上是一國主權范圍內的問題。
(七) 評價一國的人權狀況不能割斷歷史,脫離國情。
(八) 對話與合作是促進國際人權發展的唯一途徑——國際社會維護和促進人權的唯一正確的途徑是對話和合作。我們主張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人權領域的對話和合作。
4. 商標上的TM代表什麼意思
「TM」是「商標」的英文「trademark」的縮寫,「®」是「注冊」的英文「register」的縮寫。「TM」和「®」都版起提示性作權用,通常它們都出現在一些標志的右上角或右下角,「TM」表明聲明該標志是作為商標使用,而「®」則表明該標志已經是注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
有人指出,「TM」表示的是該商標已經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申請,並且國家商標局也已經下發了《商標注冊受理通知書》,即《商標注冊受理通知書》是使用「TM」標識的前提。其實不然:我國法律對®的使用有明確的規定,但對TM的使用和管理沒有規定,只要是經營者想告知他人某標志是其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無論該標志是否申請商標注冊,都可以使用「TM」。
5. 所有權的排他性與共有關系是不是矛盾啊
並不矛盾,共有不是多個人對同一物享有多個所有權,而是多個人對同一版物享有一個所權有權,而在所有權內部有份額之分(共同共有份額是潛在的)。也就是說,所有權依然是一個,只不過有份額之分,當然,各個共有人在行使共有時權利及於全部而非僅僅基於份額
6. 40年產權到期補交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
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
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6)所有權排他性擴展閱讀: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
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
有產權證可以對房屋擁有一定的處分權,沒有產權證的有些權利得不到保障。
如果沒有辦理房地產權證,買房人即使交了房款,辦了入住手續,但從法律意義講,房子還是不屬於買房者所有。
7. 10.【多選題】物權具有的特點是( )。 A. 排他性 B. 獨占性 C. 優先力 D.
10.【多選題】物權具有的特點是( )。
A. 排他性
B. 獨占性
C. 優先力
D. 追及力
選A,B,C,D
物權的特點為:
(一)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
物權是指特定的主體所享有的、排除一切不特定人的侵害的財產權利。作為絕對權和" 對世權",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其他任何人都負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權利人所享有的物權的義務。一切不特定的人都是義務主體。而債權只是發生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關系,債權的主體是特定的。債權人的請求權只對特定的債務人發生效力,債權又被稱為對人權。
(二)物權的內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並排斥他人干涉
物權的權利人享有對物直接支配,並排斥他人干涉的權利。
所謂直接支配,是指權利人無須藉助於他人的行為,就能夠行使自己的權利。一方面,物權的權利人可以依據自己的意志直接依法佔有、使用其物,或採取其他的支配方式。任何人非經權利人的同意,不得侵害其權利或加以干涉。另一方面,物權人對物可以以自己的意志獨立進行支配,無須得到他人的同意;也可以在無須他人的意思和行為介入的情況下,就可以直接支配其物並實現其權利,如所有人使用其財產,並在其財產之上獲取收益,不需要藉助於任何人的行為便可以實現。物權的義務主體的義務是不作為,只要不妨礙權利人行使權利就是履行了義務。
所謂排斥他人干涉,是指物權具有排他性。這種排他性一方面是指物權具有不容他人侵犯的性質;另一方面是指同一物之上不得同時成立兩個內容不相容的物權,例如同一物之上不得同時設立兩個所有權和用益物權,在同一物上,數個物權並存時,先設立的物權優先於後設立的物權。在某物之上雖存在著法律上的所有權,但他人因佔有時效或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 對該物的所有權時,先前的所有權將因此而消滅,並不得對抗後一個所有權。
債權的內容與物權相反,請求債務人依照債的規定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債權也具有不可侵犯性,在第三人侵犯債權(如第三人阻止債務人履行債務),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時,債權人也可以請求該第三人賠償損失。但是債權不能像物權那樣可以產生排他性效力。在同一物之上,可以設立多個債權,各個債權之間都只具有平等的效力。至於某些債權也可能依法具有某些排他效力(如租賃權的排他性),在這種情況下,該債權已經具有了物權的性質。此時的權利主體相對於債權人是債務人和某種物權人,相對於第三人則是完全的物權人。
(三)在權利設定上的區別
物權設定時必須公示,動產所有權以動產的佔有為權利象徵。動產質權、留置權亦以佔有為權利象徵,而不動產則以登記為權利象徵,地上權、地役權、抵押權等亦以登記為權利象徵。公示常常伴隨著物權的存在。
而債權只是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它並不具有公示性,設立債權亦不需要公示。因此當事人之間訂立合同設立某項物權,如未公示,可能僅產生債權而不產生物權。
尤其需要指出,物權的設立采法定主義,即物權的種類和基本內容由 法律規定,而不允許當事人自由創設物權種類。然而債權特別是合同債權,主要由當事人自由確定。當事人只要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和公共道德,則可以根據其意思設定債權,同時又可以依法自己決定債的內容和具體形式。
(四)物權的標的是物
物權的標的是物而不是行為。物權的標的必須是特定物。如果物沒有特定化,權利人對其就無從支配,而且在物權轉移時,也無法登記和交付。此外,作為物權客體的物必須是獨立物和有體物,而不可能是行為。否則,物權便很難確定,法律也難以對國家所有權、集體組織所有權等的客體作出規定。?
債權的標的因債權的種類不同而各不相同。一般來說,債權直接指向的是行為,而間接涉及到物。在債權關系存續期間,債權人一般不直接佔有債務人的財產,只有在債務人交付財產以後,債權人才能直接支配物。但交付以後往往導致債權的消滅和物權的產生。
(五)在期限上的區別
在期限上,債權都是有期限限制的權利。在法律上不存在無期限限制的債權,即使在一些合同之債中沒有規定合同的存續期限,債權人享有的債權與債務人所應承擔的債務,也應受到時效的限制。但對於物權尤其是所有權來說,法律上並無期限限制,只要所有人存在,則所有權將必然存在,如果所有物發生轉讓,盡管原所有人喪失了所有權,但新所有人取得了所有權,正是從這個意義上,通常認為所有權具有永恆性。
(六)物權具有追及效力和優先效力
物權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權的標的物不管輾轉流入什麼人的手中,物權人都可以依法向物的不法佔有人索取,請求其返還原物。而債權原則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債權的標的物在沒有移轉所有權之前,債務人非法轉讓並由第三人佔有時,債權人不得請求物的佔有人返還財產,只能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和承擔違約責任。
8. 論述所有權的概念與特徵
1.概念:所有權是指對於有體物的所有權.即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占性地支配其內所有的財產容的權利,所有人可以對其所有的財產佔有,使用,收益,處分,並可以排除他人對於其財產違背其意志的干涉.
2.特徵:(1)所有權是絕對權.
(2)所有權具有排他性.
(3)所有權是一種最完全的權利.
(4)所有權具有彈力性.
(5)所有權具有永久性.
9. 戶主和房主的區別
戶主是一家的主人(戶囗本上有寫),而房主是房子的主人(擁有房產證的人內)。
房子的產權以房產證上容的登記為准。房產的所有權即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等的權利全歸於房主。而且,物權具有排他性。你擁有的上述權利任何人不得干涉。
比如說,你結婚後,你和你妻子是一個戶口本,上面寫有你為戶主,而你們買房子的時候,登記的人是你妻子的名字,那麼,你妻子就是房子的主人(房主)。